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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学之我见

作者:未知来源:网络收集时间:2006-12-18 9:17:2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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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音乐教师,有责任,有义务对有音乐特长或爱好的同学予以关爱,为他们个性彰显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为音乐特长生搭建舞台。学校是个五彩缤纷的教育乐园,音乐教师应该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学生的兴趣欲望、教师的职业优势,开展形式各异的音乐活动。如组织乐队、合唱队、舞蹈队,编写音乐墙报,举办文艺演出,开展歌咏比赛……总之,要想尽一切办法,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去为学生音乐特长的彰显搭建平台。这不仅是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学校工作的需要。

    树立音乐特长生的自信心。人各有所长,特长是人自信的资本。在一个班级中,学生的情趣不同,个性差异很大。所以,在不同的活动中,学生的自信与自卑感受是大不一样的。文化课考试、学科知识竞赛与体育活动中,自信群体不是同一的;音乐活动与其他活动相比,自信群体又存在差异。作为音乐教师应该在自己的课堂上或自己组织的活动中,为那些有音乐特长或音乐兴趣的学生找回自信,提升自信。

    帮助学生选择志向,定位理想。好多家长从孩子启蒙教育时就开始了音乐教育的投入,他们未必期望孩子长大 后走这条路,吃这碗饭。而一些中学生在紧张的文化课学习之余,还对学歌、练云琴、跳舞……情有独钟,可是不知道以后的路子该怎么走。至于,那些从初一或高一才喜欢上音乐的学生,更不知这种爱好会对他今后的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因而,面对茫然的家长和学生,受过专业训练和专门教育的音乐教师,有责任帮助学生和家长选择志向,定位理想。至少可以而且也应该在这方面当好参谋。

    总之,音乐教师不仅仅是一个有某种艺术专长的教书匠,育人的重任系于其职业的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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