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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省级行政单位简称由来
我国省级行政单位简称的由来不外乎以下几种,而且这几种由来均属于历史沿革、约定俗成,一般不好再更变了。
(一)取用全名中的一个字或几个字。除内蒙古自治区的简称是取用全名中的头三个字外,其余均取用一个字。取用全名第一个字的省级行政单位有:辽(辽宁省)、吉(吉林省)、黑(黑龙江省)、浙(浙江省)、青(青海省)、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台湾省)、甘(甘肃省)、陕(陕西省)、云(云南省)、贵(贵州省)、澳(澳门,1999年12月20日,我国政府将恢复行使主权)。取用全名第二个字的有6个省级行政单位:京(北京市)、津(天津市)、苏(江苏省)、川(四川省)、藏(西藏自治区)、港(香港特别行政区)。
(二)用本省著名的山水作简称。如闽(福建省境内最大的河流是闽江)、赣(江西省最大的河流是赣江)、湘(湖南省最大的河流是湘江)、粤(广东省最大的河流是珠江,又名粤江)、桂(广西有名的桂江是西江的支流)、青(青海省境内最大的湖泊是青海湖,它也是我国最大的咸水湖)、皖(安徽境内的霍山旧名皖山)。
(三)用本省市的历史名称作简称。
河北、河南、重庆、海南曾是古代的冀州、豫州、渝州、琼州,故简称为冀、豫、渝、琼。湖北、贵州、甘肃为古代的鄂州、黔地、陇右,故简称为鄂、黔、陇。四川和云南是古代的蜀国和滇国,简称又有蜀、滇。四川简称“川”,是源自元朝时期设立“川陕四路”而得名,而并非由四川境内有四条河流得名。云南简称滇亦说省内有著名的断层湖滇池而得名。
山东和山西在春秋时为鲁国、晋国所在地简称为鲁和晋。陕西也是春秋战国秦国的地盘,简称为秦。现在我国省级行政单位只有5个有两个简称,即四川(川或蜀)、贵州(贵或黔)、云南(云或滇)、陕西(陕或秦)、甘(甘或陇)。山东、河北在中国古代曾是齐国、燕国所在地,故曾称齐、燕。上海曾是战国时代楚国所封春申君黄歇领地的一部分,所以曾称为“申”。晋朝时,吴淞江一带渔业发达,当时劳动人民创造制作了一种捕鱼工具——扈。它是用竹子编成的,插入水中,潮水来时没掉,潮退后露出,渔民用以捕鱼。这样,松江下游一段就别称“扈渎”。后来,“扈”改为沪。这就是上海至今简称为沪的由来。
摘自:《地理教育》1997年第4期
澳门
澳门地区位于广东省珠江口西岸,与香港相距40海里,包括澳门半岛、凼仔岛、路环岛,总面积17.5平方公里。1553年,葡萄牙人通过贿赂广东地方官吏获准在澳门码头停靠船舶进行贸易。1557年,葡萄牙人进入并开始聚居澳门。1840年鸦片战争后,葡萄牙人又乘清朝政府战败之机,相继侵占了澳门南面的凼仔岛和路环岛。1887年,葡萄牙政府强迫清朝政府先后签订了《中葡会议草约》和《中葡北京条约》,规定"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与葡国治理他处无异"。此后,葡萄牙一直占领着澳门。中国人民从来不承认上述不平等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曾多次阐明澳门历来是中国领土,澳门问题属于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并一贯主张在适当时机通过谈判和平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1979年中葡建交时,葡萄牙政府承认澳门是中国领土,双方同意在适当时候通过两国政府谈判解决澳门问题。在1986年6月到1987年3月期间,中葡两国政府代表团经过4轮会谈达成协议,并于1987年4月13日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联合声明》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届时,将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
摘自:政工之窗(http://www.chinazgo.com)
台湾省
台湾位于中国大陆东南的海面上,东临太平洋,西隔台湾海峡与福建省相望,包括本岛、临近属岛和澎湖列岛等80多个岛屿,面积3.6万平方公里。台湾古称夷洲、流求。大量的史书和文献记载了中国人民早期开发台湾的情景。中国历代政府在台湾先后建立了行政机构,行使管辖权。台湾社会的发展始终延续着中华文化的传统,即使在日本侵占的50年间,这一基本情况也没有改变。1945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政府重新恢复了台湾省的行政管理机构。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原在大陆的国民党当局退据台;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美国派遣第七舰队侵入台湾和台湾海峡,并于1954年同台湾当局签订《共同防御条约》,造成了台湾同祖国大陆分离的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中美两国发表"上海公报"。1979年1月1日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并声明与台湾当局"断交",废除《共同防御约》以及从台湾撤军。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国政府出于对整个国家民族利益与前途的考虑,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实事求是、照顾各方利益的原则,提出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这一方针的基本点是:(一)一个中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在北京。(二)两制并存。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台湾的资本主义制度,实行长期共存,共同发展。(三)高度自治。统一后,台湾将成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四)和平谈判。通过接触谈判,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
