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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课 明朝君主专制空前加强

作者:未知来源:中央电教馆时间:2006/4/28 18:31:54阅读:n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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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成祖

  明成祖 (1360—1424)明代皇帝(1402—1424)。名朱棣,朱元璋第四子,初封燕王,为诸王中实力最强者。 1398年太祖死,其和孙继位,为建文帝。次年他挑起“靖难之役”,经四年夺取帝位,改元永乐。在位期间, 继续削藩政策,加强中央集权。设奴儿干都词,以管辖黑龙江、精奇里江、乌苏里江、松花江流域及库页岛等 地。永乐十九年(1421年)迁都北京,加强对北方及东北地区的控制。派郑和出使南洋,使解缙等编篡《永乐大典》。是为明代经济繁荣、国力强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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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

  朱元璋 (1328—1398)明代开国皇帝,即明太祖。幼名重八,又名兴宗,字国瑞,濠州钟离(今安徽凤阳东) 人。出身贫苦,曾为游方僧。元至正十二年(1352年)加入郭子兴起义军,1355年郭死后掌兵权,被韩林儿的宋政权任命为左副元帅。次年攻克集庆路(今南京),改名应天府。采纳儒生朱升“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策略,迅速壮大实力,先后消灭陈友谅、张士诚、方国珍等割据势力。1368年即皇帝位,年号洪武,建都南京, 定国号明。同年出师北上,攻克元大都,逐步统一全国。在位时,废秦汉以来的丞相制,极力加强皇权;设五军都督府,创卫所制度;制订《大明律》,编撰《大诰》三篇,抑制豪强、整顿吏治。经济上取消元代部分苛政, 减轻农民及工匠的人身依附关系。大规模兴修水利,鼓励垦荒,推行屯田,促进了明初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大兴文字狱,有滥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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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取得胜利的主观因素

  朱元璋在走投无路的困境下,投靠了郭子兴。金陵据点建立后,既没有陈友谅的“兵众地大”,又没有张士诚的“积储殷富”,政治威信和影响也远不及韩林儿,“孤军独守,别无趋向”,情况是十分可怜的(刘辰:《国初事迹》)。可是,长期的革命斗争和反元斗争锻炼了他,使他增长了才识,发扬了主客观各方面的有利因素,克服了不利因素,终于成全了他的非凡业绩。朱元璋的主观努力之所以卓有成效,首先应该重视的是贯串其全部言论和行动和几项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也可以认定是朱元璋在反元建国过程中所显示的主要活动特点:

  第一,收拾人心。密切注视人心向背,一切设施和活动务求符合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尽量作到不违民意或少违民意。“倡仁义,收人心”这是冯国胜兄弟最早向朱元璋所献的妙计,朱元璋表示“大悦”。在元末农民起义和反元的整个过程中只有韩林儿和朱元璋两股力量是最重视政治宣传的,但韩林儿的宣传工作主要还只是作在发动起义以前,起义爆发后,除北伐檄文外,亦不多见。朱元璋则在全部活动中随时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除平周榜和洪武元年的北伐檄文外,他在进兵南京,征婺州、据南昌之时,都曾多次召见所谓“父老”、儒士,或发表长篇政论性言论,或大谈仁义道德。每当战士出征,他也总要在出征前对全体官兵“告谕”一番。这是一种攻心战术,目的在于扩大自己的政治影响,瓦解敌对力的军心和争取民心。韩林儿曾是当时全国反元的最高旗手,朱元璋长期奉龙凤正朔,同时,大力宣传自己的反远目的在于“吊民伐罪”,“赈生民于涂炭”,这类作法主要在于笼络农民。建立南京政权后,朱元璋热烈讴歌孔孟,赞扬封建纲常礼法,声称要“为民除乱”,“削平僭乱”,并到处“求贤”和“礼贤”,用此以争取众多的反元地主知识分子。因此,以人心归向言之,在元末各股反元力量中,只 有前期的韩林儿和后期的朱元璋所拥有的是全国人口的大多数。而且韩林儿的大多数几乎全是农民,地主阶级对他则是敌视的。朱元璋则不然,他建立南京政权后,虽然事实上放弃了农民革命的反元旗帜,但却继续利用龙凤正朔和形形色色的在某种意义上仍属顺乎民情的政策,仍然吸引着广大农民阶层。与此同时,他又通过上述种种办法网罗了社会上一切可以物色的“英贤之士”,即竭力罗致地主阶级内部的各种人才,从而使朱元璋所得的人才盛极一时,使支撑朱元璋的反远建国事业的政治实力具有着十分广泛的基础,有着全局性的影响。

