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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湖南高考作文评分细则解读(人教版高三必修)

作者:未知来源:网络收集时间:2011-10-29 17:06:4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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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湖南浏阳九中  李淑辉  410325
 
                                 2008-6-21

 今年作文评卷,网上记分标示区分为以下三块: 
  内容等级分,0—25分; 
  表达等级分,0—25分; 
  发展等级分,0—10分。 
  各标示区没有分等,但作文评分,仍按分项分等进行,严格按分项分等标准评分。错别字、不够字数、没有标题、自拟标题的,在基础等级分中扣分。 
  
一、基础等级部分 
   ( 一)关于评分标准 
    1.内容部分:以“题意”和“内容”为重点,全面衡量。“题意”“内容”中有一项在上等,与此同时,“中心”与“感情”有一项在上等者,可根据文章实际,在上一等中、低档记分。 
    2.表达部分:以“语言” “文体”为重点,全面衡量。“语言”“ 文体”中有一项在上等,与此同时,“结构”与“字体”有一项在上等者,可根据文章实际,在上一等中、低档记分。 


     3.记分应综合考察内容与表达两部分,一般情况下不跨等记分。 
     4.“基本符合题意”的文章,表达项最多在一等分下限记分,发展等级不能超过8分。 
    5.偏离题意的文章,内容项在四等记分,表达项一般不超过三等记分,发展等级不给分。 
    6.(3、4、5点,如有特别,须经核心组同意) 
  
【解析】 
  基础等级8项内容中,评卷中突出的是“题意”“内容”与“语言”“文体”四项。评卷时应在注重题意和内容的同时,兼顾中心和感情,不合题意、运用不当、与中心游离的内容不能算“内容充实”。 
  “不跨等记分”,比如说“内容”在三等的,“表达”只能在三等或相邻的二等和四等记分,不能跨到一等记分,“表达”在三等的,“内容”也不能在一等记分。这样规定的目的,是防止割裂内容和形式,特别是片面追求形式。 
  2.文章表达的感情符合情理,视为感情真实。 
  3.文章表达的感情基本符合情理,或与文章的内容冲突,视为感情不真实。 
 
(二)关于表达 
  语言方面 
  1.语言规范,语句结构完整,没有语病,读起来顺口,视为语言流畅。 
  2.语言规范,有2、3处语病,视为语言通顺。 
  3.语言大致规范,有4、5处语病,视为语言基本通顺。 
  4.语言不够规范,有5处以上语病,视为语言不通顺。 
  文体方面(对文章的宽容度较大) 
  1.试题明确要求写成“议论文”或“记叙文”,“评分标准”也有“符合问题要求”一项,因此无论考生选择何种文体,都必须符合所选文体的要求。 
  2.所谓议论文,是指围绕某一观点展开,表达方式以议论为主的文体。所谓记叙文,是指表达方式以叙述、描写为主,写人记事的文章。但对文体的判定不宜过于死板,应从考生作文实际出发,综合考虑,灵活处理。如考生写成随笔,可视为议论文;写成叙事性散文,可视为记叙文;写成童话、小小说、也可视为记叙文。抒情性较强的记叙文也可以。 
  3.文章包含了多种文体,文体之间缺乏内在联系,相互之间又不能联结,或者大量地违反所用问题的基本规范,应视为不符合文体要求。 
  4.文章包含了多种文体,缺乏内在联系,但能联结起来,视为基本符合文体要求。 
  结构方面 
  1.文章具有必要的组成部分,且围绕中心,衔接自然,有较强的内在联系,视为结构严谨。 
  2.文章具有必要的组成部分,且围绕中心,衔接较自然,视为结构完整。 
  3.文章具有必要的组成部分,且大致围绕中心,视为结构基本完成。 
  4.文章缺乏必要的组成部分,内在联系混乱,条理不清楚,或者内在逻辑十分混乱,或文章没有完篇,严重影响到文章的完整,应视为结构混乱。 
  
【解析】 
  “表达“部分,以“语言”“文体”最重要,兼顾结构和字体。 
  “文体”涉及“体裁”和“表达方式”两个参照系。从体裁讲,除了常用的教学文体概念,也包含文学文体感念。“散文”如何符合“议论文”或“记叙文”的限定?关键是表达方式,要突出以议论或记叙、描写的表达方式为主。“文体”条中“文章包含了多种文体,文体之间缺乏内在联系”,这里的“文体”,也应理解为“表达方式”;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表达方式杂糅”。 
  
