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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傻

作者:未知来源:网络收集时间:2011-10-9 11:54:0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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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难眠,本来睡了,又忽然惊醒,脑袋中闪亮的出现一个词语“傻傻”,想来是傻傻在世间的幽灵或存在的相思勾引动我,如同天意一样,要我写点什么。
  活着,总有些事情是很无奈的,这往往并无妨于事情的开始运行,如果一切仅仅是看中事情的结果的,那生活往往成了一场自我扼杀的苦行。众多的美妙之处,往往是潜行在记忆里的,如同早就有过了,只是等待那些事情唤醒他,如鲜花等待春风。
  对门春凤姐家有一条狗,叫“花妮儿”,春凤姐兄妹众多,都是很有成就的人,比如其中就有中国某大银行的上海分行的行长,因为我上海有些朋友,所以这个还算是记住了。还知道她的父亲原来是一个军队的师长,其他春凤姐的兄弟们做什么我都大多忘记了,总之都在各个行业发展得很好。她在这个县城定居可能是因为爱情,制度的开明,社会的进步,物质的流通方便了,使她在这个县城的生活并不比在任何一个城市差,她有辆丰田轿车,我结婚的时候还用过,她这个车最大的用处是每天去接送她的女儿上学放学,她女儿上学放学的地方离她住的地方不足五百米。
  我并不是想详细地介绍一下春凤姐的家史,实话说来,我也并不了解,我虽然叫她叫姐,她其实比我要大十岁左右,我的父母比她大十岁左右,她先叫我的母亲叫“姨”,我自然叫她叫姐,人的辈份和称呼的复杂性,到了现在我都不是很理解的,按照我的理解,她叫我母亲叫姐,我叫她叫姐。想起这个问题,记得小时候我在故乡,家族辈分很高的,大多同年龄大小的孩子都应该叫我叫叔叔,家族辈分高证明家族以前某个时期人烟不是很鼎盛。后来等我年纪大了,回到故乡,一律都按照看起来大小的样子兄弟姐妹称呼了。觉得这样简单些。讲了春凤姐一些事情其实是想说,“花妮儿”可能是一条大有来头的狗。
  花妮儿看起来不高,到成年人的膝盖以下,黄色毛发中混杂红色,毛发缎子一样闪亮,一点儿都不杂乱。这种狗是这几个胡同里最好的狗,胡同最南边那个县长家的狗和花妮儿比起来简直就是一杂毛。那狗看起来都一副低三下四的样子,而花妮儿一直是安静的,高傲的。这条狗可能是春凤姐的某个亲人在某个时候给她的。不像是国产的狗,这并不是说这条狗懂英语之类的,而是说那种气质很类似于英国的绅士。
  有时候我出去院门,花妮儿往往蹲在春凤姐家的门前,这里的房子建造的早,都有一种应付的姿态,胡同两边的距离不过是三五米,我就坐在门檐上叫她,我说:“花妮,花妮,过来让爸爸看看。”她就会淑女一样走过来,有时候快乐些,有时候步子也很沉重。她过来我就摸摸她的耳朵,狗这种动物,你如果能摸到她的耳朵,她们就会信任你。我叫过来她,摸摸她,她就会觉得我很关心她,然后我问她些事情,有时候她很真诚地看着我,有时候也害羞一样低下头。那个时候她已经怀孕了,我怀疑后面胡同里那条杂种狗是她的爱人,那条狗常常来看望她,看起来还怀着一种很内疚的心情。就如一位粗人因为地利的原因得到了一位公主。我记得那天阳光很好,阳光不好的时候我是不大喜欢出去坐在门槛那里的,我把花妮儿叫过来,她就蹲在我的身边,我给她说,:“等你生了孩子给我一个好不好。”她没有回答,然后在我手背上舔了舔,我估计她是答应了。