  第二,远察天运,近修人事,朝乾夕惕,深谋远虑,稳扎稳打;不求速成,不慕虚名,期于水到渠成,实到名归。朱元璋的一切活动特别是重大的军事和政治行动都是经过精心筹画,三思而行的。通观朱元璋反元建国的全部过程是四个阶段:一是离开江淮向南开辟新的阵地;二是巩固和广大已有的阵地;三是东征西讨;四是南略北伐。在四个阶段中又各具体部署了若干战役,无论是通盘计划或具体战役,谁者宜先,谁者宜后,诸者轻,谁者重,朱元璋都能巧妙地作出计算,作到知己知彼,用力不分,有条不紊,稳操胜券。如朱元璋的驻地夹在陈友谅、张士城和方国珍三者之间,其中主要对手是陈、张,朱的地盘仅有“江东数郡而已。陈友谅据上游,张士诚为吾腹心之患,一有警报,首尾牵制,吾居中应之,实为艰难”(《太祖实录》卷20)。究竟是先西后东解决陈友谅的问题为好呢?还是先消灭张士诚为好?这个问题当时朱元璋与刘基等曾进行过反复思量,确定先陈后张,避免两线作战,后来事实完全证实了他们的判断正确,这是深谋远虑的一个很深刻的例子。消灭陈友谅以后,朱元璋的力量大大增强,锐不可当,那么对张士诚用兵应采取何种战略?常遇春主张直捣苏州,毕其功于一日。朱元璋否定了这 种轻敌的战略,采用先取淮东、斩断张士诚去江北的退路,次取湖杭,披其羽翼,最后移兵姑苏,覆其巢穴。后来北伐中原,常遇春又主张直捣元都,孤军深入。朱元璋又理所当然地否定了这种冒险战略(以上材料均见后面军事部分注)。象这样稳扎稳打,不求速成的例子,无论在军事上或政治上,朱元璋都是很多的。他不仅在敌强我弱的不利下如此稳重,而且在我强敌弱的有利情况下亦能戒骄若躁。因此,总是能避免不必要的牺牲,保全和壮大自己的有生力量。吴元年四月,朱元璋已消灭陈友谅,保尚未对张士诚用兵,一日与诸侍臣在谈论由于长期战争,人民因供馈不休,劳苦已甚,王祎主张乘消灭陈友谅的胜利之势,“廓清中原”,早日结束战争,与民休息。元璋曰:

  “建大事者,必勤远略,不急近功,故泰山之高,非篑土可成,江湖之广,由勺水所积,天下之大,岂一日可定也。自古帝王之兴,皆上察天运,下顺民心,从容待成,曷尝急遽。予用兵征伐,十有余年,开基江左,命将四征。今虽西平陈友谅,而扩廓贴木儿驻兵河南,王信父子窃据沂水,谭右丞、貊高辈各假息州郡,若遽欲长驱,顾张士诚未下,东吴未平”(《太祖实录》卷18)。

  四个月以后,元璋又已消了张士诚,基本上统一了江南,威震全国。刘基认为“土宇日广,人民日众,天下可以席卷矣”。元璋曰:

  “土不可以恃广,人不可以恃众。吾起兵以来,与诸豪杰相逐,每临小敌,亦若大敌,故能致胜。今王业垂就,中原虽板荡,岂可易视之?……基曰:近灭张氏,彼闻而胆落,乘胜长驱中原,熟能御者?所谓迅雷不及掩耳。……上曰:深究事情,方知通变,彼方犄角相为声援,岂得遽云长驱。……且尝观之,彼有可亡之机,而吾执可胜之道,必加持重为万全之举,岂可骄忽以取不虞也”(《太祖实录》卷20)。