二、发展等级部分 
    1.不宜把发展等级分的标准定得过高。应从高三学生实际出发,保证大多数考生都能得到一定的发展等级分,有较强写作能力的考生,能得到较高的发展等级分。 
    2.发展等级分与基础等级分之间应有联系,但不一定是成正比例。在基础登记段得分较低的,在反站登记段可得分较高。但在基础登记段评为四等的,原则上不给发展等级分,特殊情况,最多不能超过3分。在基础登记段评为三等的,发展等级分最多不超过6分。 
    3.发展等级段13个评分点中,有一点突出可得满分,两点比较突出可得满分,三点达到要求可得满分。其他情况按此标准折算。即只一点比较突出给5分,一点达到要求给3分,两点达到要求给6分。 
    4.所谓“达到要求”,指基本符合发展等级段评分点的要求。“比较突出”,指全面符合某个评分点的要求,“突出”,指不仅全面符合某个评分点的要求,而且在某一方面有优异的表现。 
    5.“丰富”之“论据充实”一点,不是指举例很多,因为“论据”不等于事实,它还包括道理;“充实”指示材料与观点的关系,是与对事理的充分论证分不开的。 
    6.“有文采”之“文句有表现力”,不仅是指排比、反复等句式表现出的“有气势”,而更应理解为文句在内容表现方面的有意蕴或简明精确。 
  
【解析】
发展等级分有13个评分点,“有一点突出可得满分,两点比较突出可得满分,三点达到要求可得满分”。这样一来,基础登记在二等的(最高40分),凭借某一方面的特点,总分也可能达到一等(最低50分),但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尽管发展等级份和基础等级份并不成正比,但发展等级分高的(7—10)分,基础等级分一般也在一等。 
  
三、其它方面
①字未满800字,每少50字扣1分;不足400字的,不再分项分等记分,给一个总分。 
  ②错别字每1个字扣1分,重复的不计。没有标题的扣2分。 
    
 
 
附: 今年的作文对审题的要求较高 
(一)   审题 
    1.关于诗句的意境。考生应从两句诗的整体把握其朦胧、幽美、升级勃发等特点,单独从其中一句展开联想或进行阐发,不能视为切合题意。还是符合题意的。 
    2.对诗句的哲理的阐发,可以从命题人给出的三点阐释中选择其一,也可以对此三点加以整合,还可以从诗句中引出其他合乎诗句隐喻义的观点。 
    3.材料中所说的“距离”,既指涉空间,也指涉时间,既指涉物理上的时空,也指涉心理和精神上的时空。凡围绕主体与对象的距离远近的变化(或主体对对象的视角调整)行蒽的,皆视为切合或符合题意。 
    4.尽管诗句的寓意偏重于对“遥看”的积极效果,但并不排除在特定情况下“近视”对于审美和认知的意义。文章能体现这种相对性与或然性认知的,应视为切合或符合题意。 
    5.未从诗句整体出发,而单从“小雨”“小草”“遥看”“近看”出发状物或议论的,如“润物细无声”或“大爱无形”、小草的“团结”或“坚韧”等,判为“基本符合题意”(没有对原事进行合理推导的)或“偏离题意”。(没有对原事合理推导的) 
    6.对诗句所隐含的哲理理解有偏差,观点前后不一致,反映其认识水平的低下,或互相矛盾,但整体上与诗句的内涵存在一定联系,可视为“基本符合题意”。 
    7.文章完全背离诗句的哲理及材料中的诠释,另起炉灶的,即使个别词句涉及“远近”“距离”,亦应视为“偏离题意”。 
    8.其他未尽情况,交由作文组长与核心组协商处理。 
  (二) 内容
  1.文章材料丰富扎实,且运用得当,应视为“内容充实”。 
  2.文章缺乏具体的材料,或虽有材料,但不能说明什么问题,或整篇文章让人不知所云,应视为“没有什么内容”。 
  (三)中心 
  1.文章符合题意,有明确的主题贯穿全文;主次详略得当,视为中心突出。 
  (四)感情 
  1.文章表达的感情是作者真实情感的流露,且符合情理,与文章的内容和谐一致,视为感情真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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