摘自:政工之窗(http://www.chinazgo.com)
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地区位于中国东南海岸,珠江口之东,与广东省的深圳市毗邻,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总面积1095平方公里。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被英国占领。根据1984年12月19日中英签署的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两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如期举行了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宣告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从而实现了长期以来中国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愿望。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1990年4月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也开始实施。
高度的自治权
中国政府对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针。"一国两制"就是在中国统一的国家内,内地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港人治港"就是由香港人自主管理香港,中央不派官员到特区政府任职。"高度自治"就是除外交、国防事务由中央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充分自主地管理本地区事务的权力,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不受干预性,中央不干预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权范围内的事情;二是决定效力的终极性,特区政府在基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对属于自治权范围内的问题具有作出终极决定的权力,无需中央批准;三是行使职权手段的可选择性,特区政府可在基本法规定的范围内选择自己行使职权的手段。
政治体制
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民主政治体制。香港特别行政区最主要的机构是:行政长官、政府、立法会和终审法院。此外,还设有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行政会议,以及独立工作、对行政长官负责的廉政公署、审计署;作为行政机关的特区政府,下设政务司、财政司、律政司和各局、处、署。在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下,行政长官对立法机关有解散权;立法机关有权弹劾行政长官;行政机关对立法机关负责;行政长官、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既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又是特区政府的首长,这两重身份使他具有广泛的职权。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政府任命;任期5年,可连任一次。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是董建华。
经济体制
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自由经济体制。这种经济体制的运作机制主要体现在财政、金融、贸易、工商业、土地契约、航运、民用航空等领域。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权;保持财政独立,财政收入全部用于自身需要,不上缴中央政府,中央政府不在香港征税;实行独立的税收制度和低税政策,自行立法规定税种、税率、税收宽免和其他税务事项;保持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自行制定货币金融政策,保障金融企业和金融市场的自由经营,不实行外汇管制,港币自由兑换,继续开放外汇、黄金、证券和期货市场,保障资金的流动和进出自由;保持自由港地位,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保障货物、无形财产和资本的流动自由;保持国际航运中心地位,可以自行规定在航运方面的具体职能和责任;保持国际和区域航空中心地位,并自行负责民用航空的日常业务和技术管理。
作为单独的关税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加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其他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贸易协定。
文化教育体制
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制定有关教育、文化和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政策。各类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性并享有学术自由,可继续从香港以外招聘教职员和选用教材;学生享有选择院校和在香港以外求学的自由。特区政府不限制宗教信仰自由,不干预宗教组织的内部事务,宗教组织和教徒可与其他地方的宗教组织和教徒保持和发展关系;宗教组织可按原有办法兴办宗教院校、其他学校、医院和福利机构。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民间团体和组织可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及国际的有关团体和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并可根据需要冠用"中国香港"的名义参与有关活动。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英文。英文也是正式语文。
