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yq.cn
 当前位置: -> 范文参考 -> 文秘相关 -> 邀请函 -> 正文

战略合作单位邀请函

作者:未知来源:网络收集时间:2012-2-4 12:22:56阅读:
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中国广告主协会旅游广告主分会是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全国类二级协会,隶属于中国广告主协会的分支机构。中国广告主协会是中国在世界广告主联合会中唯一的合法代表。

  本会是我国首家代表广大旅游广告主利益的专业性服务组织,以“引领中国旅游广告主走向世界,推动世界旅游广告主走进中国!”为口号,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旅游业和广告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旅游广告主利益为核心,服务维护旅游广告主会员的合法权益,实现世界各地旅游广告主、旅游广告、旅游目的地的整合营销传播,促进旅游广告主事业和产业的科学发展。

  本会将始终遵循“热情服务、协调整合、平等合作、自强自律、促进发展”的五项原则,在“提供信息、促进营销、打造品牌、合作联盟、行业自律”等方面积极发挥本会的行业组织优势、国内外媒体资源优势,最大限度代表会员以及旅游产业发展的利益,推动国内外旅游广告主的双向融合互动。

  为了构建专业化的全国旅游广告主服务体系网络,本会将与各省市有影响、有资质、有能力的旅游、广告、文化、会展等相关行业的优秀企事业单位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促进我国旅游广告主事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现将相关合作事宜告知如下:

  1、协会授予战略合作单位 “中国广告主协会旅游广告主分会副会长单位”称号;授予单位负责人“中国广告主协会旅游广告主分会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的社会职务和交往身份;颁发精制铜牌及证书,本会网站予以公示,享受本会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基本服务内容。

  2、战略合作单位可享受本会、中国广告主协会及世界广告主联合会的信息资源。

  3、双方每年共同举办、策划、组织并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如论坛、展览、博览会、媒体交易会、招商会、新闻发布会等。

  4、相关项目的实施和开展,双方可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确定项目方案、实施计划和预算费用等内容。

  5、战略合作单位以缴纳会费或资源置换的方式享受副会长单位的服务。

  6、战略合作单位可提出具体合作需求,双方共同商榷。

上一篇: 战友聚会邀请函   下一篇: 投标邀请函

关于本站 | 免责声明 | 业务合作 | 广告联系 | 留言建议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管理登录
闽ICP备050307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