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少年黑帮落法网 花季少女是老大
据《天津日报》报道,一伙在迪厅熟识的十六七岁青少年苦于挣钱无门,结成一个由11人组成、以16岁女孩赵某为首的抢劫团伙。日前,蓟县公安分局成功打掉该团伙,已抓获该团伙11名成员中的9人,在当前进行的打击"双抢"专项行动中打了一场漂亮仗。
8月以来,蓟县城关等地出租三轮摩托车不断遭到几名男女青年的抢劫。8月13日下午2时许,马伸桥派出所接到报案,称出租三轮摩托车的司机陈某在用车将4名少年拉到镇郊区时,突然遭到4人毒打,并抢走现金20元、手机一部。4名少年抢劫得手后还声称要"弄死她",十分凶残,陈某抽出皮带拼命反抗才得以脱身。
民警在进行1个小时搜索后,将嫌犯马某和牟某等3人抓获,嫌犯石某逃脱。经审讯,三人交待了当日抢劫电动三轮出租车的犯罪事实。由此,一个11人"少年迪厅抢劫帮"浮出水面。由于马某等人经常在城区某迪厅混日子,又没有固定经济来源,他们逐渐形成了一个以16岁女孩赵某为首的11人抢劫集团,大家都严格听从"大姐大"指挥,她们以城区出租三轮摩托车司机为主要目标,先后交叉结伙多次作案,在作案时男的上前殴打出租司机,女的则在一旁加油鼓劲,不把人打得浑身挂彩不罢休。
据此,公安蓟县分局迅速行动,至15日,又抓获了包括"女老大"赵某在内的6名犯罪嫌疑人。就现已查明的情况来看,该团伙涉嫌抢劫14起,涉案金额3000余元。另牟某等人还单独结伙盗窃作案一起,窃走照相机25台。根据嫌犯交代,民警又从玉米地等处搜出了藏匿的手机等赃物。目前,除该团伙主要嫌犯赵某因病被取保候审外,其他8名嫌犯都已被刑事拘留。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警方正在积极追捕另两名在逃嫌犯。
--摘自《北京青年报》2002年8月20日
说“孝敬”
金华某中学学生徐某弑母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成为媒体关注的一个重点。对于悲剧产生的原因,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的认为责任在家长;有的认为责任在社会;有的认为是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不堪承受;有的认为是学生的法制观念淡薄;有的则强调是学生的心理素质太差,等等。这些方面固然可以成为徐某弑母的原因,但缺乏爱心与对父母起码的孝敬,也应该成为其"从容不迫"地击母致死,又"镇定自若"地离家出走的原因之一。
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也是几千年来最受重视的一条道德规范。但遗憾的是,近百年来,由于种种原因,人们对于这一美德,对于这一重要的伦理道德规范却产生了种种模糊的认识:或者视之为封建糟粕,而全盘否定其存在价值;或者视之为落后过时的东西,而过分贬低其现代意义。结果是,对于孝道问题,有人不愿意谈,有人不敢谈,乃至于今天的中学生(包括大学生)对于这一道德德目已深感陌生。
应当承认,在传统孝道中存在着需要批判和剔除的封建性糟粕。但正像不能将婴儿与洗澡水一同泼掉一样,传统孝道中的一些精华也不应该连同糟粕一起被否定。当然,这是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非这篇短论所能说清。但是,站在今天的立场谈孝道,有一点十分关键,那就是爱心的培养问题。孝是爱心的传递,也是培养爱心的主要方式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说,"爱"是人的一种天性,但如果得不到培植,则很难转化为人的后天行为。那么,如何培植人的爱心呢?通过父母对子女的爱和子女爱父母。如果父母很爱自己的子女,并用一种合理的方式爱自己的子女,就能够把爱心传达给自己的子女。这种爱心又在子女对父母的爱中得到充实和发展,并在反复体认、反复传达中推己及人,辐射到父母以外的人中去。父母爱子女,古人称之为"慈";子女爱父母,古人称之为"孝",所谓"父慈子孝"。"慈"和"孝",其本质就是"爱"。孝是"人伦之本",还是做人的起码品格。父母对子女的爱,在行为层面上表现为对子“养育”的责任,表现为对子女的全面以至终生的关照与负责。这种责任是无私、无怨、无悔的,是金钱不能评 价也不能购买的。子女对父母的爱,在行为层面上表现为"孝",这也是对父母应尽的一种责任。这种责任包括精神与物质两个方面,既有养,又有敬。真正有人性、懂孝道的子女是绝对不会弑父母的。因此,在今天很有必要研究和提倡孝敬,很有必要弘扬中华民族的这一传统美德。
多年来,无论在家庭、学校,还是在社会,孝敬的教育被忽视了,使道德教育走了弯路。近些年来,一些有识之士已经关注这一问题,一些学校也开始在其教育实践中有步骤地加强了这方面的教育,取得了不少新的经验,出现了许多典型的事例。如山东某地一位初中生,在他小的时候,父亲因偷盗被判刑15年,为此,他在同学们面前受了不少窝囊气,自尊心受到伤害。后来,他的父亲因表现好,被提前释放。他非但不高兴,还把多年来受的委屈变成了恨,发泄到父亲的身上。他父亲在他面前连话也不敢说,渐渐失去了重新做人的信心。这位同学所在的学校开展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后,他的观念渐渐发生了变化,主动找父亲认错,表示原谅父亲的过去,做父亲的好儿子。父亲非常激动,也更增强了重新做人的勇气。由此可以看出,有内容的、实实在在的道德教育是能收到理想的效果的。