区旗和区徽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除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国徽外,还可使用区旗和区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是五星花蕊的紫荆花红旗。红旗代表祖国,白色紫荆花代表香港,紫荆花红旗寓意香港是祖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并将在祖国怀抱中兴旺发达。花蕊上的五星象征香港同胞热爱祖国,花、旗分别采用红、白不同颜色,象征"一国两制"。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呈圆形,中间是五星花蕊的紫荆花,周围写有中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英文"香港"。中间图案也是红底白色五星花蕊,寓意与区旗相同。
摘自:政工之窗(http://www.chinazgo.com)
香港在世界上的地位
香港介于深圳河以南,北纬22°09′以北,东经113°52′至114°30′之间,地处珠江三角洲南部,珠江出海口东侧。西与澳门隔海相望。南濒南海,北与深圳相连。全境陆地面积为1092平方千米,共有大小岛屿235个,包括香港岛、九龙、“新界”本土及离岛四部分。香港人口约650万(1997年末)。1995年全港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5890人;由港岛及九龙组成的旧市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6130人,而“新界”,包括大部分新市镇,人口密度则仅为每平方千米3010人。就是在这片弹丸之地上,六百多万香港人创造了香港在世界上举足轻重的地位:
▲构成香港经济发展的四大支柱产业是金融业、房地产业、旅游业、制造业。
▲据官方1994年公布的统计数字,香港每日印发的报纸多达76家。在香港,平均每三人拥有一份报纸(世界平均数为10人一份)。
▲全港有大学6所,香港大学(港大)、香港中文大学(中大)、香港科技大学(科大)、香港理工大学(理大)、香港城市大学(城大)及香港浸会大学(浸大)。
▲香港每年销往世界各地的港产片总值约为10亿港元,是世界第二大电影出口地。港产电影每年约为200部,仅次于美国和印度,排世界第三位。
▲香港的公共交通系统是全世界最完备的,公共汽车每天载客340万人次,地铁每天载客210万人次,平均每千米载客量是世界最高的。
▲香港是亚洲的印刷和出版中心,有200多家出版社。
▲香港有世界上第一座建筑费用超过10亿美元的汇丰银行总行大厦,以及北美洲以外最高的建筑物中环广场,香港体育馆是全球第二座无内柱大型建筑物。九龙尖沙咀的海城酒楼面积1.4万平方米,可容纳6000多人,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室内餐厅。
▲香港每年举办近百个商品展览,其中钟表、时装、玩具、家庭用品和消费电子产品展览的规模,居世界首位。
金融:
1、香港是与纽约、伦敦、东京齐名的国际金融中心。至1995年底,香港有持牌银行185家,分行1649家,外国银行驻港办事处157家。平均每平方千米就有两家银行,平均每3000人拥有一家银行机构。它是亚洲唯一没有离岸业务和本地业务限制的金融中心。
2、香港与纽约、伦敦、苏黎世一起被誉为世界四大金市,黄金年进口量超300吨。
3、香港外汇市场日平均成交额超过910亿美元,仅次于伦敦、纽约、东京和新加坡,位居世界第五;外汇总储备4600多亿港元,居世界第七,人均外汇储备居世界第二。
4、香港股市为世界第八大股票交易市场。1995年总市值为23,480亿港元。
5、香港是世界第四大银团贷款中心,具有强大的银团贷款组织能力。
6、香港银行境外交易额至1995年底达12760亿美元,位列世界第五。
旅游:
1、香港素有“东方之珠”的美誉。经久不衰的旅游业为香港带来极为可观的经济收益。
2、香港是著名的“购物天堂”,作为免税贸易港,商品种类丰富、价格低廉、质量上乘。
3、香港也是世界的“美食中心”。这里名厨汇萃、菜式繁多,食肆林立。有许多海外游客为饱口福慕名而来。
4、1995年到港的各国旅游人数为1020万,总收益达720亿港元。
信息:
1、香港的信息事业机构、信息传播系统及信息技术水平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2、香港每100人便有电话66.8部。直通国际电话遍及全球220个国家和地区的1200多个城市。
3、香港是世界首座拥有全数码电讯网络的城市,国际电讯使用率全球第一。
4、香港邮政署年处理特快专递邮件430万件,仅次于美、日,居全球第三位。
商贸:
1、香港位列世界第五大贸易区。1995年对外贸易总值为28352亿港元,占世界贸易总值的4%,其中出口总值为13441亿港元,居世界第八;进口总值为14911亿港元,列世界第七,人均对外贸易额为58722美元,仅次于新加坡位居世界第二。
2、香港与世界近20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贸易关系,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香港设立领事及商务专员。
3、1995年香港转口贸易值高达1l125亿港元,成为全球最大的转口贸易商埠。
4、香港对外贸易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高达237.9%(1994年)。长期以来,香港对外贸易发展强劲,带动了制造业,金融业以及商业、服务业的有力发展。
航运:
1、香港与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60多个港口建有航运关系,主要航线20多条。1995年,进出港口大小船舶达432481艘次,每隔一分半钟便有一艘船只进出。