  这两段话把朱元璋的全套稳重战略几乎和盘托出了:首先在思想上他格外重视小心谨慎,临事而惧,即临小敌,亦若大敌。其次,不能急功近利,急于求成,只能累土成山,积水成河。不仅要脚踏实地,稳步前进,而且应周密计划,步骤不乱。不仅要知己,而且要知彼。不仅要能捕捉对方的“可亡之机”,而且要能稳操自己的致胜之道。那么,对方的可亡之机是什么?根本的一条即人心离散,这一点,在朱元璋观察扩廓贴木儿的前途时说得最为清楚。他认为扩廓虽然势力很大,但为“诸将所沮,势不能展,久不进兵,必生疑问。况其下皆四集之民,师老于外,人心离合之间稍有不利,众必瓦解”(《太祖实录》卷18)。然则,自己致胜之道又是什么?其中重要的一条是“持重为万全之举”,不仅要保证前面各条都能一一做到,而且要能持盈保泰,在胜利面前永远做到头脑清醒,严防“骄忽以取不虞”。特别要依靠自己主观上的兢兢业业,戒骄戒躁,而不是刘基所强调的“土宇日广,人民日众”。因为地广人众虽是克敌致胜的客观因素,但终非起决定作用的条件。关于朱元璋的胜则防骄的思想通过对待徐达在北伐中的一件事表现尤为明显。徐达是朱元璋最信任的一位十分谨慎的名将,他在北伐进军中夺取山 东以后,人皆大肆庆贺,朱元璋却马上告戒他说:“闻将军已下齐鲁诸郡,中外皆庆,予独谓胜而能戒者,可以常胜;安而能警者,可以长安。戒者虽胜若始战,警者虽安若履危,能虑于败,乃可以无败,能慎于成,乃可以有成。必须周防谨密,常若临敌,勿生懈怠,为人所乘,慎之慎之。”(《太祖实录》卷23)。

  朱元璋做事之去华崇实,不尚浮妄,还通过他对待臣下的对进称帝和献祥瑞等许多事可以看出。朱元璋的称王称帝在元末股反元力量中是最晚的一个,但也是唯一的最后获得成功的一个人,其所以如此,与朱升早年劝他“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献计可能有些关系。但朱元璋的宽宏器度与其一贯的崇实贱虚的思想本质更是起决定作用的东西。至正二十六年九月,夏主明升的骋至南京,大夸四川地险物饶,如何了不起,朱元璋笑曰:

  “蜀人不以修德保民命为本,而恃山川之险,夸其富饶,此岂为国长久之道耶?……吾平日为事,只要务实,不尚俘伪,……不事虚诞”(《太祖实录》卷16。)

  早在渡江以前,郭子兴想据滁州自王,朱元璋便坚决反对。“陈友谅初得一隅,妄自称尊,志骄气盈,卒致亡灭,贻饥于后”,朱元璋也常常笑他。那么,按照朱元璋的原则,只有具备了那些条件才可以据位称尊呢?至正二十七年,朱元璋统一了江南,李善长等进一步劝之进帝位,朱元璋只接受了吴王称号,但却把即帝位坚决推迟到了第二年北伐已经取得初步胜利之时,为什么呢?他认为当时即帝位条件尚不充分:一是“功未复于天下”。二是“德未孚于人心”。三是“一统之势未成,四方之涂尚便”(《太祖实录》卷14、19)。功盖天下,众望所归,基本上荡平割据和统一了全国,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胜利成果,朱元璋坚持只有在充分取得了上述种种成果因而“天下大定”之后称号建国才是瓜熟蒂落,名实相符,“惬舆情”。否则便是重蹈陈友谅和历史上许多骄泰狂人的可笑覆辙:不度德量力,“尚浮伪”、“事虚诞”,华而不实,脆而不坚。

  与劝进上尊号有关的是满朝文武大臣竞相阿谀奉承,歌功颂德,献祥瑞,藉以喧嚷朱元璋乃真命天子应运出世,于是有上天垂象以示意等等。对诸如此类的妄诞之言,朱元璋虽有时也不免有些沾沾自喜,但更多的是赞成“人事迩,天道远”,“天不可必,人事则当尽”,即令天降吉祥,亦不可“恃此而自怠”。如天降祸殃,为欲消灾弭祸,则惟有“谨于修己,诚以爱民,庶可以答天之眷”,变灾为祥(《太祖实录》卷18、19)。吴元年,元璋在与侍臣详论天道和人事关系时说:

  “吾自起兵以来,凡有所为,意向始萌,天必垂象示之,其兆先见,故常加儆省,不敢逸豫。侍臣曰:天高在上,其监在下,故能修省者蒙福,不能者受祸。上曰:垂象所以儆乎下人,君能体天之道谨而无失,亦有变灾而为祥者,……灾祥之来,虽曰在天,实由人致也”(《太祖实录》)

  在此以前,太平、应天、宁国各府还有纷纷呈献瑞麦者,起居注詹同认为这是朱元璋的极大功德感召天地所致,元璋却坚信这是由于“民人勤于农事,感天之和,以致如斯”(《太祖-实录》卷18)。由此可以充分看出:朱元璋对待天命、灾祥的基本态度是:敬而远之,敬他而不依靠它,他主要依靠的是自己“尽人事”和“谨而无失”。

  第三,上下一心,军纪严明,顽强战斗,在关键时刻,出死力以求必胜。元末各股反元力量的失败普遍存在有人心不齐,组织纪律涣散等缺点,朱元璋整顿纪律雷厉风行,而且始终抓住不放,凡是有剽掠行为和临阵脱逃,一律以军法从事,甚至胡大海的儿子犯酒禁,亦被判处死刑。因此,朱元璋的军队从上到下,处处能做到军令如山,令行禁止,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严和勇是这支军队的突出优点。吴元年,元璋已打败陈张,宴功臣于西楼,叹曰:

  “吾起于布衣,赖诸将相,化家为国,但屡岁征伐,跋涉戎马间,其劳甚矣。近讨张氏,始不复亲行阵,大将军达、平章遇春等能出死力,失擒王缚将,以成厥功,为一代之元勋……”(《太祖实录》卷21)。

  朱元璋这段话并不是为了向诸将相争功,伐善施劳,而是真实地反映了朱家军队的勇严特点和官兵关系。朱元璋从起兵一直到消灭陈友谅,他经常是自己亲临战阵,与将士同甘苦,共生死,战南京,征婺州,救安丰之围,鄱阳湖大战和两次兵临武昌等,凡是重要战役,朱元璋都亲自指挥,特别是与陈友谅的鄱阳湖决战,朱元璋自己濒于死者前后两次,但他一点也不怕死,随后两次出征武昌,不仅劳苦益甚,而且与战士一样九死一生。他称赞大将徐达等出死力擒王缚将,实际上是他自己率先这样作的,下面的广大战士也大都是这样作的。上行下效,奋勇争先,成为风气。鄱阳湖决战结束后,朱元璋总结自己所以能打败陈友谅的原因之一是“将士一心,人百其勇”。就是说,朱家军队从主帅到士兵,数十万人能形成一个铁拳头,狠命一击,任何顽石也得落地开花,这与陈张等自己和将帅侈自娱,花天酒地,争权夺利,自相残杀,而却驱迫战士血膏原野,任人鱼肉,是何等显明的对照。结果是阵前怠战者有之,临阵脱逃者有之,前途倒戈者有之,人各一心,泄泄沓沓,岂有不败亡之理。

  朱元璋之所以获得成功,上述几项原则是带根本性的,但下面的许多政策则是上述原则的具体体现,其实际内容和作用须作进一步分述。

  政治方面:

