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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短文两篇

作者:未知来源:中央电教馆时间:2006/4/15 19:28:27阅读:n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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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晓风简介

  张晓风,1941年生于浙江金华,1949年抵台北,毕业于东吴大学中文系。她是台湾著名散文家之一。著有戏剧、小说、杂文多种。她的创作贯穿着基督教信仰的精神,散文充满自我的真情至性,剧作蕴含着中国故土意识。

  蒙田简介

  蒙田(1533-1592),法国文艺复兴后重要的人文主义作家。在 16世纪的作家中, 很少有人像蒙田那样受到现代人的崇敬和接受。他是启蒙运动以前法国的一位知识权威和批评家,是一位人类感情的冷峻的观察家,亦是对各民族文化.特别是西方文化进行冷静研究的学者。从他的思想和感情来看,人们似乎可以把他看成是在他那个时代出现的一位现代人。

  蒙田出身贵族,祖上是波尔多人,他早年学习拉丁文,在波尔多市念完中学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深居简出,闭门读书思考。后来,他在政府部门任职,成为波尔多市议员,并两度被选为波尔多市市长。1562年他皈依天主教;1572年在他父亲死后才开始撰写《随笔集》。

  他熟读古代大家如普鲁塔克、塞涅卡、塔西佗等人的著作,在作品中大量引用,作为他的思辨和怀疑论的佐证。他在出版了《随笔集》的前两部之后,便游历了意大利和德国,因此在他随后的随笔中又添进了许多旅游见闻。1585年蒙田的故乡鼠疫盛行,蒙田被迫暂时离开他的城堡,于1587年重回旧居续写他的随笔。在这期间,蒙田结识了对他狂热崇拜的德·古内小姐,他俩之间的关系一直维持到作家逝世为止。蒙田晚年在政治上效忠法国国王亨利四世,国王也曾到他的城堡作客数次。1578年蒙田的肾结石发作,影响了他的写作,我们今天所见的《蒙田随笔全集》是由德·古内小姐在他生前出版的随笔集的基础上,根据他在笔记上写下的大量注释和增添内容集结而成的。

  蒙田自 1572年开始,直至他逝世的1592年,在长达20年的岁月中,他一直断断续续地在写他的随笔。他以对人生的特殊敏锐力,记录了自己在智力和精神上的发展历程,为后代留下了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

  蒙田在他生活的时代已成大名,但他的作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有过很大的争议。一些著名作家,如卢梭等人指责他的作品充满了“可憎的虚荣心”“表面的真诚”,但他却受到了伏尔泰和狄德罗的推崇,他们赞扬他的作品反映作者“明哲善辩”“精于心理分析”,他的“文风简朴流畅,琅琅上口”。经过四百余年的考验,历史证明了蒙田与培根、莎士比亚等伟大作家一样,是一位不朽的人物,他的随笔如他自己所说的,是“世上同类体裁中绝无仅有的”。

  


《热爱生命》简析

  虚无主义的“哲人”们的观念是:“生命的利用不外乎将它打发、消磨,并且尽量回避它”,在他们看来,“生之本质在于死”,既然最后都是死,那么生又有什么意义呢?于是他们对生命的态度是“无视它的存在”,人生“仿佛”“一件苦事、一件贱物”。在现实生活中,他们用“度日”“消磨光阴”来概括人生的全部内容。对于这样的观念,“我”是不以为然的,“我认为生命不是这个样的,我觉得它值得称颂,富有乐趣”。“即便我自己到了垂暮之年”,好像应该觉得人生如梦,但是“我”的认识“还是如此”。——因为“我”有一个信念:“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自然经过多少亿年的时间才哺育出生命,生命又经过多少亿年的进化才出现人类,我们能不感谢自然的宏恩,能不为数十亿年时光的结晶而感到自豪吗?为什么要厌弃生命、厌弃人生呢?——也许很多人感慨“生之艰辛与苦恼”,但那不是生命的过错,“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没有珍惜人生,没有努力去争取享受人生的乐趣,“白白虚度此生”。——至于想逃避抛弃现实人生的想法,作者更是嗤之以鼻,“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

  作者批驳了虚无主义的生命观、人生观,坚持自己积极的生命观、人生观。虚无主义认为“生的本质”在于“死”,所以不必好好地“生”。作者也同意“生的本质在于死”,但是理解不同,所以对生活的态度也不同。因为有“死的苦恼”,所以才要“乐于生”,以好好的生来对待死。既然来到这个世界上,就要好好地活一回。虚无主义者活着是为了等死,而作者却以为死只是活的一个终点。有生就有死,既然生了就要享受生活,好好地生活,才不会为死感到烦恼,才有意义;只是为了死而等死,就浪费了自然缔造的生命,抛弃了生活的机会,丧失了人生的意义。——那么怎样不浪费人生呢?“我”觉得“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着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并不在于生的“时光”有多少,“有效”地享受生活,就能使时光延长,而“消磨”“打发”生活,光阴会“匆匆流逝”。作者最后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既批评了上面所说的“消磨时光”的人生态度,又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前后呼应。

  


《敬畏生命》简析

  在“一个夏天的长得不能再长的下午”,“我”“不经意地坐着看书”,“忽然”发现湖边的树正在飘絮、“我当时没有十分注意,只当是偶然风起所带来的”。“长得不能再长的下午”“不经意”“没有十分注意”“偶然”系列修饰性的词语,表明“我”完全是在一种无意中接触到生命的本质的。——在漫不经心。司空见惯的态度中,“我”“渐渐地”“吃惊”起来,那些树“整个下午”“整个晚上”,都在“漫天”地飞絮,吸引“我”不由自主地第二天又去看它们,“情形完全一样”,“我诧异和震撼”。

  树靠风力飞播自己的种子,繁殖后代,这是在小学就知道的常识。知道了也只是当作“知道一道测验题的答案而已”,并不在意。人拥有生命、享用生命,却并不在意生命。在这个光怪陆离、变幻莫测的世界中,人更注重的是身外之物,金钱、权力、名望等等,甚至天气、穿衣、吃饭都让人留意经心。“偶然”间才察觉到生命的存在,作为负载生命的人来说,是多么可悲的事。——“我几乎是第一次遇见生命”,当然不是说“我”第一次遇见动物、植物甚至微生物,而是第一次真正地去关注生命,为生命感到“诧异和震撼”,并且在“诧异和震撼”之下,“满心所感到的是一种折服,一种无以名之的敬畏”。

  “诧异和震撼”的是生命那种“豪华的、奢侈的、不计成本的投资”,人世间的投资都要计算成本,一本万利,最好是无本万利,所以人类有一门“科学”叫做 “经济学”。“经济学”的原则可以说和生命的原则是相悖的,“在不分昼夜的飘散之余,只有一颗种子足以成树”,在“经济学”看来,这是无谓的“消耗”,甚至可以斥为“浪费”。但是生命之所以成为生命,就在于它是无私地繁殖后代(人类的父母之爱可以作为注脚),一代一代相传,不求回报,不炫耀自己,没有丝毫功利之心。而享受生命的人,却和生命自然的法则相悖,他们只追求形式而忽略了本质。

  在这样壮观、无私的奉献下,作为人类一员的“我”只能是“折服”“敬畏”,在生命面前感到自己的无知。无论那些“大团大团”飞絮,昼夜不舍地传播种子的树们结果如何,它们的种子已经“在一个过客的心之峡谷里,蔚然成阴,教会她怎样敬畏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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