2、香港是国际航运财团在亚太区的行政和船舶管理中心,世界各地有300多家轮船公司在香港设有总公司、分公司或代理处。
3、香港是世界最大的独立船东总部,船东协会拥有远洋船舶1294艘,载重吨位6100万吨。有包玉刚、董浩云等世界级“船王”。
4、香港是全球最大的集装箱港口,1995年集装箱吞吐量为1260万个,抵港远洋船舶和内河船214000艘,装卸货物1.6亿吨。
5、葵涌码头平均每天可接驳11艘集装箱船,每艘在港装卸时间仅为12小时;葵涌平均每公顷实堆箱数为1300余箱,堆放密度为纽约港的7倍,鹿特丹的3倍,高雄的2倍。
摘自:《地理教育》97年5期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省级行政区的变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根据有利于行政经济管理、推动生产力发展、有利于民族团结等原则,兼顾历史上长期形成的政治、经济、生活上的密切联系及山脉、河流等自然地理要素,我国的省级行政区划几经变迁,在新中国成立至今的四十余年时间里,省级行政区划在1954年、1959年、1969年、1988年、1996年五个年头变化较大。
1950年的省级行政区:
1950年,全国大部分地区虽已解放,但国民经济建设尚未走上正轨,故省级行政区基本上沿袭旧中国的划分,全国共设有52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9个省、12个直辖市、9个行署区、l个自治区、1个地方。
29个省:河北省、山西省、平原省、绥远省、察哈尔省、辽东省、辽西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松江省、热河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省、青海省、新疆省、山东省、福建省、浙江省、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广东省、广西省、贵州省、云南省、西康省。
12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沈阳市、抚顺市、鞍山市、本溪市、西安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重庆市。
9个行署区:旅大行署区、苏北行署区、苏南行署区、皖北行署区、皖南行署区、川东行署区、川南行署区、川西行署区、川北行署区。
l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l个地方:西藏地方。
1954年底的省级行政区:
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年中,国民经济建设逐步得以恢复,原有省级行政区划已暴露出了不少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弱点,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国政府在1954年对我国省级行政区进行了建国后最大规模的调整,撤销了原省级行政区中的7个省(松江省、平原省、绥远省、宁夏省、辽东省、辽西省、察哈尔省)、9个直辖市(沈阳市、抚顺市、鞍山市、本溪市、西安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重庆市)、9个行署区(旅大、苏北、苏南、皖北、皖南、川东、川南、川西、川北),恢复了安徽、辽宁、江苏、四川等四省的建制。
1954年底,我国共有32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6个省、3个直辖市、1个自治区、1个地方、1个地区(昌都地区)。
1959年底的省级行政区:
1959年,我国政府对我国省级行政区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查,撤销了原省级行政区中的4个省、l个直辖市(天津市)、l个地方(西藏地方),新设置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共4个省级行政区,热河省分别并入河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1955年西康省撤销,金沙江以东辖地并入四川省,以西入西藏自治区。
1959年,我国共有30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2个省、2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l个地区。
1969年底的省级行政区:
1969年,我国政府对我国省级行政区进行了小规模的调整,主要改变了部分省级行政区的管辖范围,撤销了(昌都地区),并入西藏自治区,恢复天津直辖市。
1969年底,我国共有30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2个省、3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
1970年~1987年底之间,除部分省级行政区有管辖范围的调整外,我国省级行政区个数及其名称无变化。
1988年,我国政府新设置海南省,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决定设立重庆直辖市,撤销原重庆市,管辖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1997年7月1日,我国政府已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迄今,我国共有33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
我国现行省级行政区系列如下:
23个省: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山东省、福建省、浙江省、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4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摘自:《地理教育》97年4期
