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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文明创建活动汇报

作者:未知来源:网络收集时间:2012-2-12 16:50:2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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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检察院位于 油田腹地,全区总面积623平方公里,人口17万, 区人民检察院现有10个科室,编制48人,现有干警43人。其中,副处级1人,正科级6人,副科级10人,一般干部20人,工人6人,党员28人。近年来,我院文明创建工作在各级党委、文明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一直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以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和全国模范检察院为目标,以业务建设为根本,以党建为保证,以行风建设为突破口,坚持从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反腐败斗争、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司法公正等问题入手,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文明创建工作:
  一、高度重视,找准立足点,不断完善创建管理体系
  我院坚持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把抓好文明创建工作,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形成了一套完整、系统的创建工作机制,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一是建立机构制度。成立了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实行“一岗双责”,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分工负责,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在政工科设文明创建办公室,派专人负责。建立起“谁出问题谁负责,谁砸牌子谁下岗”责任明确的文明创建规划制度,并按制度严抓落实。
  二是明确创建目标。我们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分别制定了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一年上一个新台阶,到2005年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做到了创建目标明确,方法措施具体,有力保证了我院文明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选准创建载体。为使创建活动有始有终,我们全方位地开展争创标兵科室,争创文明窗口,争创“五好”家庭、文明干警、优秀党员等系列创建活动,形成上下联接、左右辐射的立体式创建网络。通过目标考核、绩效管理机制鼓励先进,先后涌现出李庆、姜波等一批文明干警和方建华等“五好家庭”,形成了“科室互动、全院齐动”的良好创建氛围。
  二、以人为本,抓好着力点,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整体推动各项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将队伍建设牢牢地抓在手中。
  一是抓队伍思想教育。我院以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契机,抓住思想政治教育这条主线不放松,为文明创建提供思想保证、组织保证。第一、加强理论学习。我们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内容,通过学习日,研讨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干警政治理论水平,把铁人纪念馆作为干警的教育基地,召开“弘扬铁人精神,继承会战传统”主题教育报告会,学习任长霞和张会杰先进事迹,使全院干警信念坚定、思想统一、斗志昂扬。第二、加强组织建设。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狠抓党支部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使占我院总人数65%的党员得到有效地规范化管理,使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第三、加强班子建设。班子成员带头以身示范,使党员先进性得到充分凸显。认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倾心交流,大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进行领导班子的查摆整改,化解工作分歧,使整个班子真正做到了团结、公正、敬业、务实。第四,开展特色鲜明的实践活动。我们结合“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剖析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认真总结整改,开展“树形象、创一流、比贡献”“检察工作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党员的带头作用得到了很好的发挥,激发了全院干警爱岗敬业、服务为民的热情。
  二是抓队伍作风建设。第一、开展专项教育活动。认真开展“两风”和“警示” 等教育整顿活动。通过系统学习、对照检查、落实整改等方式,重点加强了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组织纪律等方面的查整,使全院干警工作作风得到明显转变,树立了检察机关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第二、完善监督机制。我们加强内部监管的同时,从社会各界聘请了67名检风检纪监督员,对我们行风建设进行全方面的跟踪监督,通过向当事人及有关单位调查走访,广泛征求意见。我院内部监督机制,受到省检察院肯定,并在全省牡丹江执法执纪监督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经验介绍。
  三是抓队伍廉政建设。结合部门职能,按照案件、干部人事、财务、事务管理等内容,进行规范和统一,制定了83项549条规章制度。监所部门为避免超期羁押实行“严把五关制”,自侦部门实行“办案全程三级责任监督制”,对案前、案中、案后严格监督,发出整顿纪律作风的“禁酒令”、“禁赌令”、“禁商令”。建立定期家访制和定期征求意见制,到干警家中走访调查向社会各行业广泛征求意见,随时掌握干警思想动向,聘请6名人民监督员走进办案程序,把检察人员行为均纳入监督视野,建立起家庭、单位、社会三重监督网络,实行八小时内外兼管。
  四是抓队伍业务培训。我们通过人才引进招录9名中国政法、西南政法等大专院校优秀毕业生,加大对人才培养力度,定期举行案件分析研讨会,检委会编外委员案件交流会,鼓励干警通过自学、网校等多途径实现“再教育”。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续职培训、定期举办计算机培训班,提高了干警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我院干警计算机国家等级考试通过率达67.2%。通过“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选拔一批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的中层干部走上重要岗位。
