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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作者:未知来源:网络收集时间:2011-10-16 11:38:4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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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简介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按照新机制、新模式成立的独立学院,是辽宁师范大学与大连渤海红旗集团顺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合作创办的新型普通本科学院。其前身是1999年创办的辽宁师范大学国有民营分院,2001年7月和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合作成立辽宁师范大学分校。2002年9月,改为现名并迁到沙河口区富民路,2003年12月被教育部批准确认为独立学院。目前学院有法学、英语国际贸易、日语国际贸易、旅游管理、新闻学、广告学、图书馆学、艺术设计、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艺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音乐表演影视表演与主持人、音乐表演数字音乐创作与编辑、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15个专业,其中艺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音乐表演影视表演与主持人、音乐表演数字音乐创作与编辑、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在辽宁师范大学影视艺术学院校区办学。
学院地处大连市沙河口区,校园占地面积约152亩,建筑面积10万多平方米,全部由合作方投资兴建。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具有独立的办学设施,教学设施完善,教学条件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以学生为本,以育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办学,实行分层次、多规格的培养模式。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是:致力于培养适合社会和市场需要的,品德良好、视野开阔、基础扎实、敬业乐群、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技能型、复合型等国家和社会需要的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学院在注重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的同时,更重视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际能力的巩固与提高,使学生“专业合格、学有所长”,通过教育关怀和严格管理,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生存,学会发展”。

海华学院实行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依托辽宁师范大学的优秀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以及管理经验,聘任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较高思想政治素质、较强业务能力、团结协作、勤奋精干的干部和教师从事学院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同时,辽宁师范大学对学院建设、教学、管理等给予了全方位支持和指导。

学院拥有一支认真负责、爱岗敬业、有良好师德修养的高水平的专任和外聘教师队伍,50以上教师具有硕士学位。为保证教学质量,建立了完善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体系,形成了良好的教风和学风。在此基础上,学院积极探索适应现代教育发展趋势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学改革,因材施教,保证了教学质量的稳定和逐步提高。学院以学分制组织教学,开展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培训,举办辅修专业,实行教学导师制,试行假期专业见习制,强化外语和计算机教学水平,推行创新学分,不断拓展学生的就业技能。

学院秉承辽宁师范大学“厚德博学、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思想政治工作长抓不懈,重视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科学的学习方法的养成,力求使学生具有正确的人生态度、健全的人格修养、严谨的学习风气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学院通过教育关怀和扎实工作,鼓励学生自强不息,勤奋学习,努力拼搏,立志成材,为此学院设立了丰厚的奖学金和各种单项奖学金。学院成立三年多来,有多名同学在参加全国、辽宁省和大连市的各种竞赛中获奖,在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中也是名列前茅,学院2001级4个专业、2002级6个专业的毕业生中,共有80多人考取硕士研究生,占学生毕业人数的7,应届毕业生的就业状况也呈现出较好的势头。

学院非常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社团举办的各种活动,开阔了学生眼界,提高了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培养了学生的团队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为学生成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学院每年举行的校园文化艺术节、职业技能节和其他各种活动,已经成为学生课余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营养大餐和校园内的一道靓丽风景,以此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

学院成立以来,能够按照教育部2003年8号文件的精神办学,重视教学质量、学生的培养质量及其综合素质的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声誉,顺利地通过了2005年1月教育部对独立学院的专项检查。

海华学院的全体师生将以更高的热情和饱满的工作状态欢迎您来到学院求学。我们相信,在我们每一名同学的共同努力下,海华学院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高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高校代码:13215
所在省市:辽宁
学校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富民路198号
联系电话:0411-84258993
学校传真:0411-82159257
学校网址:http://www.xsc.lnnu.edu.cn 或 www.l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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