我国省级行政单位简称由来
我国省级行政单位简称的由来不外乎以下几种,而且这几种由来均属于历史沿革、约定俗成,一般不好再更变了。
(一)取用全名中的一个字或几个字。除内蒙古自治区的简称是取用全名中的头三个字外,其余均取用一个字。取用全名第一个字的省级行政单位有:辽(辽宁省)、吉(吉林省)、黑(黑龙江省)、浙(浙江省)、青(青海省)、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台湾省)、甘(甘肃省)、陕(陕西省)、云(云南省)、贵(贵州省)、澳(澳门,1999年12月20日,我国政府将恢复行使主权)。取用全名第二个字的有6个省级行政单位:京(北京市)、津(天津市)、苏(江苏省)、川(四川省)、藏(西藏自治区)、港(香港特别行政区)。
(二)用本省著名的山水作简称。如闽(福建省境内最大的河流是闽江)、赣(江西省最大的河流是赣江)、湘(湖南省最大的河流是湘江)、粤(广东省最大的河流是珠江,又名粤江)、桂(广西有名的桂江是西江的支流)、青(青海省境内最大的湖泊是青海湖,它也是我国最大的咸水湖)、皖(安徽境内的霍山旧名皖山)。
(三)用本省市的历史名称作简称。
河北、河南、重庆、海南曾是古代的冀州、豫州、渝州、琼州,故简称为冀、豫、渝、琼。湖北、贵州、甘肃为古代的鄂州、黔地、陇右,故简称为鄂、黔、陇。四川和云南是古代的蜀国和滇国,简称又有蜀、滇。四川简称“川”,是源自元朝时期设立“川陕四路”而得名,而并非由四川境内有四条河流得名。云南简称滇亦说省内有著名的断层湖滇池而得名。
山东和山西在春秋时为鲁国、晋国所在地简称为鲁和晋。陕西也是春秋战国秦国的地盘,简称为秦。现在我国省级行政单位只有5个有两个简称,即四川(川或蜀)、贵州(贵或黔)、云南(云或滇)、陕西(陕或秦)、甘(甘或陇)。山东、河北在中国古代曾是齐国、燕国所在地,故曾称齐、燕。上海曾是战国时代楚国所封春申君黄歇领地的一部分,所以曾称为“申”。晋朝时,吴淞江一带渔业发达,当时劳动人民创造制作了一种捕鱼工具——扈。它是用竹子编成的,插入水中,潮水来时没掉,潮退后露出,渔民用以捕鱼。这样,松江下游一段就别称“扈渎”。后来,“扈”改为沪。这就是上海至今简称为沪的由来。
摘自:《地理教育》1997年第4期
澳门
澳门地区位于广东省珠江口西岸,与香港相距40海里,包括澳门半岛、凼仔岛、路环岛,总面积17.5平方公里。1553年,葡萄牙人通过贿赂广东地方官吏获准在澳门码头停靠船舶进行贸易。1557年,葡萄牙人进入并开始聚居澳门。1840年鸦片战争后,葡萄牙人又乘清朝政府战败之机,相继侵占了澳门南面的凼仔岛和路环岛。1887年,葡萄牙政府强迫清朝政府先后签订了《中葡会议草约》和《中葡北京条约》,规定"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与葡国治理他处无异"。此后,葡萄牙一直占领着澳门。中国人民从来不承认上述不平等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曾多次阐明澳门历来是中国领土,澳门问题属于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并一贯主张在适当时机通过谈判和平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1979年中葡建交时,葡萄牙政府承认澳门是中国领土,双方同意在适当时候通过两国政府谈判解决澳门问题。在1986年6月到1987年3月期间,中葡两国政府代表团经过4轮会谈达成协议,并于1987年4月13日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联合声明》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届时,将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
摘自:政工之窗(http://www.chinazgo.com)
台湾省
台湾位于中国大陆东南的海面上,东临太平洋,西隔台湾海峡与福建省相望,包括本岛、临近属岛和澎湖列岛等80多个岛屿,面积3.6万平方公里。台湾古称夷洲、流求。大量的史书和文献记载了中国人民早期开发台湾的情景。中国历代政府在台湾先后建立了行政机构,行使管辖权。台湾社会的发展始终延续着中华文化的传统,即使在日本侵占的50年间,这一基本情况也没有改变。1945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政府重新恢复了台湾省的行政管理机构。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原在大陆的国民党当局退据台;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美国派遣第七舰队侵入台湾和台湾海峡,并于1954年同台湾当局签订《共同防御条约》,造成了台湾同祖国大陆分离的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中美两国发表"上海公报"。1979年1月1日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并声明与台湾当局"断交",废除《共同防御约》以及从台湾撤军。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国政府出于对整个国家民族利益与前途的考虑,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实事求是、照顾各方利益的原则,提出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这一方针的基本点是:(一)一个中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在北京。(二)两制并存。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台湾的资本主义制度,实行长期共存,共同发展。(三)高度自治。统一后,台湾将成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四)和平谈判。通过接触谈判,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