然而,值得忧虑的是,现在有不少青少年,常常是在种种压力之下,被动地在各种各样的技能学习班中打转转,而没有工夫学习做人的道德,这是可悲且可怕的事情。
素质教育与家庭教育
罗国杰
江泽民同志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不只是学校和教育部门的事,家庭、社会各个方面都要一起来关心和支持。只有加强综合管理,多管齐下,形成一种有利于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年轻一代才能茁壮成长起来。"因此,在实施素质教育的整个过程中,学校、家庭和社会,必须相互沟通、积极配合,以便能够使素质教育达到更好的效果。这里,仅就家庭在加强青少年素质教育中的特殊作用,谈一些看法。
对青少年的素质教育,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紧密结合、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一个系统工程。从素质教育这个系统工程来看,家庭教育是这个系统工程中最基础部分。
从一个人接受教育的发展过程来看,家庭教育是接受最早、时间最长、影响最深的教育。一个人出生以后直到成人,都离不开家庭的教育和影响。在学前时期,是在父母的教育下长大,在小学和中学时期,更是在父母的关心和爱护下学习。父母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子女都有着言传身教、陶冶习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道德总是由习惯养成的。这句道德格言,包含着对实践经验的总结。一个人的幼儿时期,是养成习惯(道德习惯、生活习惯、学习习惯)、陶冶气质、修养品德、锻炼意志的最有利、最重要的时期。良好的家庭教育,不仅能为学校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础,抵制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强化社会教育的积极因素,而且能够影响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使一个人终生难忘、受益无穷。良好的家庭教育,能够使儿童和青少年在不知不觉中,形成对善恶、是非、美丑的判断,能够在耳濡目染中远离邪恶和犯罪,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养成高尚的品德,能够在诱导感化中获得向善的品性。人们常说,家庭教育是基础,学校教育是主导,社会教育是补充。从素质教育来说,家庭教育确实有着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所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
素质教育是以提高全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是培养跨世纪人才的战略举措。青少年的素质包括着许多方面,如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科学素质、劳动技能素质、心理素质、审美素质等等。这些素质的形成和培养,都同家庭教育有着重要的关系。
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们,从大量的历史的经验教训中看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能够使子女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够使他们成长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中国古代典型的家教"孟母三迁",与孟子之成才至关重要;"岳母刺字"(精忠报国),对岳飞成为民族英雄有重要关系;孙叔敖之所以能成为著名的政治家,王陵、赵苞等之所以能够有宁死不屈的精神,也都是在良好的家庭教育陶冶中形成的。正是认识到这一点,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都非常重"家教"和"家风"的建设。在家庭教育中,尤其注意对幼儿的教育,认为"人生幼小,精神专利,成长以后,思虑散逸",因此,要通过幼儿时期对他们的教育,使他们"习与智长、化与心成",为他们今后的成长,打下良好的基础。从教育的效果来看,古人认为,在幼儿童蒙之时,如果"蒙养不端,待习惯成性,始识补救",也就悔之晚矣。从我国古代林林总总、丰富多彩的家教典籍中可以看到,家教的内容包括素质教育的各个方面,如思想品德、做人处事、技艺能力、意志锻炼、民族气节等等,其中核心的内容和要求则是道德素质的陶冶和道德习惯的养成,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 quot;怎样做人"的教育。
