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在贯彻中纪委7号文件的讲话(谋取不正当利益)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就是学习贯彻落实吴官正同志在我省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狠抓落实,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发展。
下面,根据省委的要求,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深刻理解贯彻吴官正同志讲话和中纪委《规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最近,中央纪委针对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和非法利益方面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印发了《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提出并重申八项纪律要求,并专门下发了通知,这个《规定》是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完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保护我们党的肌体健康,更好地履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意义重大。
6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吴官正同志到我省考察调研时作了重要讲话,特别强调,中央纪委出台这个规定,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既是严格要求,也是关心爱护,目的是使我们的干部不犯或少犯这方面的错误。希望黑龙江带个头,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领会规定精神,自觉对照检查,认真自查自纠,千万不要在这个问题上栽跟头。省委、省政府对学习贯彻落实吴官正同志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规定》高度重视,分别召开会议,对贯彻落实吴官正同志讲话精神和贯彻实施《规定》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省委书记钱运录同志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规定》,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吴官正同志讲话精神和《规定》的要求上来;带头搞好自查整改,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贯彻落实工作,真正负起领导责任。省长张左己同志强调,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央纪委《规定》,切实加强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照《规定》提出的八项纪律要求,认真自查自纠,抓好清理纠正工作。
全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吴官正同志讲话和《规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吴官正同志讲话精神和《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务求实效。要抓好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集中时间认真学习吴官正同志讲话精神和《规定》,正确理解制定《规定》的目的和出发点,全面掌握《规定》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要求,了解违反《规定》的严重后果,提高防范类似问题发生的警惕性,增强严格执行《规定》的自觉性。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学习在先,准确理解掌握《规定》的适用主体、基本依据、惩处原则等政策界限,为实施《规定》做好准备。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进行社会宣传,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党中央、国务院新形势下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了解《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监督检举的方式方法,增强与这些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信心和本领,为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通过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要使广大党员干部明确认识到《规定》列出的八种行为,在《廉政准则(试行)》、《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中都有禁止性规定,这次集中重申和强调这些纪律的根本目的,就是让党员干部认清这些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增强遵守党纪国法的自觉性;明确认识到《规定》所列行为,虽然表现手法不同,性质上都是受贿,《规定》所列出的八种行为,尽管与传统受贿形式中的直接收受财物相比较,手法上有所不同,但实质上没有差别,都是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明确认识到贯彻实施《规定》,体现了中央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中央纪委的《规定》是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类问题的司法意见稿的基础上制定的,二者政策界限一致。“两高”的司法意见正式发布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被认定为受贿犯罪,中央纪委先行颁布实施《规定》,在党内早打招呼,早提醒,并提出了本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的政策,这充分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目的是使我们的干部不犯或少犯这方面的错误,尽可能地教育、挽救存在一般违纪行为的同志。
通过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规定》提出的八项严格禁止性要求,细化了党员干部在经济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充实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有利于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从政行为,必将有力地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开展。贯彻实施《规定》,为我们有效解决当前权钱交易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规依据,进一步规范和突出了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重点,不断加大并长期保持惩治和预防权钱交易行为的力度,必将有力地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旗帜鲜明,毫不动摇,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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