  民族号召:反抗元蒙政权的黑暗统治是当日绝大多数人们的共同和迫切的要求,而韩林儿便是当日全国义军的最高旗手,朱元璋在韩林儿身死以前,始终不渝的尊奉着他,这样做,对于朱元璋有两种好处:第一、可以借林儿的旗帜去大量的争取人民,号令军士;第二、可以以林儿作挡箭牌,隐藏和缩小自己的目标,避免打击。江浙地区是元代经济繁荣和人才荟萃之地,也是南宋以来民族思想表现得极为强烈的地区。元璋克婺州,曾于城墙上竖立一面大旗,上面写着“山河奄有中华地,日月重开大统天”(刘辰:《国初事迹》)。这里的“中华”,“大统”等字眼都表示了一种鲜明的民族思想。其旗联与至正十六年韩林儿北伐时的旗联“虎贲三千,直指幽燕之地。龙飞千五,重开大宋之天”(陶宗仪:《辍耕当》卷27《旗联》),在文义上和字迹上还可以找到许多联系。鄱阳湖之战,移书陈友谅时,他便公开提出“同讨夷狄,以安中国”。后来北伐“谕中原檄”中更鲜明地提出“驱逐胡虏,恢复中华”(《太祖实录》卷21)。由此可见,朱元璋非常重视反元的民族号召,尤其是韩林儿对广大人民的号召。这种号召曾经在人民当中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和影响。至正二十年,张士诚围攻镇江,元璋打退了他,时人 立碑纪述元璋事迹,其文末还特别写着龙凤年号便是有力的证明(刘辰:《国初事迹》)。有人怀疑朱元璋与察罕贴木儿及其养子扩廓贴木儿通好多次,是否民族立场有问题呢?元璋与察罕父子通好大都是在二人兵威较盛的时刻进行的。元璋的建国有着周密的计划和步骤,陈友谅和张士诚是元璋的肘腋之患。陈友谅虚骄自大,时常向元璋挑衅,张士诚又容易受陈友谅的影响。所以,在元璋没有解决陈友谅和张士诚以前,他决不愿意与北方发生战争,因而使自己陷入四面围攻的不利地位。因此,对北方局势和发展变化他是极其敏感的,其通使目的主要在于麻痹敌人,使敌人不注意江南,让他得以安然的进行统一江南的事业。到了元朝以江西行中书省平章政事的诏书送至南京,欲以此收买他,束缚他的手脚的时候,他便利害判然,不仅不接受官职,且以“元朝不达世变,尚敢煽惑我民”为词,将元使马合谋等“诛之……示众”(刘辰:《国初事迹》)。一方面遥奉林儿,终始不渝,另一方面诛杀“诏使”,却其官职,前后对比,可知元璋的反元立场是没有什么可疑的。当然,朱元璋把民族公敌暂时搁在一边,先统一江南,再进行北伐,这种作法是否合适,需要另外进行讨论。

  礼用“贤士”,争取反元的地主阶级开明人士:朱元璋出身贫贱,目不知书,他知道要建立他的事业,不仅需要农民,而且必须有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的充分支持。所以自起兵到建国以后,无论在进军途中或在攻城地之时,无时无刻不注意收揽人才。金陵据点建立前后不到十年,著名的谋士和儒生如范常、李善长、冯国胜、陶安、李习、夏习、夏煜、孙炎、扬宪、秦从龙、朱升、宋濂、刘基、章溢、叶琛等都被罗致幕下。至正二十三年得刘基等后,且筑“礼贤馆”,对他们加以宠礼。至正二十七年,派吴琳、魏观等,“以帛求遗贤于四方”(《明史》卷1《本纪第一》)。大将军徐达攻山东时,也受“命所在州郡取贤才”(《太祖实录》卷27)。洪武元年,又“遣使分行天下”访求“贤士”(《明史》卷2《本纪第二》)。所以朱元璋的求贤可以说是不遗余力的,所得“贤士”也极盛一时。赵瓯北谓“明祖行事,多仿汉高”(《二十二史劄记》卷32),汉高的优点为朱元璋所特别重视和效法的是其“豁达大度,知人善任”(李善长语),其办法是“因材而授职”,譬如良工用木,“小大曲直,各当其用”(《太祖实录》卷30)。其次在政治上也尽量尊重他们的意见,以便施展他们尽有的抱负,使之不致有抑郁 不伸的苦闷和反感。臣僚之间,“有以事力相龃龉者”,文臣则有李善长,武将则有郭彦仁等在中“委曲……调护”,或“布款诚”(《明史》卷127《李善长传》,刘辰:《国初事迹》)。因此,朱元璋所得“贤才”还大都乐为其所用。另一方面,由于元璋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封建社会末期,其前面且是元朝数十年的蒙汉贵族统治,环境较为复阿,为了提高警惕,防止一切不利于自己的任何破坏活动,所以与礼用“贤士”的同时,他还采用过一些设法控制士人的措施。例如,渡江之初,克城以后,元璋规定“只用将官坐守,不许儒者在左右议论古今”。又如将士克城以后,所得元朝官吏及儒士只许朝廷尽用,“不许将官擅用”。地方则“用义子作心腹,与将官同守”,朝廷则专立检校,以察听在京大小官吏等等(刘辰:《国初事迹》)。这些措施且曾暴露过一些缺点,但这不是问题的主要面,主要的是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作到人尽其人,才尽其用,在政治上和军事上对于朱元璋的事业有着极大的影响。