  花妮那次生了五条小狗,那个时候春凤姐恰好全家出外旅游,就托我们照顾那些小狗,母亲总是骄傲的,连花妮也是,我常常去逗那些小狗玩,说实话,我这个人从心里面是很讨厌孩子的,不过挺喜欢小狗的,那个时候我就选中了一个小狗,一身黑色,前爪上有点白色的毛。后来我拿走了两个,因为表姐还托我们给她一个小狗。
  我拿走小狗的时候花妮儿的眼神很复杂,她就那么一直看着我。仿佛在托付什么,狗一般不让别人动自己的孩子的,尤其是她们在的时候。我是当着花妮的面带走她的孩子的,我不想她不知道,隐瞒和欺骗是最不可原谅的,我给她说:“我会好好对她们的,离得近的很,就在对门。”然后花妮跟着我跨过那三五米的胡同来到我家,就蹲在那里看我和她的孩子们玩,然后我领她看看已经搭建好的狗的家。给她解释了许久搭建的狗的家的宽敞和舒适,还领她院子里各处转转。她好像放心了些。我把她的孩子抱在腿上,她就趴在我腿上看着她们。
  开始我觉得那个黑毛白爪的小狗是个女的,家里人都觉得是个男的。所以我跟随了家里人的意见,给她起名字叫“凯撒”,因为当时我对罗马的这段历史很感兴趣,对那段历史到底是文明的一次扩展发展,还是一种文明消亡的象征正反复揣摩。小名字就叫“傻傻”。给另一条小狗,起名叫“蒙娜丽莎”,都算是“撒”字辈的。当天,蒙娜丽莎叫唤的很欢快,而且饭量很好,凯撒却不声不响的,和任何游戏都不配合,也不大吃饭。爷爷就觉得凯撒会不大好养活。建议不如把凯撒给表姐家。那天傍晚,表姐的儿子女儿,我外甥外甥女也来看了,也喜欢那个黑毛白爪的。决定要那个。我妈妈让他们明天来拿。当天我也决定放弃凯撒,把蒙娜丽莎留下来,原因也是出于爷爷说的,怕凯撒养不活。我把这个意思也给我妈妈说了。
  第二天等我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表姐已经拿走了小狗,我一看,留下来的还是凯撒,我怀疑我妈妈也喜欢这只黑毛白爪的狗,看来一切仿佛都是天意,注定凯撒要留下来。开始的时候我还害怕蒙娜丽莎在表姐家里受罪,我妈妈说不会的。表姐家摆摊卖吃的东西的,有的是好吃的。而对于狗来说,他们的要求如此简单,而他们的忠诚却如此伟大。
  后来大约两个月后,我听说,蒙娜丽莎就死掉了。至今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小外甥和外甥女也很难过。
  
  傻傻一直到很大了都不叫唤。我和家里人都怀疑她是不会叫唤的,直到有一天夜里,她忽然叫唤了起来,狗和人是一样的,声音也有好听不好听之分,我家傻傻身材虽然还没有她母亲大,声音绝对是高音,而且委婉动听,我们一家人高兴的,就像听见婴儿第一声啼哭一样半夜出去看。本来我先出去了,后来爸爸妈妈也出来了。爸爸说:“会叫阿她”。仿佛是发现了什么奇迹一样。我也高兴的一直抚摸傻傻。第二天天明我们才发现院子里有块石头,大约巴掌大小,应该是小偷之类的在路上投到院子里的,类似于投石问路之类的。我家傻傻不是不会叫唤,是不到关键的时候不叫唤。
  等到傻傻长成,原来的黑色毛发竟然全部褪落,整体改变了颜色,变成了黄色,那种毛发很杂乱。看起来也不好看,完全没有她母亲的华丽高贵,倒是智慧上还留有她母亲的影子。为此我爸爸也就不让傻傻进屋子坐沙发了。我坐在沙发上总叫她上来,如果我爸爸在,她就看着我爸爸。她好像也知道这个家里谁当家一样,后来知道我爸爸总是宽容我的意思,她就很开心的跳上来了。我最早养的一条狗毛色就是黄色的,有时候我会觉得傻傻颜色的自然改变是不是我原来的那条狗的灵魂寄居在了她的身上。