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一直重视和强调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对家庭教育也带来积极的效果。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经济成份、利益主体和社会生活方式日趋多样化,给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可避免地会带来这样那样的一些影响,其中既有积极的方面,也有消极的方面。历史上产生并遗留下来的一些腐朽落后的东西,在今天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依然有某些存在的条件。这些情况,也必然要反映到人们的家庭生活中来,影响到对子女的教育。
首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个人积极性的发挥和竞争意识的增强,对知识、技术和能力的需要,愈来愈加迫切;另一方面,由于高等学校的招生人数和报考人数的比例越来越不能满足社会的要求,应试教育使学校教育不断地向智力方面倾斜,忽视以致放弃思想教育。正是由于这种情况,家庭对子女的教育,也愈来愈重视智力的发展。在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下,"望子成龙"的思想,更使一些家长把子女是否能升入大学看成是子女能否成材的惟一途径。在家庭教育中,只重视学习成绩的优劣,放松了对思想品德的要求。
其次,在我国,由于计划生育的实施,大多数的家庭都只有一个子女,在一些家庭中,对子女的娇生惯养、偏爱溺爱,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掩其不善"、"爱忘其丑",不但"恣其所求",而且"恣其所为",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素质培养。更加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独生子女的家长,往往把幼小儿童当作娱乐的"玩具",只知道在逗笑中享受所谓"天伦之乐",只知道千方百计地去满足子女的欲望和要求,完全忘记了父母对子女应负的教育责任。这种情况的后果是,一些青少年从小就造成一种"以我为中心"的强烈观念,养成一种只知道满足自己欲望的自私心理。一些家长不但不及时地对子女的错误加以批评和教育,而且不让他们经受任何艰难困苦的磨炼,等到他们进入学校以后,如果不能获得优良的学习成绩,又往往训斥、责骂,甚至拳脚相加,虐待子女,以致造成意想不到、事与愿违的后果。这些家长,甚至还不如春秋时期赵国的触龙和赵太后,因为他们还知道,为了让赵太后的小儿子长安君能继承国君的位置,就应当使他经历必要的锻炼,这就是中国古代《战国策》中《触说赵太后》所说的历史经验。
第三,市场经济一方面重视个人利益和积极性的发挥,另一方面,也诱发了一些人的自私自利的思想。同时,西方敌对势力极力传播它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的思想,正是借助于西方敌对势力的各种舆论攻势在我国扩大其影响的。一些做父母的,不但不能对子女进行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教育,反而自觉或不自觉地传?quot;自私"、"利己"、"享乐"、"奢华"以及贪图安逸、害怕艰苦等思想,影响自己的子女。正是在这样的错误思想误导下,一些青少年没有正确的善恶、是非观念,没有应有的法制观念,思想认识和道德品质很差,缺乏做人与处事的基本常识。一旦他们认为妨害了他们的"利益",就会采取某些意想不到的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的行动,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现实生活一再说明,一些违法犯罪的青少年,都或多或少同他们在家庭所受的教育有关。
在过去的一段时期内,我们对教育事业的理解,特别是对素质教育的认识,主要是强调了学校教育的重要,相对来说,忽视了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所占据的重要地位。当然,从智力教育、特别是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教育来说,我们仍然应当说,尽管家庭教育也应当力求尽到自己能尽到的责任,但各级学校(包括成人的继续教育学校)要担负着主要的责任。从整个素质教育来看,尤其是从思想品德教育来说,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担负着同样重要、甚至更加重要的责任。家庭是一个以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为纽带而组成的单位,在家庭中 ,有着特别的亲情之爱,有着父母和子女之间由血肉所凝结的淳朴的感情,有着夫妻之间深厚的爱情所形成的温情。在这种关系中,相互之间的感染、影响是不言而喻的。特别是父母对子女的影响,更有着日积月累、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在加强青少年的素质教育、特别是思想道德教育过程中,我们要充分重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把家庭教育搞好,以有利于青少年的素质教育。(作者为中国伦理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