  优待降人,进一步分化敌人和其他集团的力量,壮大自己的力量:元璋起义之初,地狭人少,力量单弱,所以分化别人,加强自己,便成了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前面说过,元璋渡江之初,攻克城池,所有元朝的官吏和儒士都宣布允许“尽用”。未克集庆时,曾招降陈兆先部众三万余人,可是他们都心存疑惧,日夜不安,元璋为了打破他们的疑虑,乃择其骁健者五百人入卫,解甲酣寝达旦,表示毫无猜贰。后攻集庆时,此五百人乃“先登陷阵”(《太祖实录》卷4),在军事上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陈友谅江西行省丞相胡廷瑞遣使纳降,也心怀疑虑,要求归降后仍保留其部队,不要变动,以祈保障自己的地位,元璋接受刘基的意见,慨然答应了他,并复书加以宽慰。廷瑞降,江西诸郡乃不战而下(《太祖实录》卷9、10)。后来打败陈友谅,其部属有才能者也全部得到叙用,所诛者只有几名“首恶”分子。刘辰的《国初事迹》记载,朱元璋以“恩义”结待降人的办法还很多,这种政策对待他的统一事业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优待降人的政策也和礼用“贤士”一样不是一种完全消极和没有原则的东西,察罕贴木儿被田丰所杀,元璋讥笑他“昧于知人”,所以元璋之以“恩义”结人,首先是估计到这样 作对于他一定有利,如果明知无利或者估计有错,别人想利用他的政策去玩弄他,他便采取极其严酷的办法加以处置。《国初事迹》载元使臣张昶既降,“心怀旧主,以国事通”,元璋下令“碎其骨投于水”。江西有的山寨头目在陈友谅与朱元璋之间东西应付,“反复不常”,元璋最后打败他们后也“尽投于水”。

  整顿纪律,严明法制。元末社会极端黑暗,纪纲倒置,极无秩序,统治阶级内部的人普遍存在着这种恶习,元政府的军队也受了很大的影响。朱元璋集团内部的人绝大多数是从元朝或其他集团争取过来的,因此分子复杂,迫切需要加以整顿,从政治上巩固他的集团,同时保持他在人民之中所已经羸得的较高信誉。军队纪律关系于人民生活和人心最为密切,朱元璋从渡江一直到统一全国,每次出征,总是反复的告诫战士,叫他们严守纪律,违者一律以军法从事。至正十六年,元璋定京陵,将取镇江,行前虑诸将不能禁戢士卒,特先召诸将数以尝纵士卒之过,欲寘之法,经李善长恳救乃免。于是戒诸将曰:“吾自起兵,未尝妄杀。今汝等将往,当体吾心,戒戢士卒,城下之曰,毋焚掠,毋杀戮,有犯令者,处以军法,纵之者,罚无赦”。降人陈保二以“诸将不戢士卒,虐取其赀,致怨而叛”,加上徐达等反攻常州,久而不下,乃宣布自元帅徐达以下各降一官,并以书责达,命令他“勉思……补过”,否则“必罚无赦”(《太祖实录》卷4)。邓愈在江西的部下也出现过肆掠行为,愈随即下令:“敢有掠民财者斩,且令骑士大索”(《太祖实录》卷15)。冯国胜至高邮,虏掠妇女,元璋立命“即军中搜问,凡虏人 妇女者皆以军法治之”(吴宽:《平吴录》)。不仅申明纪律而且严厉执行,所以,朱元璋的军队是一支纪律比较严明的军队。史载入太平,“城中肃然”。进建康,“秋毫无犯”。取镇江,“号令严肃,……民不知有兵”。下婺州,“民皆按堵”。入南昌“军令肃然”。武昌降,“士卒无敢入城,市井晏然”。其后攻下杭州、苏州、大都等,都有类似的记载。特别是入苏州,徐达根据元璋的反复告诫,特令将士各悬小布牌宣布:“掠民财者死,拆民居者死,离营二十里者死”。城破后,“号令肃然,军士莫敢妄动”。北伐中原前,又特召将士告谕曰:“定中原,……非必略地攻城而已,要在削平祸乱以安民生,……城下之日,勿妄杀人,勿夺民财,勿毁民居,勿废农具,勿杀耕牛,勿掠人子女”。(《太祖实录》卷3、4、6、10、14、20、21。《明史》卷125《徐达传》)。这些材料虽然未必可以全信,但也不能完全否定其价值。那么,朱元璋的军队有无纪律不好的表现呢?这一点前面的部分材料已作了肯定的答复,问题在于:朱元璋能够及时发现缺点,迅速加以克服,不使它发展扩大,所以从总的角度看,朱元璋的军队纪律可算是最好的。

