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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作者:未知来源:中央电教馆时间:2006/4/27 22:47:21阅读:n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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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受教育水平全国最高

  义务教育每年至少增加投入1.2亿元,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0年,高学历比重增幅超80% 。
  十五大以来,北京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首都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北京市民的受教育水平在国内最高,全市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比1990年的8.6年增加了1.4年,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7倍。
  北京市始终坚持基础教育在首都教育现代化建设中“重中之重”的地位,其中,仅对农村地区和城市部分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行全部免交学杂费的措施一项,市、区(县)政府每年就增加了1.2亿元投入。5年来,北京市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一直保持在99.9%以上,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一直保持在100%,高中阶段入学率达95%以上。特别是近4年来,普通高中连续大幅度扩招,其中重点高中招生已连续3年保持在普高招生总量的40%左右,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由5年前的3.5比6.5提高到现在的5比5,优质高中招生比例逐年增长,基本满足了北京市民接受高中教育的需求。
  同时,北京作为全国高等学校最集中、教育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高等教育也实现了大众化。2001年,北京共有普通高等学校61所,成人高等学校41所,其中进入国家“211工程”的高校23所,占全国此类高校的20%;高校研究生院13个,占全国高校研究生院总数的25%;在读研究生约8万人,比1997年增长了99%。从1999年起,各高校开始实行扩招,年均增长21%,各类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从1997年的45万人增长到2001年的73万人,18至22岁年龄组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居全国最高水平。
  5年来,各高校共培养各类专业人才76.54万人。与10年前相比,北京市高学历人口所占比重增长最快,每10万人中拥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者增加了7543人,增幅达81.1%,为率先基本实现首都教育现代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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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性总体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

  10年来我国女性总体受教育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但农村女性受教育水平仍然偏低,与男性相比差距较大。
  全国妇联与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与1990年相比,在18岁至64岁的女性中,2000年文盲比例已从30.1%下降到11.1%,特别是青壮年妇女的文盲率已降至4.9%,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从37.0%上升到50.7%,其中,城镇女性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为44.3%,比1990年提高了8.3个百分点,城乡女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从1.4%上升到3.5%。
  10年来,两性受教育年限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女性平均上学年数1990年为4.7年,2000年为6.1年,两性上学念书的差距由1.9年减少到1.5年。城镇女性上学年数的均值为8.7年,比男性少1年,随着社会和家庭对教育的重视,青年男女享有教育资源的差距明显缩小,30岁以下女性的平均上学年数,城镇为10.4年,仅比男性少0.3年,农村为7.0年,与农民的差距从农村总体的1.7年降到了0.9年。
  数据表明,女性享有的继续教育机会增多。在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中,有26.8%的人最高学历是通过成人教育获得的,比男性高2.2个百分点。有13.5%的女性近3年来参加了某类培训或进修,40岁以下城镇女性参加培训的比例达26.1%,城镇女性参加的培训以进修和专业职业培训为主,共占72.2%,农村女性参加的培训以实用技术为主,占61.5%,在接受过进修或培训的女性中,有31.6%是自费参加的,其中城镇女性为41.6%,比城镇男性高4.7个百分点,培训经费由政府部门提供的,农村女性为36.2%,比男性高6.7个百分点,培训费用由国际项目提供的,农村女性为1.8%,比男性高0.8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农村女性受教育水平仍然偏低,与男性相比差距较大。农村女性文化程度为初中以上的比例是42.3%,比男性低20.8个百分点;58.8%的女性只有小学以下文化程度,比男性高21.9个百分点;女性文盲率为13.6%,比男性高9.6个百分点。
  影响农村妇女受教育水平提高的主要原因是家庭对女性教育的期望值偏低。数据表明,未能继续升学的女性中,父母阻止上学的占36.8%,比男性高8.9个百分点。虽然家境困难也是父母不让子女继续上学的主要原因(男性占69.8%,女性占68.1%),但父母认为女孩上学没有用的达9.1%,比男孩的同一比例高5.6个百分点。可见轻视妇女的传统观念对农村妇女受教育水平的影响仍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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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460万贫困中小学生免费上学 少数民族更特殊

