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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作者:未知来源:网络收集时间:2012-2-12 16:50:1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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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

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xxx同志在全市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05年3月 15 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中央、省、市纪委五次全会和总局、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4年、部署2005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动员和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努力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2004年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情况

2004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每季度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纪委、监察室工作汇报,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党委书记xxx同志在去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就以求真务实精神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提出明确要求。市局党委其他成员按照“五个一”的工作部署,认真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了逢会必讲廉政,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带了一个好头。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各基层局党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创造性地开展了工作,圆满完成了反腐倡廉各项目标任务,为市局“一三五”工作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党风廉政宣教活动更具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在先,不断探索、创新党风廉政教育的形式和方法,逐步构建起“内容求实、载体求新、舆论求浓”的宣教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教育日制度,抓住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科学发展观这个关键,围绕税收中心工作,重点抓好五项教育:对重点岗位人员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对领导干部“求真务实、执政为民”的形势教育,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行职责教育,对党员干部的党纪法规教育和对全体干部的正反典型教育。相继邀请省、市纪委及检察院等司法部门的同志,对科级以上及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廉洁从政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16场次;组织454名党员干部参加了两个《条例》知识竞赛;组织500多名干部观看了反腐倡廉图片展;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全国统一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考试”;组织1800多名干部职工观看了反腐倡廉话剧《春寒惊雷》;组织2300多名干部职工观看两个《条例》电教片,参加预防职务犯罪知识测试;巡回放映《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先进事迹报告会》和《王怀忠的两面人生》等警示教育片35场次。建立了“廉政图书角”;完善了纪检监察工作网页。

系统各单位继续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抓好正面典型的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雁塔分局组织147名税务干部赴蓝田听取李增亮先进事迹报告,激励地税干部立足本职、扎实工作;未央分局组织重税科人员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户县局、周至县局举办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会,以案说法,以案说纪,增强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市局、高新分局、稽查一局制作的廉政宣传画,稽查三局制作的廉政宣传片,雁塔分局、长安分局制作廉政动画片,被市纪委选送参加全国首届反腐倡廉公益广告大赛。阎良分局向科以上干部和每个办公室发放廉洁从政台历,经济分局利用局域网开展教育活动,碑林分局在全市率先启用计算机廉政宣教屏保,丰富了廉政教育的手段。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开展

坚持廉政承诺、廉政谈话、廉政考核、廉政档案、廉政鉴定五廉制度。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向系统全体干部做出了“五个带头、五个表率”的廉政承诺。系统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在重要节庆日前,发送“提醒卡”957张。进行集体廉政谈话257人;任前廉政谈话41人;诫勉谈话15人。进一步规范了科以上干部的廉政档案管理。对党员干部收钱送钱、跑官要官、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违规从业和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四股歪风”,进行了专项治理和检查。认真开展 “四清理一申报”工作,推动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2004年,全系统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33件,其中来信举报14件,来访举报4件,电话举报15件。已查结29件,其中反映情况失实的18件,查出问题的11件。信访举报案件比较多的单位依次为:新城分局、碑林分局、莲湖分局、涉外分局、户县地税局。根据查明的事实,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2人调离工作岗位、给予4人通报批评,给予5人批评教育并扣罚奖金的处理。

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把查办案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手段,坚持领导阅批信访件制度、信访分析会议制度,定期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对策,提出指导性意见。对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早调查、早处理、早答复”,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一些干部澄清了事实,达到了保护干部的目的。从2004年信访与案件查办工作情况看,全系统无严重违纪案件,信访举报件较上年度减少28件(次),下降45.95%。

(四)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有重点开展了以提高窗口单位人员业务技能为主题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开展了以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为目标的争创“行风建设示范窗口”活动;开展了以整治“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为主要内容的行风整顿活动。制定实施了《关于整治“四乱”行为的若干规定》,形成了预防和治理“四乱”的长效机制。新城分局班子成员还按照责任区深入各税务所开展了整治“四乱”宣讲活动,提高干部对行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5月下旬,市局检查组对七家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了重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下发了《严禁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利用税务代理谋取小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若干规定》。6月上旬,对锦绣鞋城的税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调研,以“解剖麻雀”的态度,全面、客观分析集贸市场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11月下旬,对19个窗口单位创建“行风示范窗口”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了部分税务干部服务不规范的问题。