  家里的狗从来没有拴过,我倒是想拴住她来着,爸爸妈妈都坚决反对。说:“你,我们都没有拴过你,别说狗了”。后来也一直没有拴过。傻傻一般自己在院子里玩,很少叫唤,如果她想出去了,就会抓门,很有规律那种,如人敲门一样,如果她这样做了几下,没有人从屋子里出来给她开门,她就自己玩了,一般我听到都会给她打开院子门,告诉她早点回来,她回来的时候也是同样的抓门,如果没有回应,她就蹲在门外。
  傻傻是一条很聪明的狗,我一直觉得很多动物都非常聪明,甚至能完全理解人的意思,开始她像每个小孩一样,随地大小便,常常需要打扫,后来我一天傍晚特意把她叫来,告诉她大小便要到花园,然后领着她到花园,指给她个地方,在月季花下画了一个圈,说,就这里。记住了没有。以后她就大小便都到那里了。对于狗的这种思维能力我一直不大理解。世间我看过两种动物的眼神让我感动,一种是狗,一种是驴,我小时候养过狗,放过驴。



这几个胡同里有很多狗,至少十几条,傻傻真如凯撒一样成为了领袖,很长时间里,我和爸爸妈妈晚上散步回来,门口的灯光下,她常常领着七八条狗蹲在那里,这让很长时间没有小孩子敢从这条胡同过。我父亲对这件事情很开心,因为他傍晚下班回来,才一进入胡同,傻傻就领着一群狗去迎接,我父亲常常快乐的合不拢嘴,天天如此也不厌烦。
  后来傻傻像每个女孩一样开始谈恋爱,我常常会叮嘱她,早点回来,她完全耳旁风,一般到很晚才回来,回来还劲头大的很,欢天喜地的乱蹦乱跳,爱情真是具有魔力,在狗身上也是如此。傻傻生育过五次孩子,她不如她的母亲花妮会照料孩子,常常每次都有活不到几天就死掉的孩子,那个时候傻傻就会很忧伤,有时候会蹲在台阶上不吃不喝。我就会坐在她身边劝她。告诉她生死由命之类的。常常唠叨半天,她才会去吃饭,我母亲常常说我如果要是认真劝导别人很厉害的,据说我四五岁的时候就凭借三寸不烂之舌,愣是把邻居几乎闹到不能过下去的婆媳关系三十分钟内给劝导的皆大欢喜。这件事情我有模糊的印象,具体却记不得了,毕竟太小。只是我自己也没有料到我劝狗也这么厉害。
  傻傻生育后,花妮就会过来看看她的孙子孙女们。花妮和傻傻面对面好像在交流什么,然后花妮会四处走走,她走过的地方都是平时傻傻走过的地方,不知道她怎么判断的,那样子好像是送出孩子的母亲来看看孩子是不是在别人家里过的很好。花妮一般并不久呆,一会儿就离开了。傻傻有了孩子后,就常常从街上衔来乱七八糟的东西给孩子吃,有一次,她弄回来个什么骨头,那个时候她的孩子小,被关子在家里,她衔着那个骨头一直等着我们回来,开门后,立刻飞奔到她的孩子身边,把骨头放在地上让孩子吃,孩子好像不喜欢,扭头走了,她就衔着跟过去,还放在地上,好像是告诉孩子这是好吃的,孩子又跑,她就把孩子衔过来。
  在傻傻第四次生育的时候,我建议我母亲留下来一个傻傻的孩子,那个时候我可能就有预感傻傻是要走的。后来父亲也同意了,留下来的那小狗,我称呼他为“叔本华”,其实每次小狗一生下来我就给她们起名字,傻傻一般都一次生育四五个,我总是给他们按照一类人起名字,这样也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很快他们都会被别人抱养走,然后给他们赋予新的无聊的名字,我只是觉得狗也是一种生灵,出生便也该被赋予名字,那一批应该是“康德”“尼采”“叔本华”“培根”“博拉图”。尼采死掉了。康德,培根,博拉图都被邻居亲人领养走了。决定留下叔本华。
