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yq.cn
 当前位置: -> 范文参考 -> 文秘相关 -> 秘书基础 -> 正文

全国秘书职业资格考试申报条件

作者:未知来源:网络收集时间:2012-2-4 12:25:02阅读:
字号:|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初级:  1、从事秘书职业一年以上;  2、职业学校秘书专业毕业;  3、经过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    中级:  1、取得初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从事秘书工作两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2、取得初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并从事秘书工作三年以上;  3、从事秘书工作四年以上并未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4、秘书专业大学专科毕业。    高级:  1、取得中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从事秘书工作两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  2、取得中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并从事秘书工作三年以上;  3、从事秘书工作十年以上并经本职业正规培训;  4、大学专科秘书专业毕业后并从事秘书工作三年以上;  5、大学本科秘书专业后并从事秘书工作两年以上。  
关于本站 | 免责声明 | 业务合作 | 广告联系 | 留言建议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管理登录
闽ICP备050307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