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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提醒幸福

作者:未知来源:中央电教馆时间:2006/4/15 19:28:27阅读:n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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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毕淑敏简介

  毕淑敏,女,1952年出生于新疆,中学就读于北京外国语学院附属学校。1969年入伍,在喜马拉雅山、冈底斯山、喀喇昆仑山交汇的西藏阿里高原部队当兵11。1980年转业回北京。

  从事医学工作20年后,开始专业写作,共发表作品200万字。曾获庄重文文学、小说月报第四、五、六届百花奖、当代文学奖、陈伯吹文学大奖、北京文学奖、昆文学奖、解放军文艺奖、青年文学奖、台湾第16届中国时报文学奖、台湾第17届联报文学奖等各种文学奖30余次。

  二、聆听,如沐春风(周京星)

  梳理本文的思路,我们不难发现,一篇文章耐得住咀嚼品味,语言的富丽轻盈倒在其次,首先应该是思想内涵的广阔与深邃。就《提醒幸福》而言,作者便有颇多新见。

  首先,什么是幸福?这是个难于回答的问题,就像“什么是快乐”一样。张中行老人将婚姻拟成四境——可意、可过、可忍、不可忍。我们不妨借用这个标准来划分“幸福”。就常理、常人说,我们平素感到的突如其来的幸福(可意)与不幸(不可忍)大抵很是有限,人生常态多半在“可过”和“可忍”之间。而毕淑敏在本文中将人生情态一分为二——“幸福就是没有痛苦的时刻”,将“可过”“可忍”皆归为“幸福”,这无疑是脱去“幸福”头顶的光环,使之更加关注人生的种种细节。“贫困中相濡以沫的一块糕饼,患难中心心相印的一个眼神,父亲一次粗糙的抚摸,女友一个温馨的字条……”,毕淑敏对幸福的诠释,表露出一位作家对普通人心灵的体贴与抚慰,对平民化生活的关注与肯定。这是作家历经人生起落与沉浮后的一种参悟。

  第二,幸福是极具个人体验的。“幸福并不与财富、地位、声望、婚姻同步,它只是你心灵的感觉。”哲学家周国平先生也有类似的论述:“幸福不是一种纯粹客观的状态。我们不能仅仅根据一个人的外在遭遇来断定他是否幸福。他有很多钱,有别墅、汽车和漂亮的妻子,也许令别人羡慕,可是,如果他自己不感到幸福,你就不能硬说他幸福。既然他不感到幸福,事实上他也就的确不幸福。外在的财富和遭遇仅是条件,如果不转化为内在的体验和心情,便不成其为幸福。”(《幸福是灵魂的事》)无论是作家还是哲学家,他们都在告诉我们:判断幸福与否决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幸福并非停留于事物的表层,并非停留于肉体与感官,它指向人们的心灵。明确了这一点,才能使我们的幸福不沦为庸俗。

  第三,此岸的幸福是最当珍惜的。周国平先生也有言:“幸福喜欢捉迷藏。我们年轻时,它躲藏在未来,引诱我们前去寻找它。曾几何时,我们发现自己已经把它错过。于是回过头来,又在记忆中寻找它。”(《人与永恒·幸福和痛苦》)散文家林清玄先生的看法更直接:过去不可挽回,未来难以预测,惟有处理好每个现在,才能使我们安然地从过去走向未来。对大多数人而言,幸福不在彼岸,而在此岸,把握于当下,“提醒幸福”便有了它更切实的意义。

  品读《提醒幸福》,深味此篇实在是“毕大夫”的本色文章。在我们这个价值取向日渐多元而个人情感日渐钝化的社会里,本文无疑是一剂好药。

  周国平说:“幸福和上帝差不多,只存在于相信它的人心中。”聆听《提醒幸福》,让我们在春风里静静地领受吧……  

  三、孩子,我为什么打你(毕淑敏)