  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叔本华比他母亲傻傻费劲,也可能是男孩女孩性格不同的缘故。总之,小的时候,叔本华总喜欢拔院子里的花,他把土刨出来,而且每天就刨那一个,你放在那里他都能找到。而院子里也没有高的可放的地方,再说一直躲避也不是办法,我父亲很喜欢花草的,比我更甚,我就喜欢我的月季和薄荷,我父亲喜欢的种类多了,我都不知道他种的都是什么。为叔本华伤害花草的事情,父亲很愤怒,又下不了手打叔本华,我敏锐地看到这样下去,父亲恐怕会把叔本华送给别人的。于是一天趁着我父亲母亲都不在的时候,我看叔本华又在那里刨花,我就抓起他,打了他几下。告诉他不能这么做,再这么做就让他滚蛋。我凶恶起来是很厉害的,傻傻在旁边看着都不敢吭声,那次之后,叔本华倒是改了,白天不刨花了,夜里刨,为此我又打过他几次,他不如他母亲机灵。最后我还是语重心长的劝说了他好久。那个时候他已经不大理会我了,我本来打他那几次,他就不喜欢我了,在其间,又有一次不小心踩到了他的脚,他肯定认为我是有意的了。从此更是见到我就跑掉。那次我把他捉住,放在腿上,指着花耐心的给他讲解了半天类似美学和万物都有生命,都要尊重的思想,我谆谆善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旁征博引,有史以来,第一次这么耐心给一个人讲述我的观点,他竟然听懂了,从那以后真的不刨花了。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听懂的。那仿佛人生的一次质变。他变得绅士起来了,我父亲反而特别喜爱他了,就如人情一样,一个不好的孩子忽然变好了,反而比一直都好的孩子还吸引人,不过我还是一直喜欢傻傻。
  我一直觉得我对危险有一种预感,可能是所生星座的原因,那天晚上家里人出去散步前,我的父母习惯性的开门让傻傻和叔本华出去自由活动,因为父母散步比较远,大概有十里地,来回要一两个钟头。所以并不强求傻傻和叔本华跟随去,在我们散步的路上也见到过有的狗走的受不了,结果人抱着狗散步回来的。那天傍晚,我忽然给我的父母说,不要让他们出门了。至今这句话我记得还很清楚。我爸爸妈妈说,人还要走走呢,何况狗。我觉得也没有什么,就没有坚持自己的看法。这件事情如今想来,我一定要记忆一辈子,人的直觉有时候能穿越复杂的关系直接达到未来的本质。那天我们回来后,傻傻在门口,叔本华不在,我们进屋子看了会儿电视,还是不见叔本华回来,我妈妈就出来,跟傻傻说,带我去找找。傻傻就领着我母亲出去了,很晚才回来。叔本华也没有找到,傻傻看起来也很难过。我们一家人就坐在客厅说了半夜,最后我确定,不会有人杀掉叔本华吃肉的,这种狗体积小,没有什么肉,一定是有人喜欢,捉去了,那样叔本华也不受罪。他说不定过的更幸福呢。家里人才安心了。各自睡去。
  傻傻走丢的时候和叔本华不一样,至今我都觉得叔本华是被人捉去了。傻傻的离开却牵涉了太多的悲哀。那个时候傻傻生了五个孩子,正是过年,我和爸爸妈妈去奶奶家里,大姑父给奶奶送来的烧鸡有些变质了,我母亲带回来就给傻傻他们吃了。这件事情父亲很长时间一直常常唠叨,父亲说都怪他,因为父亲把那些肉切成小片了,父亲一直觉得因为他当时好心这么做,反而才让那些狗吃了很多。后来父亲一直觉得是那只鸡子的事情,八条狗为这只变质的鸡子死掉了。五个傻傻的孩子,还有三条邻居的狗,那个时候傻傻是首领,很多狗跟随她,说不定还有其他关联死掉的,我们就不知道了。前面邻居兰花姐是医生,给她家的狗买了很多药品也没有能挽救。兰花姐家里的狗常常在我们家,他们家里人都工作忙,我爱人刘辉非常喜欢那条狗,那条狗本来也是我家傻傻的孩子,可能间接遗传了花妮的很多特点,比傻傻看起来要优秀,那个时候他常常和傻傻一起陪我和爸爸妈妈刘辉去散步,后来也死掉了。