  五是抓队伍文化建设。我院为提高检察文化品位,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大力实施文化育检战略,配齐了硬件设施,建成了检察官活动中心、乒乓球室、台球室、篮球场、网球场、健身房,开辟了以学习娱乐为主要内容的“文化社区”。成立了包括文学、法律、网络、音乐、健美、球类、垂钓、驾驶等八个文化俱乐部。成功举行了“铁人杯”球赛、棋类比赛,《走进春天》文艺汇演等大型活动。建立了“文明创建活动室”、“文体活动中心”、 “干警之家”,为干警学习教育和开展各项活动创造了宽松的环境和便利的条件。
  六是抓队伍信息化管理。我院改建一座近8000平方米的现代化办公大楼,建成了 市唯一一家检察官培训中心,安装了办公软件,将各项服务承诺、检察长电子信箱公布到互联网上,通过网上检察院铺设了与社会群众对话的“绿色通道”;建起了上连检察长下通值班室的局域网,实现了各科室之间网上数据共享、信息共用;在网上开展调查、发表意见、自由论坛等形式的思想交流,利用网络实现对队伍的动态管理,为政治思想教育提供创新的平台,进一步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
  三、执法为民,突出闪光点,提供文明优质检察服务
  一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结合反贪、渎侦、民行“百日会战”等活动,全院动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服务宣传活动,班子成员带领干警上街宣传,走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行法律咨询和送法进企活动,共发放宣传单40000多份,采取现场办公的方式,受理群众举报,解答法律咨询。定期组成法律政策宣讲团深入辖区企业讲法授课二十余次,收听人员达3万人。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拉近了检民之间的距离。
  二是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通过控申窗口的创建和评选,公开服务承诺,推行“三个百分之百”(百分之百接待,百分之百受理,百分之百答复),以开展学习《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为动力,拓宽检务公开渠道,竭力为当事人提供周到、热情、优质的服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来访的当事人这样说:“我们看见检察院有信任感,走进检察院有舒适感,接受服务有亲切感”。还来访者一张笑脸,递来访者一杯热水,送来访者一腔热情,为来访者排忧解难已成为控申窗口服务社会的真实写照。
  三是开展检民共建、检企共建活动。结合开展依法治区、普法教育活动,深入机关、企业、乡镇开展宣传教育。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岗,加强对青少年和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岗位责任制,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被 市检察院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在农村推行“亲农、扶农、护农、安农”措施,帮助农村基层组织建制32项,开展农村职务犯罪专项预防8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开展“服务进百企”活动,深入企业开展专向职务预防工作,严肃查办了陈国江利用伪造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恶意诉讼油田企业非法获赔近百万元的大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0万元。在辖区各企业广泛开展了“检察服务进企业,企业发展有红检”活动,为企业“送法、送检察建议、送规章制度、送点子、送管理经验”,和企业共建优良的发展环境。每逢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都要开展“送温暖”活动,院领导、政工等科室负责人到老会战、军遗属家中送去米面等生活必需品。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我院干警共为残疾人、贫困户、失学儿童捐款4万余元,捐物500余件,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赞誉与肯定。我院在全区行风评比中连年排名榜首。
  四、力造精品,紧扣落脚点,创造一流检察工作业绩
  三年来,我们通过高标准、高起点的文明创建工作,特别是以履行检察职能为中心,全方位抓多层次管理,突出了特色,受到了实效,干警的素质得到了全面的提高,出现了比学习、讲奉献的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遵章守纪、服务大局、公正廉洁、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已成为我院干警的自觉行动,检察事业呈现出了旺盛的生机和活力。2003年我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被评为全省“预防职务犯罪三年工程”先进单位,职务预防工作经验被中纪委、 市纪检委转发,《人民日报》、《检察日报》、《黑龙江法制报》、《 日报》、 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法律监督取得新成果,我们成功地对李秋华、宋玉怀非法制造爆炸物案提出抗诉,经过两级法院四次审理,法院最终由无罪改判为有期徒刑四年,此案被 市检察院评为全市“十佳精品”案例。反贪局立案数量和质量连续两年位居全市第一名,渎侦局被评为全省“百日会战”先进集体,04年立案数位居全市第一,民行检察监督立案8件,提请市院抗诉6件,在全市民行“百日会战”中跃居第一名。我院领导班子被 市检察院树立为全市检察系统学习的典型。黑龙江省检察院向全省推广了我院“抓班子带队伍”经验,并推荐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我院的“五化”检委会经验被《检察日报》在头版头条刊登,中国新闻社进行了转载,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进行经验推广。“五化”管理模式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入机制建设专题向全国推广。2004年,在黑龙江省检察院组织的目标考核中名列全市检察系统第一,荣获“ 市先进集体”、“ 市百面红旗先进单位”称号,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 区委、区政府、 市检察院先后做出了向 区检察院学习的决定。
  “精益求精、永无止境”始终是我们恪守的信条,“公正平等、诚实守信”是我们庄严的承诺,我们决心在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勇于开拓,不断进取,使我院的文明创建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实现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模范检察院的目标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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