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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小说:老子校释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1-10-17 17:08:04   阅读次数:
  寵辱若驚,貴大患若身。何謂寵辱?辱為下。

  嚴可均曰:“何謂寵辱?辱為下”,王弼、傅奕作“何謂寵辱若驚?寵為下”。

  羅振玉曰:河上、景龍、禦注、景福、敦煌丙諸本均無“若驚”二字。景龍本“辱為下”,景福本作“寵為上,辱為下”。

  李道純曰:“寵為上,辱為下”,或雲“寵為下”,不合經義。

  俞樾曰:河上公本作“何謂寵辱?辱為下”。注曰:“辱為下賤。”疑兩本均有奪誤。當云:“何謂寵辱若驚?寵為上,辱為下。”河上公作注時,上句未奪,亦必有注,當與“辱為下賤”對文成義,傳寫者失上句,遂並注失之。陳景元、李道純本均作“何謂寵辱若驚?寵為上,辱為下”。可據以訂諸本之誤。

  勞健曰:“寵為上,辱為下”,景福本如此。傅、範與開元本諸王本皆作“寵為下”一句;景龍與河上作“辱為下”一句。以景福本證之,知二者皆有闕文。道藏、陳景元、李道純、寇才質諸本並如景福,亦作二句。陳云:“河上本作‘寵為上,辱為下',于經義完全,理無迂闊。知古河上本原不闕上句。”按“寵辱”,謂寵辱之見也;“為上”“為下”,猶第六十一章“以其靜為下”,“大者宜為下”,諸言為下之見也。蓋謂以為上為寵,以為下為辱,則得之失之,皆有以動其心,其驚惟均也。若從闕文作“寵為下”一句而解,如以受寵者為下,故驚得如驚失,非其旨矣。作“辱為下”一句者,更不可通。

  武內義雄曰:按舊鈔河上本作:“何謂寵辱?寵為上,辱為下。”諸王弼本作:“何謂寵辱若驚?寵為下。”雖然,陸氏惟注“河上本無‘若驚'二字”耳。今本王本“寵”字下“為”字之上,當脫去“為上辱”三字,河上本似脫去“若驚”二字。蓋王弼、河上兩本相同,後河上本脫去“若驚”二字,王本脫去“為上辱”三字,在後以兩脫誤本互校,遂生種種之異。

  得之若驚,失之若驚,是謂寵辱若驚。

  奚侗曰:吳澄本無“是謂寵辱若驚”六字,以下文例之,似是。

  謙之案:林希逸亦無此六字。又“驚”借為“警”。易“震驚百里”,鄭注:“驚之言警戒也。”

  何謂貴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為我有身。及我無身,吾有何患!

  嚴可均曰:“有大患”,各本句末有“者”字;兩“我”字,各本作“吾”。

  羅振玉曰:景龍、敦煌丙本均無“者”字。二“吾”字,景龍及敦煌乙、丙本均作“我”。

  謙之案:“及”字,傅、範本作“苟”。範曰:“‘苟'字,應吉父、司馬公同古本。”蓋“及”與“若”同義。王念孫曰:“‘及'猶‘若'也。……老子曰:‘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言若吾無身也。又曰:‘取天下常以無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言若其有事也。‘及'與‘若'同義,故‘及'可訓為‘若',‘若'亦可訓為‘及'。”(經傳釋詞)今證之古本,知“及”與“若”同,與“苟”字亦可互用。又“患”下,室町本有“乎”字。

  故貴身於天下,若可托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者,若可寄天下。

  嚴可均曰:“故貴身於天下”,禦注作“故貴以身為天下”,與王弼同,河上作“故貴以身為天下者”。“若可托天下”,禦注、王弼作“若可寄天下”,河上作“則可寄於天下”,永樂大典作“則可以寄天下”。“若可寄天下”,河上作“乃可以托于天下”,王弼作“若可托天下”,大典作“乃可以托天下”。劉文典曰:莊子在宥篇:“故貴以身於為天下,則可以托天下;愛以身於為天下,則可以寄天下。”案“身於為天下”,義不可通,兩“於”字疑當在“托”字、“寄”字下。道經“厭恥第十三”,正作:“故貴以身為天下者,則可寄於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者,乃可以托天下。”淮南子道應訓引老子作:“貴以身為天下,焉可以托天下;愛以身為天下,焉可以寄天下矣。”兩“身”字下亦並無“於”字。

  謙之案:劉說非也。此段各本經文不同,惟莊子在宥篇云:“故君子不得已而臨邪天下,莫若無為;無為也而後安其性命之情。故貴以身於為天下,則可以托天下;愛以身於為天下,則可以寄天下。”二“身”字下有“於”字。又“托天下”在“寄天下”之前,與景龍、遂州、敦煌三本相合;惟上句衍一“為”字,下句衍一“於”字。

  王念孫曰:莊子本作“故貴以身於天下,愛以身於天下”。“於”猶“為”也,後人依老子傍記“為”字,而寫者因訛入正文。老子釋文:“為,於偽反。”此釋文不出“為”字,以是明之。

  王引之曰:“於”猶“為”也(此“為”字讀去聲)。老子曰:“故貴以身為天下,若可寄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托天下。”莊子在宥篇作:“故貴以身於天下,則可以托天下;愛以身於天下,則可以寄天下。”“於天下”即“為天下”也。

  謙之案:二王說是也。“於”“為”互訓。莊子上文作“於天下”,下文“為天下”,與碑本正相同。傅、範本作:“故貴以身為天下者,則可以托天下矣;愛以身為天下者,則可以寄天下矣。”范注“古本”二字,陳碧虛引王弼本與傅、範同,當亦王之古本。譣道藏宋張太守匯刻四家注引王弼云:“無物以易其身,故曰貴也,如此乃可以托天下也。無物可以損其身,故曰愛也,如此乃可以寄天下也。”亦“托天下”在“寄天下”之前。遂州本作:“故貴以身於天下者,可托天下;愛以身於天下者,可寄天下。”敦煌兩本作:“故貴以身於天下,若可托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寄天下。”各本大致與莊子文同,而以敦煌本為優,當據校改。

  又此二“若”字,與“則”字同義。王引之曰:“‘若'猶‘則'也。老子曰:‘故貴以身為天下,若可寄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托天下。'莊子在宥篇‘若'並作‘則'。”今案河上本、大典本亦作“則”,此其證也。又“愛以身”,廣明、景福二本作“愛身以”:吳雲二百蘭亭齋金石記誤校廣明作“愛以身與為天下者”,與景龍同。又“為天下”者,羅振玉道德經考異誤校景龍本“者”作“矣”,蔣錫昌竟沿其誤。舉此一例,足見校書之難。

  又案莊子讓王篇曰:“夫天下之重也,而不以害其生,又況他物乎?唯無以天下為者,可以托天下也。”又呂氏春秋貴公篇曰:“天下,重物也,而不以害其生,又況於他物乎?惟不以天下害其生者,可以托天下。”文誼皆出此章。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高本漢以身、患為韻,實際非韻。陳柱:五“驚”字韻,三“身”字韻,四“下”字韻。楊樹達曰:“上文身、驚系兩節,不必強以為韻。”

  右景龍碑本七十八字,敦煌本同,王本八十一字,河上本八十四字,範本八十五字,傅本八十八字。河上本題“猒恥第十三”,王本題“十三章”,範本題“寵辱章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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