  其次,朱元璋深戒元朝及各义军集团在政治上法令纵弛,为害甚大,起义以后,便有意识的采用“猛以济宽”的办法,加强法制,建立纪纲。渡江之初,因为粮食困难,元璋明令禁酒,可是名将胡大海之儿子却在京犯酒禁,元璋命诛之,都事王恺虑大海不安,为之求饶,元璋怒曰:“宁可使胡大海反了,不可坏我号令”,竟自抽刀杀之。朱文正守江西,特选儒士多人为辅佐参谋,反文正所为不法,乃将文正取回,欲寘之法,俟以马后苦谏获免,其辅作诸儒以不加谏阻全数伏诛,部下随从行事头目被砍断脚筋者达五十余人。赵伯仲守安庆,友谅来攻,伯仲遁走,元璋欲依法诛之,常遇春以伯仲系渡江旧人,代为求饶,元璋曰:“不依军法,无以戒后”,“令其自缢死”(以上均见刘辰:《国初事迹》)。以上是朱元璋严明法制的主要事实。

  纪律和法制也不是一律采用猛和严的原则,广大人民遭受着元蒙政权数十年的经济掠夺和政治蹂躏,在生活逼迫的情况下产生某些不正常的现象或沾染某些恶习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此,与执行着猛和严的原则的同时,对广大人民有时保留着“宽厚”态度,执法用刑,一以“钦恤”为本。至正十八年,元璋命有司分巡郡县录囚,凡有罪者,俱从“末减”。有人怀疑“去年释罪囚,今年又从末减”,用法太宽,将使人不惧法。元璋曰:“百姓自兵乱以来,初离创残,今归于我,正当抚绥之,况其间有一时误犯者,宁可尽法乎?大抵治狱以宽厚为本,少失宽厚,则流入苛刻,所谓治新国用轻典,刑得其当,则民自无冤抑,若执而不通,非合时宜也”(《太祖实录》卷6)。吴元年,又谓宪臣曰:“刑不可不慎也……古人用刑,盖不得已,悬法象魏,使人知而不敢犯……苟不求其情而轻用之,受枉者多矣,故钦恤二字用刑之本也”(《太祖实录》卷19)。这两条材料,一在起义之初,一在十年之后,可以看出朱元璋在反元建国的全部时间中,对广大人民的用刑不少时候是持慎重态度的。

  经济方面:

  朱元璋占据金陵,其所处的环境虽然有许多优点,但“地狭粮少”(刘辰:《国初事迹》),是其最大的缺点,加以天灾兵变,民贪惟艰。因此,采取经济措施,培植良好的物质环境便成了一项特别重要的任务。

  首先是屯田垦荒,恢复农业生产。元璋攻下建康,便命武将“听从开垦荒田,以为己业。文官拨典职田,召佃耕种”,由佃户“送纳子粒,以代俸禄”(刘辰:《国初事迹》),同时,开始设立营田司,专管屯田和水利事宜。至正十八年,吴祯守江阴,即专赖屯田以供军饷。至正二十三年,先命诸将于龙江等处屯田,其中以康茂才成绩最佳,乃以茂才为营田使,规定“各处大小将帅”,仍须“分定城镇……督军士及时开垦”。消灭陈友谅以后,亦令邓愈于襄阳进行屯种,“且耕且战”。与屯田相辅而行的是实行“民兵”制度,“民兵”设立于至正十八年,其办法是将农村壮丁“精加简拔,编辑为伍,立民兵万户府以领之”,“农时则耕,闲则练习,有事则用之,事平有功者一体升擢,无功者令还为民”。至正二十三年,又将这种制度加以推广,即令两淮江南诸郡归附之民并于近城各地耕种,“练则为兵,耕者为农”(以上屯田材料分见于《太祖实录》卷6、12、15、14)。以此作为北伐的准备。屯田在面积上普及到了元璋所控制的各个地区,时间一直坚持到建国以后。

