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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小说:老子校释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1-10-17 17:08:04   阅读次数:
  天長地久。天地所以能長久者,以其不自生,

  嚴可均曰:“長久者”,河上、王弼“長”下有“且”字。

  謙之案:傅、范本同。遂州碑作“天地長久”。又“天長地久”,蓋古有此語,此引而釋之耳。

  故能長久。

  謙之案:“故”字碑本磨滅不明。“長久”,各本作“長生”。嚴可均曰:“王氏萃編引邢州本與此同。易州石柱及河上、王弼作‘ 長生’,非也。”又案敦煌本與晉紀瞻易太極論引均作“長久”。此“久”字蓋假借為“有”,與前二“久”字稍別。列子天瑞篇:“精神者,天之久;道進乎本不久。”注:“當作有。”故能長久,即言故能長有也。

  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謙之案:杜光庭本無此二句。韓詩外傳引“故老子曰‘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與諸本均同。

  以其無私,故能成其私。

  嚴可均曰:“以其無私”,釋文引河上與此同。御注、王弼“以”字上有“非”字,王弼句末有“邪”字。

  謙之案:陳碧虛曰:“河上公、嚴君平本‘以其無私’,王弼古本作:‘不以其無私邪?’”是陳所見嚴本與此石同。王古本與傅本及准南道應訓引同。廣明、慶陽、樓正、高翿、范應元、室町鈔本與今王本同。又遂州碑本作“此其無尸,故能成其尸”。強本成疏:“ 尸,主也,……而言成其尸者,結歎聖人也。”成所據經文,蓋即遂州碑本。案“私”作“尸”,非也。後漢方術傳“尸解”注:“言將登仙,假託為尸以解化也。”此為神仙家言,竄入老子本文,強本成疏與遂州本皆如此。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姚文田:先、存韻,奚侗同。陳柱生、生韻,先、存、私韻。“私”字音變與“先”均,猶“西施”又作“先施”。

  謙之案:“長生”之“生”,敦、景、遂三本均作“長久”,知此章久、久、久為韻,生、生無韻。又“不自生”之“生”入耕部,與“先”“存”入文部字相協,此為文、耕通韻。

  右景龍碑本四十六字,敦煌本同,河、王、傅、范本四十九字。河上本題“韜光第七”,王弼本題“七章”,范應元本題“天長地久章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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