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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小说:阿甘正传   作者:温斯顿·格卢姆   更新时间:2012-10-10 15:36:45   阅读次数:

  我在岘港的医院住了将近两个月。就医院而言,这地方不算是什么好医院,不过,我们睡的床铺挂了蚊帐,而且,木条地板每天清扫两次,以我已经习惯的生活条件作标准,这种环境已经好得没话说了。

  那间医院里有些人的伤势比我严重得多。好些可怜的家伙缺了腿、少了胳膊、断手、断脚,还有些不知道少了些什么。有些年轻人肚子、胸口和脸上中弹。夜里那地方就像是酷刑区——那些家伙哭着、闹着,吵着要妈妈。

  我隔壁病床躺着一个家伙,名叫丹恩,他是在坦克车内被炸伤。他全身烧伤,到处插着管子,但是我从没听他叫过一声。他说话轻声细语,非常温文,相处—天之后,我俩交上朋友;丹恩来自康涅狄格州,他们拉他去从军时,他在当历史老师。但是,因为他聪明,所以,他们派他到军官学校,让他当少尉。我认识的少尉大多数跟我一样头脑简单,但是,丹恩不同。对于我们为什么在越南,他自有一套哲理,那就是,我们的理由是对的,但是,做法可能错了,或者,是反过来的,不过,不管是什么,我们做得不对。他这位坦克军官说,在一个多半是沼泽和山峦的土地上,坦克根本派不上用场,我们在这种地方摇旗打仗实在荒谬。我告诉他巴布的事,他很难过地点头说,战争结束之前还会有许多巴布送命。

  过了大概一星期左右,院方把我迁到一般病人在那儿休养的病房,但是我每天都会回到加护病房,陪丹恩坐一会儿。有时候我用口琴吹首曲子给他听,他非常喜欢。我妈妈寄给我一包“赫胥牌”糖果,包里辗转寄到医院,我想跟丹恩一起吃,只不过他只能吃那些用导管输入他身体里的东西。

  我觉得坐在那儿跟丹恩聊天的这段经历,对我的一生有莫大的影响。我知道因为自己是个白痴等等,别人认为我不该有什么自己的哲学,但是这可能是因为从没有人花时间跟我谈过这种事。丹恩认为,我们的一切遭遇,或者说世上发生的任何事,都是由管理宇宙的自然法则所掌控。他对这个问题的看法非常繁复,但是,他话中的大意渐渐改变我对一切事物的观点。

  我这一生对周围事物屁都不懂。一件事莫名其妙发生了,接着发生另一件事,然后又有另外一件,就这么一件又一件,大部分没什么道理可讲。但是,丹恩说,这一切都是某种计划中的一部分,我们充其量只能想想自己要如何配合这个计划,努力坚守岗位。不知怎的,知道这些之后,我开始看事情比较清楚了。

  总之,日子一星期一星期过去,我的身体好多了,屁股的伤势复元迅速。大夫说我的皮像“犀牛”什么的。医院里有一间康乐室,既然没啥事可做,有天,我就走进康乐室,有两个家伙在里面打乒乓球。我看了一阵子,问他们可不可以让我玩玩,他们答应了。头一、两球我输了,但是过了一阵子,我把他俩都打败了。“以你这么大的块头,你的动作可真快。”其中一个说。我只点了头。我每天都尽可能打打球,球技变得相当精湛,信不信由你。

  下午,我通常都去看望丹恩,但是,早上我都是一个人打发。他们让我离开医院,还有巴士送我这样的伤患进城逛逛,在岘港的越南人商店买些小玩意。可是,我不需要那些东西,所以只是走走、看看。

  岘港的岸边有个小市场,卖鱼虾等等,有天我逛到那儿,买了些虾,请医院的厨师烧给我吃,味道真好。真希望丹恩也可以吃点儿。他说要是我把虾子榨碎,也许他们可以用导管灌给他吃,他说他要问问护士。但是,我知道他只是说笑罢了。

  那天晚上我躺在病床上想巴布,想他也会喜欢吃这些虾子,还有我们的捕虾船等等。可怜的巴布。于是,第二天我就问丹恩,为什么巴布会死,是什么屁自然法则竟容许这种事发生?他沉思半天,才说:“唔,我告诉你,阿甘,这些法则并不是每一条我们都喜欢。但它就是法则。就好比丛林里老虎扑杀猴子——对猴子是倒楣的事,对老虎却是好事。世事就是这么回事。”