经过系统各单位和全体税务干部的共同努力,地税系统行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阎良分局、长安分局名列当地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第一名。高新分局管理四科和莲湖分局办税服务厅被市政府确定为全市首批“行风建设示范窗口”。按照市局关于创建“行风示范窗口”活动的安排,在今天的大会上,对被评为全市地税系统第一批“行风建设示范窗口”的涉外分局办税服务厅、碑林分局办税服务厅、新城分局办税服务厅、户县余下分局、未央分局三桥税务所等5个单位和靳丽荣等23名“行风建设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

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全面加强对基层各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监督。成立了重点工作检查组,利用一个多月时间,对经济分局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通过综合运用问卷调查、走访、谈话等监督方式,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对班子建设存在的问题作出了客观的分析和评价,为市局党委决策提供了真实的信息。组成督导小组,对基层局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情况进行观察、指导。从3月份起,市局党委和基层各局党组都按照这项制度召开了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市局党委成员和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组成7个督导小组,按照事前作出的分工,分别参加了基层各局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观察指导制度的落实,不仅使市局党委做到通观全局,而且使市局党委每一位成员都做到全面了解和掌握基层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强化审计监督。在基层各局对所属单位全部进行审计的基础上,市局利用近7个月的时间,对6个基层局的财务收支、税收政策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并对41个基层科所审计情况进行了抽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35条,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六)效能建设稳步推进

制定实施了《行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形成了以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效能考评制和失职追究制为主要内容的效能制度体系。规范了行政效能监察程序。实行了环环相扣、互为关联的“四书一卡”制,即“效能监察告诫书”、“效能监察通知书”、“效能监察建议书”、“效能监察决定书”和“廉政提示卡”。开展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案例指导。根据2003年底发生的两个实际问题的处理情况,分别编写了采用简易程序的行政效能监察案例和采用一般程序的行政效能监察案例,印发给基层各局,并在“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动员大会上进行讲解、分析。

系统各单位按照市局《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健全和完善了以优化服务和提高效能为宗旨、以规范管理为主线、以责任追究为保障的效能建设机制。涉外分局推行“一窗式”办公;稽查一局推行“阳光稽查”;临潼分局实行以“五个一、四个服务、三个到位、两个少、一个目的”为主要内容的“五四三二一”服务承诺制;灞桥分局制作效能监察督办卡;蓝田县局推行限时办结“两单制”;高陵县局开通“地税直通车”,多措并举,常抓不懈,稳步推进了系统行政效能建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得到遏止,保证了政令畅通,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工作效率。

(七)制度建设迈出新步伐

 按照 “想问题、抓落实、找规律”的工作思路,在制度建设上坚持“三个抓好”:一是抓好制度清理。对1994年以来制定的上千件纪检监察文件进行认真梳理,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实践的需要,将其中213件仍具有指导意义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二是抓好制度跟进。根据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需要,突出重点,及时研究制定相关制度。2004年初,针对审计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预算外资金入帐不及时、费用支出不合理、手续不全、帐务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制定和实施了《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对内部审计的内容、程序及处理、处罚办法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严格制止和纠正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三是抓好制度创新。建立和实行探索创新项目报告备案制度。去年,基层各局共上报62个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项目。从跟踪、指导和检查、考评的情况看,每个基层局都有一些创新项目取得良好效果,纪检监察创新工作已经逐步走上规范运行、健康发展的轨道。

2004年,全市地税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政治保障,得到省局和市纪委的充分肯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被省局评为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被市纪委、市监察局评为先进单位;行风建设在全市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所有市直机关各部门中,被评为唯一的先进单位。行政效能建设、行风建设、宣教、信访、案件审理等5项工作先后在全市范围内作经验交流。去年11月,省纪委常委魏燕通过调研,对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行之有效的办法表示肯定。认为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党委、纪委能够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措施有力,效果显著。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个别干部遵纪守法的意识还不够强,还存在特权思想、侥幸心理,“吃拿卡要报”现象没有根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时有发生。工作不负责任、效率低下,不想事、不谋事、不干事,甚至还存在上班打游戏的现象。个别干部参与咨询代理,收取好处费的问题还有所反映。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集资建房的规定还不够彻底。转引税款、滞压税款,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在个别基层单位依然存在。政务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规范化、制度化程度不高,公开时间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形式上比较单一。监督工作存在“缺位、不到位”问题。特别是对征管一线的一些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有的问题,直到纳税人投诉举报,或者已经产生比较明显的不良影响,我们才发现,未能做到预防在先。以上问题,虽然发生在个别单位、个别人身上,但是造成的影响很坏,应当引起各单位的足够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和克服。