摘自:政工之窗(http://www.chinazgo.com)
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地区位于中国东南海岸,珠江口之东,与广东省的深圳市毗邻,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总面积1095平方公里。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被英国占领。根据1984年12月19日中英签署的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两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如期举行了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宣告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从而实现了长期以来中国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愿望。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1990年4月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也开始实施。
高度的自治权
中国政府对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针。"一国两制"就是在中国统一的国家内,内地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港人治港"就是由香港人自主管理香港,中央不派官员到特区政府任职。"高度自治"就是除外交、国防事务由中央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充分自主地管理本地区事务的权力,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不受干预性,中央不干预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权范围内的事情;二是决定效力的终极性,特区政府在基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对属于自治权范围内的问题具有作出终极决定的权力,无需中央批准;三是行使职权手段的可选择性,特区政府可在基本法规定的范围内选择自己行使职权的手段。
政治体制
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民主政治体制。香港特别行政区最主要的机构是:行政长官、政府、立法会和终审法院。此外,还设有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行政会议,以及独立工作、对行政长官负责的廉政公署、审计署;作为行政机关的特区政府,下设政务司、财政司、律政司和各局、处、署。在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下,行政长官对立法机关有解散权;立法机关有权弹劾行政长官;行政机关对立法机关负责;行政长官、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既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又是特区政府的首长,这两重身份使他具有广泛的职权。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政府任命;任期5年,可连任一次。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是董建华。
经济体制
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自由经济体制。这种经济体制的运作机制主要体现在财政、金融、贸易、工商业、土地契约、航运、民用航空等领域。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权;保持财政独立,财政收入全部用于自身需要,不上缴中央政府,中央政府不在香港征税;实行独立的税收制度和低税政策,自行立法规定税种、税率、税收宽免和其他税务事项;保持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自行制定货币金融政策,保障金融企业和金融市场的自由经营,不实行外汇管制,港币自由兑换,继续开放外汇、黄金、证券和期货市场,保障资金的流动和进出自由;保持自由港地位,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保障货物、无形财产和资本的流动自由;保持国际航运中心地位,可以自行规定在航运方面的具体职能和责任;保持国际和区域航空中心地位,并自行负责民用航空的日常业务和技术管理。
作为单独的关税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加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其他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贸易协定。
文化教育体制
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制定有关教育、文化和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政策。各类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性并享有学术自由,可继续从香港以外招聘教职员和选用教材;学生享有选择院校和在香港以外求学的自由。特区政府不限制宗教信仰自由,不干预宗教组织的内部事务,宗教组织和教徒可与其他地方的宗教组织和教徒保持和发展关系;宗教组织可按原有办法兴办宗教院校、其他学校、医院和福利机构。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民间团体和组织可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及国际的有关团体和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并可根据需要冠用"中国香港"的名义参与有关活动。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英文。英文也是正式语文。