  过了两天,我又去鱼市场,有个矮小的越南人摆了一大袋虾子在那儿卖。我问他从哪儿捕来这些虾子,他跟我叽哩吸啦起来,因为他不懂英语。总之,我就像印第安人那样打手语,半天他明白了,招手要我跟他去。一开始我有点儿疑心,但是他满脸笑容等等,我也就跟他去了。

  我们至少走了一里路左右,经过了海滩上的所有船只,但是,他并没有带我上船。那地方在水边的一片沼泽中,有点儿像个池塘什么的,他在南海涨潮时潮水涌人的地方布置了一个个铁丝网。这家伙居然在那儿养虾!他拿了一个小网子勺了一些水,果然,网子里有十来只虾子。

  他用个小袋子给了我几只,我送他一颗“赫胥脾”糖果。他高兴得喷屁!

  那天晚上,野战总部附近放映露天电影,我过去看,只不过前排的几个家伙为了什么事大打出手,有个家伙被举起来扔到银幕上,把银幕弄穿个大洞,电影也就泡汤了。因此,回到医院,我躺在床上——想事情,想着想着突然灵机一动。我知道退伍之后我要做什么了!回到家乡,我要在墨西哥湾附近找个小池塘,养虾!这样一来,就算如今巴布死了,我不可能弄到一条捕虾船,但是,绝对可以在沼泽区找个地方撤下铁丝网,就这么办。巴布一定会高兴这件事。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我每天早上都去那个越南人养虾的地方。他名叫吉先生。我天天坐在那儿看他工作,过了一阵子他教我怎么养虾。他总在附近的沼泽中用小网子捞些虾苗,然后倒在他的池塘里。等潮水进来时,他就把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东西扔进池塘——都是些剩菜残屑什么的,这些碎屑会使池塘里长出一些小小、黏黏的东西,虾子吃了它就会长得又肥又大。这工作简单极了,连低能儿也会做。

  又过了几天,几个脏兮兮的家伙从野战总部跑到医院来,一脸激动的说:“士兵阿甘,你已荣获国会颁奖英勇荣誉勋章,后天就要搭机回国,接受美国总统亲自授勋。”呃,是这样的,当时是大清早,我还躺在床上,正想去上厕所,可是,他们却在那儿等着我说句话,我猜,而我尿急得快胀破裤子了。不过这次我只说了句“谢谢”,说完就闭上我的大嘴巴。也许,这也是自然计划中的一项。

  总之,他们走了之后,我去加护病房看望丹恩,但是到了那儿,他的病床空着,床垫都折了起来,不见他的人影。我好害怕他有什么三长两短,跑去找男护士,但是他也不在。我瞧见走廊上有个护士,就问她;“丹恩怎么了?”她说他“走了”。我就问:“去哪儿?”她说:“我不知道,当时不是我当班。”我找到护士长,问她,她说丹思已被送回美国,因为回国可以接受较完善的治疗。我问他的情况还好吗?她说;“晤,如果说肺部有两个穿孔,肠子断了,脊椎骨分开,少了只脚,锯了条腿,半身三度灼伤,这样算还好,那么他没问题。”我谢谢她,自个儿走开。

  那天下午我没打乒乓球,因为我好担心丹恩。我猛然想到他可能死了,只是没有人肯说,因为照规定要先通知最近的亲属什么的。谁知道呢?我心情沉重,独个儿乱逛,踢着石头和锡铁罐什么的。

  等我终于回到病房,床上放了一些信,是辗转寄到医院的。我妈的信上说,我们家失火,整个烧毁了,可是房子没有保险也没有什么补助,她只得去住贫民之家。她说失火当时是法兰模小姐给她的猫洗过澡,正在用吹风机替它吹干,结果猫还是吹风机什么的烧了起来,就这么回事。她说,以后我给她的信就寄到“贫民姊妹之家”转交。我心想,未来她可有得哭了。

  另外有一封给我的信,上面写着;“亲爱的甘先生:您已获选成为一辆崭新‘庞蒂克GTO’的中奖候选人,只要您寄还附卡,保证购买本公司出版的精美百科全书壹套,以及在有生之年每年缴交七十五元购买一本最新的年鉴。”我将这封信扔进垃圾桶。我这种白痴买百科全书有啥用,况且,我又不会开车。