  随着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对教育经费投入的不断增长,中国贫困中小学生获得资助实现免费上学的范围在进一步扩大。
  今年中国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在实行一费制的同时,各省市自治区还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进行资助,为他们减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发放助学金,目前全国各地获得各级政府资助的贫困中小学生已超过460万人,平均已占到当地义务阶段学生总数的5%至7%。新疆20万各民族中小学生在今年首次实现免费上学,云南全省边境沿线13万小学生以及德昂族等7个人口在10万以下的少数民族和藏族初中生、小学生也全部实行了免费教育。
  据了解,中央财政已拨出1。3亿元专款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用以扶持贫困学生入学,预计到2005年全国贫困地区所有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都可以领到国家免费提供的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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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费制”给农民减负让辍学孩子重返校园

  教育“一费制”自去年在全国一些省份的试点实行后,逐步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或更广范围内铺开。近日,在对江西省实行了“一费制”的一些农村中小学采访时,记者亲身感触到了这一政策给长期以来颇显沉重的农村教育状况带来的诸多变化。

“一费制”圆了复学梦

  15岁的詹美琪,今年9月份开始在江西省波阳县波阳镇芝田小学读五年级,是班上年龄最大的学生。记者很奇怪,因为15岁不该是读小学的年龄。詹美琪告诉记者,要不是这次学费降了,她很可能还在家做家务。原来,因为家里贫穷,詹美琪自小学一年级开始就读读停停,今年上半年的学业也因学费太高给耽搁了。今年秋季开学,因为学校实行了“一费制”,学费降了大半,母亲又同意让她读书了。
  过高学费曾让许多家庭贫穷的农村孩子辍学,而如今,像詹美琪这样,因为“一费制”而重返课堂的孩子不少。一位中学校长说:“实行了‘一费制’的学校都有这样的学生。”
  据了解,江西省自去年在遂川县和上犹县实行教育“一费制”试点后,今年秋季开学时在全省21个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和281个省级贫困乡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铺开实行。按照江西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收费标准,实行“一费制”的农村小学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95元,农村中学为每名学生每学期155元,有住宿条件的学校可向寄宿生收取住宿费每学期30元,搭膳费10元。而在实行“一费制”前,大部分农村小学的收费每人每学期都在150元以上,多的达200元,农村中学每人每学期收费在350元至400元间,住宿费是每人每学期60元以上,有的上百元。
  长期以来,在江西省乃至全国农村,学费过高抬高了孩子们的入学门槛,不少孩子因家里支付不起学费而失学、辍学,每年开学时,很多农村中小学校的老师都要到学生家里做思想工作。今年9月,这种局面因“一费制”得到了很大改观,不少出外打工的孩子返校读书。余干县江埠中学初二学生江新波,读了初一后跟着父母到广东打了一年工,暑假听说学费降了一大半,开学时又回到学校。江埠中学校长李华贵兴奋地说:“以往学校初二年级的流生率最高,在15%以上,现在降低到6%,初三流生率也由13%降为10%以下。”而余干县今年返校生和控制流失生的总数不会低于2000人。
  学生的高巩固率和返校率,令不少学校一改往年课本滞压的局面,出现了课本短缺的现象,一些学生到现在还没拿到课本。而一些学校还面临着加开班级、增设教室的境况,如波阳县芝田小学,以前每个年级只有一个班,现在二年级至五年级均加开了一个班,学生总数比原来的增加了近一倍,学校被迫启用两个破旧的杂货间做教室。
  据校长们分析,江西省其它实行“一费制”的县、乡镇都出现了类似情况。