我父亲说,狗永远不会死在主人家里的,他们快死的时候会离开家。兰花姐的那条狗就是,他快死的时候,就离家出走,兰花姐当时在厨房一边做饭一边和排排说话(兰花姐的狗叫“排排”),后来发现没有动静,就出来厨房,看到排排已经不在院子里了,兰花姐连忙出去,看到排排正蹒跚的向胡同口走去,兰花姐就叫他“排排,排排,你干什么呢,回来。”排排平日很听话的,这次他回头看看,还是往前走,兰花姐就跑过去,就抱住排排落泪。那个时候排排已经迷糊了。

  那天晚上,我同样忽然觉得要用绳子拴住傻傻,我父母依然不同意,那个时候傻傻在病中看起来已经好多了,那天我们出去的时候排排死掉。傻傻在排排家的门口转了几圈,看起来也不是很忧伤,现在想想,那个时候傻傻可能已经想好了。那天晚上,家里人散步都很开心,因为觉得傻傻会好起来。傻傻命很大的,原来有次差点死掉,吃了小偷们放在路上的有毒的火腿肠,傻傻用最后的力气衔着火腿肠跑回家里,我妈妈一看就明白傻傻是中毒了,及时抢救,当时那两天,看起来傻傻就是要死了,竟然后来活过来了,一点后遗症都没有,我妈妈都说傻傻聪明,把物证衔回来,如果不是知道他是中毒,不给他灌肥皂水洗胃就麻烦了。我相信傻傻是命大的,我相信他能从病中恢复过来,虽然这次可能会有点后遗症,因为走路好像不大灵活,也有些栽头,不过家人和我都决定,只要傻傻不死掉,成什么样子我们都养活她,不嫌弃她。不论她成什么样子我都一如既往的疼爱她。只要她活着,哪怕是一点都不能动弹。那天晚上父亲也很高兴,还说,大狗可能吃了变质食物危害小一些。总之我们都认为傻傻已经好起来了。傻傻也很欢快。一直到散步走了一圈快回到家里了,他还跟随着,直到那个铁路边,过了那个铁路不到300米就是胡同了,傻傻仿佛知道她已经把主人又一次护送到了安全的地方了。过那个废弃的铁路的时候他还在,走过铁路不久,就发现他不在了,我和爸爸妈妈刘辉就四处找,街道上空无一人,一眼就能看穿,我们大声叫他一定能听到,只是他不愿意回来了,我们当时也没有在意,以为他先回家了,结果过了几天他都没有回来。这件事情我一直后悔,我当时应该一直在附近找的,我们叫他的时候他纵然不回来,也一定会愣住,至少不会走那么快,我对她那么好,她不可能不怀念一点的。可是我当时竟然没有用心去追找,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这次的不尽心尽力。后来算卦,说是傻傻会回来的,我又抱了几天希望,结果一直到现在几个月过去了,依然没有消息,我把所有我知道的所谓的神仙都骂了八百遍了,我不怕他们处罚我。时至今日,我忽然相信那句话了,狗觉得快死的时候会离开家,他们不会死在家里,这样也许他们觉得在主人的心中,他们是永生了。我想傻傻也许已经死了。虽然我多次在那个地区寻找都没有见到尸体,刘辉上班的时候听同事说在路上见到过狗的尸体,她让同事领着去看了,那些尸体也不是傻傻,那个时候我听到谁说那里有狗死了,都会去看看是不是傻傻,结果都不是。傻傻那么聪明,既然离开,即使是死,也不会被人发现的,但是我像以前说的一样,我更相信,世间有狗的宗庙。傻傻是看着儿女短期之内纷纷夭折,太伤心了,她也许出家了。但愿世间有狗的宗庙,如果没有,我情愿用自己生命的时间的一部分和上天去交换一个。世间一定是有狗的宗庙的。




  我夏天常常用毛笔沾着水在院子的地板砖上写字,傻傻在的时候,我坐在小板凳上写字,她就坐在我手下看我写字,她能那么一直看,我常常那样比划几个小时,她就那么坐着,有时候我觉得她才是世间我唯一的知音,我写完几个地板砖,后退,就拍拍她,她就知道后退了,等我坐好,拿起毛笔,她又坐在我手下,恰到好处,离字最近,又不妨碍我。