  但是,第三封信是亲笔信函,信封背面写着:“珍妮·可兰,平信,剑桥,麻省。”我的手抖得厉害,几乎拆不开信封。

  “亲爱的阿甘,”信上写“我妈妈已将你妈妈给她的信转交给我,得知你不得不参加这场不道德的残酷战争,我好难受。”她说她知道在那种杀戮和哀鸿遍野的环境里生活一定很可怕。“投入这种战争一定使你良心难安,不过我知道伤是被迫的。”她还说,没有干净衣服可穿,没有新鲜食物可吃等等,生活一定很难过,但是她说她不懂我在信上说“不得不趴在军官粪便中整整两天”是什么意思。

  “难以相信,”她说:“连他们都会逼你做这么粗鄙的事。”我想是我在信上把这个部分说得不够清楚。

  总之,珍妮说:“我们正在筹备大规模示威活动,向那些法西斯主义猪猡抗议,阻止这场不道德的残酷战争,并且表达大家的心声。”她写了一整页有关这方面的事,内容大致雷同。但是我还是仔仔细细地阅读,因为光是看见她的笔迹就足以让我飘飘然了。

  “起码,”最后她写到,“你遇见了巴布,我知道在那种痛苦的日子里有个朋友在身边你一定很高兴。”她说问候巴布,又在附注中说,目前她跟一个小乐团在哈锦大学附近的一家咖啡屋每星期演出两个晚上,赚点小钱,要是我将来去那附近,记得去找她。她说乐团名叫“裂蛋”。我会找藉口去哈佛大学的。

  那天晚上,我收拾东西准备回国接受荣誉勋章,和晋见美国总统。不过,我没什么东西好收拾的,只有医院给我的睡衣裤、牙刷和刮胡子刀,因为我的衣物都在波来古镇的基地。不过,赞成总部派来了一位好心的上校,他说:“别管那些狗屎玩意,阿甘——今天晚上我们就会找二十几个西贡的越南人给你赶制一套崭新制服,因为你总不能穿着这身睡衣裤去晋见总统。”上校说他会一路陪我到华盛顿,替我打点食宿和交通工具,还会教我举止礼仪等等。

  他名叫古奇上校。

  那天晚上我跟野战总部的一个家伙比赛最后一场乒乓球,据说,他是陆军最厉害的乒乓球选手什么的。他是个精瘦的家伙,不肯正视我,还有,他带着自己的球拍,装在一只皮匣里。我痛宰了他,他就说乒乓球不好,因为气候潮湿把球腐蚀了。他收起拍子走了,我倒无所谓,因为他把他带来的乒乓球留下了,医院的康乐室倒真需要这些球。

  动身前的那天早上,一个护士走进病房留下一封信,信封上写着我的名字。我打开信封,是丹恩写来的,他果然没出意外。信上说:亲爱的阿甘:

  很遗憾,在我离开之前我们无暇见面。医生临时作的决定,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送走了,不过临走前我要求给我时间写这封短笺,因为我在这儿这段时问里,你一直对我非常好。

  我意识到,阿甘,你正濒临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一刻,或许是某种转变,也或许是会让你改变人生方向的事件,你一定要抓住这一刻,别让它错过了。如今回想起来,你的眼睛里不时会出现一种东西,一种小小的火花,多半是在你微笑的时候出现,我相信我所看见的东西几乎就是人类思考、创造、存在的能力之源头。

  这场战争不适合你,老友——也不适合我——而我现在完全脱离它了,我相信你也快了。关键问题是,将来你要做什么?我毫不认为你是个白痴。或许依照测验的衡量标准或是一些愚夫的判断,你属于某种类别,但是内里,阿甘,我见过在你的心智中燃烧的好奇火花。顺流而行.我的朋友,让它为你所用,遇到逆流浅滩时奋力抗拒,千万别屈服,别放弃。你是个好人,阿甘,而且你有颗宽大的心。

  你的朋友·丹恩

  我把丹思的信反复读了十几二十遍,但是信中有些话我看不懂。我的意思是,我想我是明白他的含意,但是有些句子和字眼我不懂。第二天早上,古奇上校进来说我们得立刻动身,先去西贡取昨晚由二十名越南人赶制的新制服,然后立刻回美国等等。我把丹恩的信给他看,要他告诉我信上写的究竟是什么意思,古奇上校把信看了一遍还给我,说:“唔,阿甘,我觉得他的意思很明白,就是总统给你别上勋章的时候,你千万别出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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