老师:学费降了,教育质量不能降

  实行“一费制”后,学校向学生收取的费用约为原来的40%-45%。在此情况下,学校会不会克扣教学费?针对这些疑虑,江西省教育厅计财处处长宋雷鸣说,实行“一费制”后,以往学校费用支出中的民办教师民助部分、代课教师工资、公办教师政策性补贴等部分都转为了财政转移支付,任何一个实行“一费制”的学校只要不挪用学生用作买课本的钱,不克扣书本费,学校的教育质量是绝不会因“一费制”减下来,学校也绝不会因“一费制”而出现运转困难的情况。
  波阳县城关中学校长万青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作为教师,我深深地觉得,‘一费制’减轻了家长的负担,与此同时也加重了老师的责任。我想,政府都对农民这么关怀,作为政府的财供人员,教师应更加有责任有义务去教好这些孩子,绝不能因为收费低了而降低对他们教学质量。”余干县江埠中学一位老师说:“学生收费低了,教师的福利可能会受点影响,但没多大关系,因为,选择了教师这个职业,本身就是选择了奉献。”
家长:国家把钱都给降了做父母的更要争气
  “一费制”让千千万万个孩子的家长喜笑颜开。波阳县600多所农村中小学实行了“一费制”,21万余名农村中小学生从中收益,意味着减轻了21万个农民家庭的教育负担。余干县600多所农村中小学实行“一费制”后,向学生征收费用比往年少了2790万元,减轻农民负担46.7%。
  记者在波阳县四十里街二中采访时看到,一张“一费制”收费标准公示牌就在校门口挂着,旁边几个摆摊的妇女听说记者来了都兴奋地说起“一费制”的事情。今年女儿、儿子都在上大学的陈茶英说,现在的学费比以前我孩子上学时的学费低多了。
  在这所中学从教近20年老师颜华才说:“如今的学费水平相当于10年前的水平,确实给农民减负了。”
  因穷辍学的孩子及母亲也许更能体味“一费制”带给他们的甘甜。詹美琪辍学两年重返课堂,其母亲戚海兰流着泪说:“如果不是学费降低了,我想我是供不起她的,我们家长想,国家都这么鼓励和支持我们的孩子上学,我想家长更要争一口气。”戚海兰还告诉记者,与她家同村的泥工、裁缝本来不打算让他们的女儿读书的,但是现在都送来了。
  一年一两百元、三四百元能省下来,对一个农民家庭来说是减轻了一个大负担,同时,有利于保障农民在农业生产方面的投入。一位父亲说,以往孩子学费是家里支出的大头,现在这个支出减半,家里的生活负担也减了大半,买化肥的钱可以多点了。
  教育“一费制”在带给许多农家孩子阳光雨露的同时,也让更多的农村家长感到日子越来越甜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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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攻击鑫诺卫星侵犯公民受教育权

  针对自2002年9月8日以来 “法轮功”再次非法攻击覆盖全国的鑫诺卫星,致使中国教育电视台等远程电教节目遭受干扰的情况,有关法学专家一致指出,“法轮功”的这种行为已严重侵犯了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权。
  9月9日上午10时39分,中国教育电视台鑫诺卫星6A转发器传输的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上的所有电视节目出现异常,5个电视频道上瞬间出现“法轮功”非法电视图像。此后, 中国教育电视台卫星节目又多次受到干扰攻击,致使其电视节目和IP数据广播全部中断。
  法学专家指出,“法轮功”这种利用非法电视信号攻击鑫诺卫星的行为,极大损害了广大学生通过卫星电视转播受教育的权利,使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学员的学习活动受到严重侵害。专家称,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是公民接受文化、科学等方面教育训练的权利。公民的受教育权可通过不同阶段和不同形式得到实现。
  据介绍,教育部为构建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建立“校校通”工程,专门建立了中国教育卫星宽带网,通过6A转发器,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师资培训和信息服务等内容通过五套电视节目、二套远程教育语音广播和二十五套IP数据广播节目向各地播出。同时专门面向西部地区开展基础教育同步课堂、中小学生英语学习等教学节目。开展现代卫星远程教育已成为我国教育传播培训的一种快速便捷的有效方式。
  由于“法轮功”连续恶意攻击鑫诺卫星,我国现代卫星远程教育受到严重影响。北京大学远程教育正常的教学计划被打乱,一部分学员的毕业时间有可能推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多个专业、多门专业课程必须重新调整、安排,整个教学秩序被打乱,其后一系列考试、成绩录入都将受到影响。“法轮功”分子倒行逆施的行为激起师生们极大愤慨,受到一致谴责。师生们说,李洪志及“法轮功”攻击鑫诺卫星,公然挑衅社会公理和法律准则,剥夺了公民受教育的权利,越发暴露了其反社会、反科学、反人民的邪教本质,不得人心。
  法学专家指出,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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