区旗和区徽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除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国徽外,还可使用区旗和区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是五星花蕊的紫荆花红旗。红旗代表祖国,白色紫荆花代表香港,紫荆花红旗寓意香港是祖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并将在祖国怀抱中兴旺发达。花蕊上的五星象征香港同胞热爱祖国,花、旗分别采用红、白不同颜色,象征"一国两制"。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呈圆形,中间是五星花蕊的紫荆花,周围写有中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英文"香港"。中间图案也是红底白色五星花蕊,寓意与区旗相同。
摘自:政工之窗(http://www.chinazgo.com)
香港在世界上的地位
香港介于深圳河以南,北纬22°09′以北,东经113°52′至114°30′之间,地处珠江三角洲南部,珠江出海口东侧。西与澳门隔海相望。南濒南海,北与深圳相连。全境陆地面积为1092平方千米,共有大小岛屿235个,包括香港岛、九龙、“新界”本土及离岛四部分。香港人口约650万(1997年末)。1995年全港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5890人;由港岛及九龙组成的旧市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6130人,而“新界”,包括大部分新市镇,人口密度则仅为每平方千米3010人。就是在这片弹丸之地上,六百多万香港人创造了香港在世界上举足轻重的地位:
▲构成香港经济发展的四大支柱产业是金融业、房地产业、旅游业、制造业。
▲据官方1994年公布的统计数字,香港每日印发的报纸多达76家。在香港,平均每三人拥有一份报纸(世界平均数为10人一份)。
▲全港有大学6所,香港大学(港大)、香港中文大学(中大)、香港科技大学(科大)、香港理工大学(理大)、香港城市大学(城大)及香港浸会大学(浸大)。
▲香港每年销往世界各地的港产片总值约为10亿港元,是世界第二大电影出口地。港产电影每年约为200部,仅次于美国和印度,排世界第三位。
▲香港的公共交通系统是全世界最完备的,公共汽车每天载客340万人次,地铁每天载客210万人次,平均每千米载客量是世界最高的。
▲香港是亚洲的印刷和出版中心,有200多家出版社。
▲香港有世界上第一座建筑费用超过10亿美元的汇丰银行总行大厦,以及北美洲以外最高的建筑物中环广场,香港体育馆是全球第二座无内柱大型建筑物。九龙尖沙咀的海城酒楼面积1.4万平方米,可容纳6000多人,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室内餐厅。
▲香港每年举办近百个商品展览,其中钟表、时装、玩具、家庭用品和消费电子产品展览的规模,居世界首位。
金融:
1、香港是与纽约、伦敦、东京齐名的国际金融中心。至1995年底,香港有持牌银行185家,分行1649家,外国银行驻港办事处157家。平均每平方千米就有两家银行,平均每3000人拥有一家银行机构。它是亚洲唯一没有离岸业务和本地业务限制的金融中心。
2、香港与纽约、伦敦、苏黎世一起被誉为世界四大金市,黄金年进口量超300吨。
3、香港外汇市场日平均成交额超过910亿美元,仅次于伦敦、纽约、东京和新加坡,位居世界第五;外汇总储备4600多亿港元,居世界第七,人均外汇储备居世界第二。
4、香港股市为世界第八大股票交易市场。1995年总市值为23,480亿港元。
5、香港是世界第四大银团贷款中心,具有强大的银团贷款组织能力。
6、香港银行境外交易额至1995年底达12760亿美元,位列世界第五。
旅游:
1、香港素有“东方之珠”的美誉。经久不衰的旅游业为香港带来极为可观的经济收益。
2、香港是著名的“购物天堂”,作为免税贸易港,商品种类丰富、价格低廉、质量上乘。
3、香港也是世界的“美食中心”。这里名厨汇萃、菜式繁多,食肆林立。有许多海外游客为饱口福慕名而来。
4、1995年到港的各国旅游人数为1020万,总收益达720亿港元。
信息:
1、香港的信息事业机构、信息传播系统及信息技术水平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2、香港每100人便有电话66.8部。直通国际电话遍及全球220个国家和地区的1200多个城市。
3、香港是世界首座拥有全数码电讯网络的城市,国际电讯使用率全球第一。
4、香港邮政署年处理特快专递邮件430万件,仅次于美、日,居全球第三位。
商贸:
1、香港位列世界第五大贸易区。1995年对外贸易总值为28352亿港元,占世界贸易总值的4%,其中出口总值为13441亿港元,居世界第八;进口总值为14911亿港元,列世界第七,人均对外贸易额为58722美元,仅次于新加坡位居世界第二。
2、香港与世界近20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贸易关系,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香港设立领事及商务专员。
3、1995年香港转口贸易值高达1l125亿港元,成为全球最大的转口贸易商埠。
4、香港对外贸易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高达237.9%(1994年)。长期以来,香港对外贸易发展强劲,带动了制造业,金融业以及商业、服务业的有力发展。
航运:
1、香港与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60多个港口建有航运关系,主要航线20多条。1995年,进出港口大小船舶达432481艘次,每隔一分半钟便有一艘船只进出。
2、香港是国际航运财团在亚太区的行政和船舶管理中心,世界各地有300多家轮船公司在香港设有总公司、分公司或代理处。