  有一天与朋友聊天,我说,就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当红卫兵,我也没打过人。我还说,我这一辈子,从没打过人……你突然插嘴说:妈妈,你经常打一个人,那就是我……

  那一瞬屋里很静很静。那一天我继续同客人谈了很多的话,但所有的话都心不在焉。孩子,你那固执的一问,仿佛爬山虎无数细小的卷须,攀满我的整个心灵。面对你纯正无瑕的眼睛,我要承认: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打过一个人。不是偶然,而是经常,不是轻描淡写,而是刻骨铭心。这个人就是你。

  在你最小最小的时候,我不曾打你。你那么幼嫩,好像一粒包在荚中的青豌豆。我生怕任何一点儿轻微地碰撞,将你稚弱的生命擦伤。我为你无日无夜地操劳,无怨无悔。面对你熟睡中像合欢一样静谧的额头,我向上苍发誓:我要尽一个母亲所有的力量保护你,直到我从这颗星球上离开的那一天。

  你像竹笋一样开始长大。你开始淘气,开始恶作剧……对你摔破的盆碗、拆毁的玩具、遗失的钱币、污脏的衣着……我都不曾打过你。我想这对于一个正常而活泼的儿童,都像走路会跌跤一样应该原谅。

  第一次打你的起因,已经记不清了。人们对于痛苦的记忆,总是趋向于忘记。总而言之那时你已渐渐懂事,初步具备童年人的智慧;它混沌天真又我行我素,它狡黠异常又漏洞百出。你像一匹顽皮的小兽,放任无羁地奔向你向往中的草原,而我则要你接受人类社会公认的法则……为了让你记住并终生遵守它们,在所有的苦口婆心都宣告失效,在所有的夸奖、批评、恐吓以及奖赏都无以建树之后,我被迫拿出最后一件武器——这就是殴打。

  假如你去摸火,火焰灼痛你的手指,这种体验将使你一生不会再去抚摸这种橙红色抖动如绸的精灵。孩子,我希望虚伪、懦弱、残忍、狡诈这些最肮脏的品质,当你初次与它们接触时,就感到切肤的疼痛,从此与它们永远隔绝。

  我知道打人犯法,但这个世界给了为人父母者一项特殊的赦免——打是爱。世人将这一份特权赋于母亲,当我行使它的时候臂系千钧。

  我谨慎地使用殴打,犹如一个穷人使用他最后的金钱。每当打你的时候,我的心都在轻轻颤抖。我一次又一次问自己:是不是到了非打不可的时候?不打他我还有没有其它的办法?只有当所有的努力都归于失败,孩子,我才会举起我的手……每一次打过你之后,我都要深深地自责。假如惩罚我自身可以使你汲取教训,孩子,我宁愿自罚,那怕它将苛烈10倍。但我知道,责罚不可以替代也无法转让,它如同饥馑中的食品,只有你自己嚼碎了咽下去,才会成为你生命体验中的一部分。这道理可能有些深奥,也许要到你也为人父母时,才会理解。

  打人是个重体力活儿,它使人肩酸腕痛,好像徒手将一千块蜂窝煤搬上五楼。于是人们便发明了打人的工具:戒尺、鞋底、鸡毛掸子……

  我从不用那些工具。打人的人用了多大的力,便是遭受到同样的反作用力,这是一条力学定律。我愿在打你的同时,我的手指亲自承受力的反弹,遭受与你相等的苦痛。这样我才可以精确地掌握数量,不致于失手将你打得太重。

  我几乎毫不犹豫地认为:每打你一次,我感到的痛楚都要比你更为久远而悠长。因为,重要的不是身累,而是心累……

  孩子,听了你的话,我终于决定不再打你了。因为你已经长大,因为你已经懂了很多的道理。毫不懂道理的婴孩和已经很懂道理的成人,我以为都不必打,因为打是没有用的。唯有对半懂不懂、自以为懂其实不甚懂道理的孩童,才可以打,以助他们快快长大。孩子,打与不打都是爱,你可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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