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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操、眼保健操制度

作者:未知来源:网络收集时间:2012-2-4 12:27:1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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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操、眼保健操制度
 
 


为加强素质教育,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早操

1、全体学生均要按规定时间到操场做广播体操(因病因事除外)。学生须整队到

场,教师应跟队管理,体育老师负责维持全场秩序。

2、做操要规范,动作要标准、大方、不得马虎;队列须整齐,同时领操员和班主

任应在队列之前,另一跟班服务教师位于队列后。

3、任何班级不得占用早操时间,不得利用早操时间举行检测,特殊情况缺席的须

报分管校长或少先队大队部批准。

4、离场要有秩序,不得拥挤,队形须在离场后散开。

二、眼保健操

1、各科老师须在规定时间到所有班级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不得迟到。

2、做眼操时,须由一名同学在讲台领操,全班同学按照眼保健操的正确图示去完

成,以确保做操时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3、班主任老师应指导学生如何做眼保健操,也可聘请体育老师作指导。

4、学校值日生一经发现有班级有做眼操时纪律混乱,则对该堂任课教师予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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