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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及论文

作者:未知来源:网络收集时间:2012-2-12 16:49:4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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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
——学习党的十六大届六中全会学习心得

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通过学习全会精神,本人深受鼓舞,并有以下一些心得体会。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发展是硬道理。这句精辟之言同样适用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决定》也明确指出,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发展,首先是经济的发展,这是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任何一种社会,都要以一定的经济为基础。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是这样,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这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在贫穷的基础上也不可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个要求涵盖了很多方面,需要在比较坚实的经济基础上,经过长期的努力,才能全面实现。在当今世界的发展大潮中,不进则退。只有加快发展,国家的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才能不断提高;只有加快发展,国家才能有更多财力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与慈善事业相衔接的一系列社会保障机制;只有加快发展,才能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使人民群众能够安居乐业;只有加快发展,才能更有成效地减少贫困,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缩小地区差距和贫富差距。因此,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物质基础,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之道。
    发展,其次是科学的发展。以历史的眼光看,旧社会是不和谐的社会,其不和谐的根源和表现,首先在于阶级的对立和斗争,其次是经济落后基础上形成的贫富对立等社会矛盾。在我们的社会,由于剥削阶级被消灭,阶级对立消失,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不和谐已经基本不存在。但是,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还不发达,贫富差距还存在,这是现阶段社会不和谐现象的经济原因,也是基本的根源之一。现阶段,我们要看到,经济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这些与社会和谐并不是同步的,发展了不一定和谐,发展了更要注意利益关系的协调,注意让人民群众能够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因此,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统筹兼顾的发展,才能为和谐社会创造坚实的物质基础,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不和谐的现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决不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自然而然地到来。和谐社会,要在发展的过程中,通过多方面坚持不懈的工作来实现。
    建设和谐社会与加快发展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只有通过发展,才有可能缓解和逐步解决发展中的难题;另一方面,解决好发展中的难题,注意协调发展,才能使发展更加顺利、更加可持续、更加符合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 建设和谐社会,是我们在对发展问题认识上的深化。落实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实际上都是要探索一条发展更快、代价更低、收益更大、更能够普遍受益的发展道路。发展不仅仅是指经济发展,更不是仅仅指GDP的增长,而是包括了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社会发展的内容。建设和谐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发展,这都是对发展认识上的深化,而不是否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一条经验,是基于我们长期社会建设实践的总结。我们要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的高度,全面理解和把握建设和谐社会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关系、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系、与坚持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XX年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对构建和谐社会进行了具体部署部署,这是中国政治史上的一件大事。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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