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宪法的人民权利的保障书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教师:A、首先出示一句名言:
梁启超说:“国家,譬犹树也;权利思想,譬犹根也……为政治家者,以勿摧压权利思想为第一义;为教育家者,以养成权利思想为第一义;为私人者,无论士焉、农焉、工焉,商焉、男焉、女焉,各自坚持权利思想为第一义。”
B、出示一个案例:
1990年,山东省某市学生小齐和小陈同时参加中专考试。之后,齐被录取为某校财会专业委培生,但录取通知书却被陈领走,上学、参加工作。不知情的齐以为自己落榜,直到1999年……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陈以侵害齐姓名权的方式侵害了宪法第46条所保护的公民受教育权,判决陈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齐各种损失9.8万元。
提示:请同学们思考上述案例和梁启超所说的话,说明了什么?
学生活动:思考、讨论、归纳:
三、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板书)
2、 宪法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板书)
学生活动:阅读手中的材料——宪法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章节,同时也结合课本第118页的内容来思考下面的两个问题:
(1)什么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什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2)我国宪法规定了哪些公民的基本权利?
(学生回答后,教师引导。)
一个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只有得到法律确认,才是合法权利,才能得到国家保护。宪法是根本大法,由宪法确认的公民权利是基本权利。宪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和政府有保证其实现的责任。
在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 24项条款中,涉及公民权利的条款有 18条,规定了公民 20多项自由和权利,涉及政治、经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宗教信仰、批评建议、控告检举、劳动、休息、养老、抚恤、保护妇女儿童、婚姻家庭等方面,内容十分广泛。
中国人民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努力奋斗,就是为了建立一个人民享有充分权利的社会。我们在宪法中看到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结果,是受国家根本大法保护的。
2、以宪法为核心的权利保障体系(板书)
教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非写进宪法就完事大吉了。相反,必须有相应配套、切实可行的法律措施,才能真正落到实处。请同学们回忆自己的一些经历,我们要确保自身合法权益时,主要靠什么?进几年来,与法律相关的什么职业越来越热?为什么?
学生活动:思考、讨论后归纳:
(1) 立法保障。(板书)
(2)司法保障。(板书)
教师:有了具体而明确的法律,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就有章可循,但法律的实施还得靠司法系统,包括以律师、检察官、法官、舆论监督力量等一整套广泛的社会力量相配合。
教师:简要介绍我国的审判机关——各级人民法院
……
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