二、200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5,系统各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总局、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用发展的思路、创新的方法,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确保2005年全市地税系统“一五一”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

(一)维护党纪法规,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全市地税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市局八项纪律规定。凡发现八项纪律规定所指的问题,要严格按照这八项纪律规定进行处理。一是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二是“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三是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四是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五是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六是违反规定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转引税款的,予以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七是利用税务代理谋取小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八是违反规定购买、乘坐超标准小汽车的,责令限期清理纠正,视情节给予警示训诫或纪律处分。

(二)坚决查办违纪案件,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工作力度

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查处税务人员违反交通运输发票等抵扣凭证使用管理规定,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和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票证印制、税控器具推广等方面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案件;严肃查处因失职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群众纪律损害纳税人权益的案件。

加大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的查处力度。按照市局《关于开展整治赌博歪风的安排意见》,狠刹赌博歪风。对领导干部在下基层工作时参与赌博;税务人员下户到企业赌博,在宾馆、酒楼等公共场所聚赌;党员干部牵头组织赌博活动,为赌博活动提供工具、场所或其他方便条件;出境赌博;贪污、挪用公款赌博;利用赌博行贿受贿等问题要从严处理。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执纪的中心环节,是深入持久、更有成效地开展反腐败工作的突破口,只有做好查办案件工作,才能使教育更具成效、监督更有权威、端正党风政风更有力度。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我们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要善于从信访举报、执法监察和内部审计中发现案件线索;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善于总结违纪违法问题的特点,不断深化查办案件工作。各单位纪检组长在查办案件中要亲自办案,不能只挂帅、不出征。要坚持案件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局报告案件查办和审理情况。对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瞒案不究的要追究责任。

(三)深化纠风工作责任制,增强纠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为重点,认真开展“五项治理”:一是治理不廉洁执法问题,纠正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收税不给票、后补票等问题。二是治理不公正执法问题,纠正办人情案、收人情税等不正之风,做到依法行政。三是治理不文明执法、粗暴管理问题,纠正在执法和服务中存在的生、冷、硬、顶、横等不正之风,做到文明执法。四是治理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纠正重收税、轻管理;重罚款、轻规范的传统管理观念,树立服务振兴发展的新理念。五是治理不规范执法问题,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的四乱行为,做到规范执法。

在行风问题上,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004年,我们有多个单位被新闻媒体曝光,问题涉及工作纪律,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等方面。表面上看,是我们的干部服务意识薄弱,纪律观念不强。深层次讲,是我们的领导干部在纠风工作上缺乏责任感和紧迫感,没有履行纠风职责,工作失职的结果。今年,市局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发挥行风督查组的作用,采用明查暗访的形式,开展综合检查,查看有关纪律规定是否很好执行,措施是否落实,责任是否明确。暗访结果将计入年终创评和责任制考核结果。对措施不得力,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按照规定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

要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对舆论监督的回复机制,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进一步完善聘请特邀监察员制度。各单位聘请的特邀监察员和义务监督员,要有一定的代表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政府部门或与地税关系密切的部门,国有、民营、个体纳税户都应该有。联系制度可以创新。请进来、走出去,还可用书信、电话、网络随时沟通,必要时可请他们的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激励措施,补助一点通信费用,免费赠阅地税公报或《中国税务报》等有关报刊,也可采取有奖征询的办法,征求对地税的意见或建设性建议。总之,要把这项工作搞好、搞活、搞得有声有色。

(四)深入开展行政监察,提高行政效能

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对问题多发环节和部位,积极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认真解决、纠正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推诿扯皮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两权”监督。依托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两权”监督网络平台,提高“两权”监督的信息化水平。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点针对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违反规定批准企业缓缴税款,混淆入库级次和转引税款等问题开展执法监察。严格执行市局《关于严禁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利用税务代理谋取小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若干规定》,严禁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为纳税人指定税务代理和参与税务代理活动收取费用的问题发生。加大对以广告费、手续费等形式,变相收取代理费问题的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