  傻傻相貌在狗中来说算是比较丑陋,毛发也不好,这点和我类似,我常常开她玩笑,说,:“你这样子,竟然还有男孩爱你,你真厉害。”,她一般很天真地看着我。我们常常坐在一起,阳光下,我看书,我不知道她看什么,总之就那么呆着。好像永不厌倦。
  我叫她“孩子”,刘辉也那么叫她。不过刘辉比较爱干净,不大抱她,我喜欢傻傻的很,常常连拥带抱的。我常常指着刘辉给傻傻说:“长大了不要象你妈妈那样爱干净。浪费太多时间收拾自己了。你要好好读书。做个文化狗”,傻傻这个时候总会很高兴,狗开心很容易看出来的,她摇尾巴,扭屁股,跳。傻傻离开了之后,刘辉也很伤心,也埋怨自己平日没有多亲近她。我说,亲近她你才伤心呢。
  东春和她的爱人,还有亚末来的那次,他们偷偷拍摄下了傻傻的照片,这是傻傻唯一的照片了,我本来厌烦光影的东西,觉得该记住的应该真正的记住,根本不用依靠什么外在引导才能回忆起来,因为永远不会忘记。不过现在想想倒是感激东春他们。傻傻本来很讨厌陌生人的,见到陌生人进院子都叫唤,二宾,业鹏来的时候就被她追逐。奇怪的是,她对东春竟然没有叫唤,那天早晨,东春他们要早早离开,东春都来不及梳理头发,结果是到了院子里才梳理,我坐在台阶上,我到哪里都喜欢随便坐下,不在乎干净不干净,干净不干净在我看来永远都是一个概念的问题,东春在石榴树边梳理头发,东春的爱人和亚末在东春的身边。阳光好像才出来,还很新鲜的样子,洒下来,透过石榴树的间隙,落在我们的身上,几年了,这个情景还记忆清晰如同眼前。傻傻很认真地看着东春,东春好像也喜欢她,我指着东春问傻傻:“姐姐漂亮不漂亮?”,傻傻好像和我平常一样,憨憨的笑了。我虽然不知道东春他们什么时候拍摄的,但是我一直觉得那照片留下的就是傻傻的这个瞬间。
  傻傻在的时候,有次我们全家人外出走亲戚,傻傻那天外出,回来见不到人,好像以为我们散步去了,就一直沿着那条路找,当时她已经快要生了,肚子很大,可能跑的急,竟然累倒在那条路上,幸亏春凤姐她们散步路上见到了,怕傻傻病了,春凤姐抱着傻傻打车回来了。那个时候傻傻是多么害怕失去我们,最后她竟然选择了离开了我们,我不愿意相信他死了,我宁愿相信她有不得已的苦衷,她只是需要找个安静的地方平息伤痛,她会回来的。虽然这种希望越来越渺茫了。
  有时候我读书写字迷糊的时候还会到院子里叫傻傻,有时候坐在院子里还会觉得傻傻就在身边。有时候家人散步的时候还觉得她就跟在身后。
  
  昨天,我出去回来的时候在院子门口见到了花妮,花妮已经老了,最近看起来也不开心,春凤姐家里新养了一个藏獒,花妮好像受到了冷落。我到现在都不觉得藏獒有什么好的,狗的珍贵如人一样,不在于是什么贵人财主的,关键是有没有真诚和感知。我把花妮叫过来,我就随地坐在门口,她在我的身边,我说:“听说你最近又怀孕了,生一个傻傻给我吧。”这件事情,我和春凤姐也说过了,春凤姐也承诺了,不论花妮这次生了多少小狗,都先由我挑。我知道我是有能力,在众多狗中,选出傻傻转世的灵魂的。

  我用一夜时间写出这些,只是想对傻傻说,对不起,如果那天晚上能从来一次,我一定不惜一切代价去追寻你,当我喊叫的时候,我就不信你没有愣在你离开的路上,只是我让你失望了,当时没有尽心尽力。我永远都没有办法原谅自己,我当时应该找到你,即使是死,我也要你死在我的怀里。  
    200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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