3、香港是世界最大的独立船东总部,船东协会拥有远洋船舶1294艘,载重吨位6100万吨。有包玉刚、董浩云等世界级“船王”。
4、香港是全球最大的集装箱港口,1995年集装箱吞吐量为1260万个,抵港远洋船舶和内河船214000艘,装卸货物1.6亿吨。
5、葵涌码头平均每天可接驳11艘集装箱船,每艘在港装卸时间仅为12小时;葵涌平均每公顷实堆箱数为1300余箱,堆放密度为纽约港的7倍,鹿特丹的3倍,高雄的2倍。
摘自:《地理教育》97年5期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省级行政区的变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根据有利于行政经济管理、推动生产力发展、有利于民族团结等原则,兼顾历史上长期形成的政治、经济、生活上的密切联系及山脉、河流等自然地理要素,我国的省级行政区划几经变迁,在新中国成立至今的四十余年时间里,省级行政区划在1954年、1959年、1969年、1988年、1996年五个年头变化较大。
1950年的省级行政区:
1950年,全国大部分地区虽已解放,但国民经济建设尚未走上正轨,故省级行政区基本上沿袭旧中国的划分,全国共设有52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9个省、12个直辖市、9个行署区、l个自治区、1个地方。
29个省:河北省、山西省、平原省、绥远省、察哈尔省、辽东省、辽西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松江省、热河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省、青海省、新疆省、山东省、福建省、浙江省、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广东省、广西省、贵州省、云南省、西康省。
12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沈阳市、抚顺市、鞍山市、本溪市、西安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重庆市。
9个行署区:旅大行署区、苏北行署区、苏南行署区、皖北行署区、皖南行署区、川东行署区、川南行署区、川西行署区、川北行署区。
l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l个地方:西藏地方。
1954年底的省级行政区:
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年中,国民经济建设逐步得以恢复,原有省级行政区划已暴露出了不少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弱点,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国政府在1954年对我国省级行政区进行了建国后最大规模的调整,撤销了原省级行政区中的7个省(松江省、平原省、绥远省、宁夏省、辽东省、辽西省、察哈尔省)、9个直辖市(沈阳市、抚顺市、鞍山市、本溪市、西安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重庆市)、9个行署区(旅大、苏北、苏南、皖北、皖南、川东、川南、川西、川北),恢复了安徽、辽宁、江苏、四川等四省的建制。
1954年底,我国共有32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6个省、3个直辖市、1个自治区、1个地方、1个地区(昌都地区)。
1959年底的省级行政区:
1959年,我国政府对我国省级行政区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查,撤销了原省级行政区中的4个省、l个直辖市(天津市)、l个地方(西藏地方),新设置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共4个省级行政区,热河省分别并入河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1955年西康省撤销,金沙江以东辖地并入四川省,以西入西藏自治区。
1959年,我国共有30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2个省、2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l个地区。
1969年底的省级行政区:
1969年,我国政府对我国省级行政区进行了小规模的调整,主要改变了部分省级行政区的管辖范围,撤销了(昌都地区),并入西藏自治区,恢复天津直辖市。
1969年底,我国共有30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2个省、3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
1970年~1987年底之间,除部分省级行政区有管辖范围的调整外,我国省级行政区个数及其名称无变化。
1988年,我国政府新设置海南省,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决定设立重庆直辖市,撤销原重庆市,管辖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1997年7月1日,我国政府已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迄今,我国共有33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
我国现行省级行政区系列如下:
23个省: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山东省、福建省、浙江省、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4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摘自:《地理教育》97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