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yq.cn
 当前位置: -> 范文参考 -> 文秘相关 -> 规章制度 -> 正文

训练中心管理制度

作者:未知来源:网络收集时间:2012-2-4 12:27:08阅读:
字号:|

  (一)凡经训练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召训的新进及在职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二)本公司员工接获召训通知时,应准时报到。逾时以旷职论。因公而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

  (三)受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提出其单位主管的证明,否则以旷职论。

  (四)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办理。因公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

  1.迟到、早退达四次者,以旷职半天论。

  2.迟到、早退达四次以上八次以下者,以旷职一天论。

  (五)受训期间以在本中心膳宿为原则,但因情况特殊经本中心核准者不在此限。

  (六)受训学员晚上十时以前应归宿,未按时归宿者,以旷职半天论。

  (七)本中心环境应随时保持整洁,并由公推的班长指派值日员负责维持。

  (八)本中心寝室内严禁抽烟、饮酒、赌博、喧闹等事情。

  (九)上课时间禁止会客或接听电话,但紧急事故除外。

  会客时定为:

  1.中午:12时至14时

  2.下午:17时至20时

  (十)本办法由训练中心依实际需要制定。

关于本站 | 免责声明 | 业务合作 | 广告联系 | 留言建议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管理登录
闽ICP备050307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