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语文首页 -> 国学 -> 子部 -> 道家 -> 老子校释 -> 正文

第三十六章

小说:老子校释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1-10-17 17:08:04   阅读次数:
  將欲翕之,必故張之;

  嚴可均曰:“翕之”,河上作“□之”,王弼作“□之”,簡文作“歙之”,又作“給”。“必故”,各本作“必固”,下三句皆然。

  謙之案:作“翕”是也。傅、範皆作“翕”。範曰:“翕,歛也,合也,聚也。王弼同古本。”是王本亦作“翕”,今本作“歙”。釋文出“將欲□”,知釋文所見王本作“□”。敦煌、景福、室町三本作“□”。

  畢沅曰:古無“□”“□”二字。說文解字云:“歙,縮鼻也。”歙有縮義,故與“張”為對,顧歡因之,亦得閉塞之義矣。“翕”古文字,少通用。

  武內義雄曰:按天文鈔河上本及景龍碑作“翕”,范應元所見王弼本亦作“翕”,韓非喻老引亦同。似王、河兩本均作“翕”,後人改王本為“□”或“歙”,而改河上本為“□”。

  將欲弱之,必故強之;將欲癈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

  魏稼孫曰:“故張”“故強”“固興”“固與”,上二句作“故”,下二句作“固”。嚴雲“‘必故',各本作‘必固',下三句皆然”,誤。

  吳雲曰:河上公本“將欲弱之”作“使非弱之”。

  謙之案:吳校亦誤,河上本作“將使弱之”。又範本、彭耜本“將欲奪之”作“將欲取之”。

  馬敘倫曰:韓非喻老篇引無“廢之”兩句。“奪”,范及韓非喻老篇引並作“取”,說林上篇引周書亦作“取”。各本及後漢書桓譚傳引“將欲奪之”四句,同此。

  蔣錫昌曰:史記管晏列傳云:“故曰:知與之為取,政之寶也。”索隱:“老子曰:‘將欲取之,必固與之。'”看史記用“故曰”云云,疑“與之為取”即本之老子“將欲取之,必固與之”而來。是史記與索隱並作“取”也。譣義亦以作“取”為是,當據韓非改正。

  勞健曰:“興”當作“舉”,協下句“必固與之”。“將欲奪之”,範與韓非作“將欲取之”。範注:“取,一作奪,非古也。”按“翕弱”“張強”“廢奪”“舉與”皆兩句相間成韻,當作“奪”無疑。東條一堂曰:按魏策,任章曰:“周書曰:‘將欲敗之,必姑輔之;將欲取之,必姑與之。'”注:王應麟曰:“周書云云者,豈蘇秦所謂周書陰符者歟?老氏之言出於此。”朱子曰:“老子為柱下史,故見此書。”按韓非子說林所引周書,與國策同。

  謙之案:呂氏春秋行論篇曰:“詩曰:‘將欲毀之,必重累之;將欲踣之,必高舉之。'”亦與此詞異誼同,疑亦為老子所出。又案“是謂微明”,高延第曰:“首八句即禍福盛衰倚伏之幾,天地自然之運,似幽實明。‘微明'謂微而顯也。”

  柔勝剛,弱勝強。

  嚴可均曰:大典與此同。禦注、河上、王弼作“柔弱勝剛強”,傅奕作“柔之勝剛,弱之勝強”。謙之案:王羲之本、彭耜本、範本與傅本同。七十八章碑本作“弱勝強,柔勝剛”,文與此倒置。王本作“弱之勝強,柔之勝剛”,傅本作“柔之勝剛,弱之勝強”,均分二句。李道純曰:“‘柔弱勝剛強'分二句,非。”

  魚不可脫於淵,

  謙之案:傅、範本“脫”作“侻”。畢沅曰:“河上公、王弼並作‘脫'。古無‘侻'字,作‘脫'者是。莊子、說苑作‘脫'。”

  蔣錫昌曰:後漢書隗囂公孫述列傳曰:“要之,魚不可脫於淵。”所引同此。惟注云:“老子曰:‘魚不可脫於泉。'脫,失也,失泉則涸矣。”又翟酺傳注引“淵”亦作“泉”。是古本“淵”或作“泉”也。

  謙之案:作“泉”非也。此章淵、人為韻,宜作“淵”。“泉”字乃唐人避高祖諱,改“淵”為“泉”。韓非喻老篇“故曰‘魚不可脫于深淵'”,王先慎曰:“深字衍。唐避淵改深,後人回改,兼改深字耳。”今案:唐人避諱,多改“淵”為“深”,則亦可改“淵”為“泉”也,唯“淵”字是故書。

  國有利器,不可示人。

  嚴可均曰:“國有”,各本作“國之”。“可示”,各本作“可以示”。

  謙之案:韓非喻老引“邦之利器”,六微篇引“邦”作“國”,“國”字是也。莊子胠篋篇、淮南道應訓、荀子正名篇楊倞注、淮南主術訓高誘注、文選關中詩李善注、後漢書翟酺傳、杜篤傳均引作“國”。又說苑君道篇引作“國之利器,不可以借人”。據此,知宜作“國”,不作“邦”。王先慎、劉師培謂“國”字為“邦”字諱改,于他章則然,此則不可一概論也。又說苑君道引作“不可以借人”,此與六韜守土篇“無借人利器,借人利器則為人所害,而不終其世”,均用“借”字。又淮南主術訓“有愚質者,不可與利器”,高誘注引老子曰:“國之利器,不可以假人。”假亦借也,疑老子古本有“借”字者。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明、剛、強韻(陽部),淵、人韻(真部)。“將欲翕之”八句無韻,非也。鄧廷楨、姚文田:張、強韻。奚侗:張、強、興與明韻,剛、強韻。陳柱:張、強、興與明、強韻。高本漢:歙、弱、廢、取、與五字與張、強、興三字相間為韻。“取”,碑本作“奪”。勞健曰:“按翕弱、張強、廢奪、舉與皆兩句相間成韻,當作奪。”是也。一說歙、弱非韻。案“翕”,釋文:“簡文作歙,河上本作□,許及反。”又明、剛、強或明、強為韻。顧炎武曰:“明,古音謨郎反,今以字母求之,似當作彌郎反。明與強為韻。旁證:中庸:‘果能此道,雖柔必強。'”(唐韻正卷五十二庚)又:“柔,古讀如蠕。說文□、鍒皆訓耎,魏太武改柔然為蠕蠕,則柔音如蠕,可知也。”又淵、人為韻。諸家並同。江永曰:“淵,一均切。旁證:老子:‘魚不可脫于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本證:詩‘其心塞淵'韻身、人,‘秉心塞淵'韻零、人、田、千。”鄧廷楨曰:“淵古音真、先同部。易干九四‘或躍在淵'與九五‘利見大人'為韻。詩燕燕‘其心塞淵'與‘寡人'為韻,定之方中‘秉心塞淵'與兩‘人'字為韻。”

  右景龍碑本五十三字,敦煌丁本不全,字數不明。河上、王本五十六字,傅本五十七字,範本五十九字。河上本題“微明第三十六”,王本題“三十六章”,範本題“將欲翕之章第三十六”。
(快捷键←)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
关于本站 | 业务合作 | 广告联系 | 留言建议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管理登录
闽ICP备050307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