三、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年初,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在前不久省局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也讨论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全省地税系统建立惩防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框架和总体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实施意见》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并按照省局《实施意见》的目标要求,明确我局2005年关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点工作和具体任务。

(一)狠抓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机制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要紧密结合地税系统的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思想实际,丰富教育的内容,改进教育的方式方法,拓宽教育的领域,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以制度建设保证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制度;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纳入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培训;新任领导干部必须进行廉政培训;要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结合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学习反腐倡廉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要遵循思想道德教育规律,进一步改进方式方法。要坚持以人为本,因人施教的原则。可以围绕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研讨、举办论坛,从而使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真正解决问题。要注重运用正反典型开展教育。不仅要深刻剖析反面典型,使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更要大力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使党员干部学有榜样,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继续深入学习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内容,强化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引导干部算好政治、经济、人生、家庭四笔账。同时,要善于运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拓展阵地,构建反腐倡廉教育新的平台。

要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参加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情况测评机制,着力提高教育的有效性。结合不同部门和不同层级党员干部的特点,制定科学的测评办法,定期对党员干部参加反腐倡廉教育情况作出较为全面客观的评价,同时也对教育活动效果作出评估,不断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严格的制度保证机制

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体现到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干部的从政行为,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一是建立健全税收执法管理制度。依托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人机结合的税收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减少执法随意性,防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二是建立健全税务行政管理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和税务人员廉洁从政制度,结合征管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三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配套措施。系统各部门、处室间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从具体问题着手,制定相互配套的具体措施。

要把抓落实作为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应该肯定的说,抓制度的落实功不可没。但是,不可否认,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小到工作效率不高,大到越权行使,政令不畅。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就会积少成多,小错酿成大错,甚至影响税收事业的发展。我们系统就存在这样一些干部,他们的心思不是放在工作上,而是想尽办法要逃避制度约束,绕过制度规定,为个人谋取私利。因此,强调制度落实,就是要最大限度的制止和消灭这些问题,就是要在制度的落实上较以往花更大的力气,下更大的功夫,做更多的工作,使我们现有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逐步完善惩处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切实加强管理,真正形成 “令行禁止、违者必究”的有效机制,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三)深化监督、建立健全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

加强监督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关键。要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明确权力监督制约的重点,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环节和部位,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防止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

一要明确监督的重点对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一把手是监督的重点对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通过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

二要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形成监管合力。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税收业务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协作,相互利用检查成果,减少重复检查,形成监督合力。要服务税收中心工作,围绕重点项目,有计划地开展执法监察和审计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改进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抓好市局《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使审计成果进入选人用人决策程序、党政纪惩处程序和干部教育程序。对违反税收政策,积压、截留、挪用、转引税款;违反财经纪律设立“帐外帐”、“小金库”;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超标准购置交通工具等问题,按照规定从重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拓宽监督渠道。对与纳税人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能公开的,都要主动向社会公开。要采取纳税人便于接受的方式和途径,公开有利于纳税人实现其权利的信息资源,允许其通过查询、阅览、复制、下载、抄录等多种形式,依法利用政务信息,确保纳税人依法享有的知情权。要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凡本单位的重大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和财务支出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都要以有效的形式予以公开。

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如何,关键在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措施是否有力。两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始终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紧扣“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推进制度创新,保证责任落实。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定期听取纪检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实际困难。要继续抓好领导班子“五个一”要求的落实。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安排部署;对分管范围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教育课;听一次所管部门领导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对新任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一两个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纠正措施。今年要把这“五个一”的要求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进行衡量,做到了就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做不到就是不合格。要加强纪检监察力量,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确保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

各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思想端正靠得住、业务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融入税收工作中去,及时发现和解决党风政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在参与中熟悉,在参与中监督,在参与中服务。使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提出、工作部署与市局的重点工作和重要决策相配套,与各部门、各单位的内部管理工作相衔接。

同志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重而道远。正如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那样:“必须深刻认识到,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只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党才能始终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2005年,我们要按照上级部署,围绕总局、省局党风廉政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果,保证市局全年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地顺利完成,为西安地税事业的加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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