  立茶盐课,定钱法,开铁治,收鱼税,开辟财源,确立对手工业商业的控制。这种办法大部分是李善长提出来的。盐茶之法皆始于至正二十一年,统由政府控制茶盐的产销,由商贾纳钱请引贩卖。盐税二十取一,茶税每百斤纳钱二百,其对于国用帮助是很大的。两浙盐区共有三十六场,二十万余引(每引四百斤)。处州兵饷即全赖盐课供给。(《太祖实录》卷9、12、17)。茶叶所产多在湖广江西,元璋为了充实国用,曾专派张昶去湖广等地“踏勘”收税(刘辰:《国初事迹》)。开铁冶在至正二十七年,其目的在供军用,由政府直接募工冶炼,不过这只是湖广地区的记载,其他地区还有待进一步查考(《太祖实录》卷14)。钱法与茶盐法同时实行,开始时仅铸四百余万缗,过两年,便达三千七百余万,近增十倍。湖广鱼税由于官吏加重了剥削,每年可以得谷百余万石(刘辰:《国初事迹》,《太祖实录》卷9、12、13)。《明史》记载,由于在经济上采取了上述措施,因而使“国用益饶,而民不困”(《明史》卷127《李善长传》)。揆诸事实,基本上是符合的。

  减轻人民的经济负担:朱元璋在经济上采取了许多措施,开辟了财源,紧缩了开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财政困难,这就为他制订对人民减轻负担的政策创造了条件。原来渡江之初,军队出征,照例不支粮饷,“听由总兵官书押大榜,招安乡村百姓岁纳粮草供给”,是为“寨粮”,在太平、建康、宣州、婺州各地都先后推行过这种政策,这是对当时人民的一项沉重负担。常遇春,胡大海都先后奏言其害,元璋乃宣布废除“寨粮”(刘辰:《国初事迹》)。陈友谅据江西,人民负担沉重,元璋入赣以后,命令“悉去其弊”。不过这项许诺,后来并未获得切实执行。至正二十六年,平定淮东,也指示有司凡民间税粮、军需、差役等一切负担,“务从宽简”。吴元年又宣布蠲除徐、宿、濠、泗、寿、邳、东海、安东、襄阳、安陆及以后新附郡县之桑麻谷粟税徭役三年,免当年全部地区田租一年。这是对于人民减轻负担的几项较大的措施。至于个别地区因灾施赈和蠲免田粮,文献记载更多,兹不赘述(《太祖实录》卷16、18)。

  如上段所说,朱元璋起义后并没有放弃对于工商业者的剥取,但这种剥取也是有节制的,历史记载有关对工商政策最初亦为李善长倡议制定,其原则都是“斟酌元制,去其弊政”,例如盐税最初为二十取一、一般商货为十五取一,后来改定,“凡商税三十而取一,过取者以违令论”。并于至正二十四年裁减了地方税关十六所,以免税关林立,额外增加人民的经济负担(刘辰:《国初事迹》,《太祖实录》卷14)。

  军事方面:

  前面说过朱元璋出身“贫贱”,目不知书,可是长期的革命斗争锻炼了他,谋士刘基等对他也有一定的帮助。因此,他的军事才能是相当杰出的。翻开整个历史来看,几乎找不到朱元璋打败仗的材料,这些记载虽然也可能有些遗漏,但至少反映朱元璋在军事上失利的消息是不多的。朱元璋之成功前面已述的许多因素都很重要,但军事才能在当日的武装斗争之际,决不可以忽视。朱元璋在战略战术各方面思想和经济是相当丰富的,这个问题很值得专门研究,现在根据个人的粗浅认识单就战略方面提出几点初步的看法。他在作战方面的一个根本方针是“持重”,也就是说“稳扎稳打”,在“持重”的总方针之下有如下的几项具体战略措施:

  第一是建立军事基地:朱元璋的起义有一个特点,即是非常重视建立和巩固义军据点和基地的工作,这项工作在前面有关政治经济的许多措施中都可以得到证实。围绕着一个巩固的基地,然后稳步的向外发和扩大,这与中国历史上许多次农民起义的东飘西荡,土地随得随失的流寇主义是有所不同的,这也是历史上历次农民起义所以失败的原因之一。朱元璋在军事上克服了这样一个缺点很值得加以重视。

  第二是“养威俟时”:所谓“养威”又包含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保持精神上的胜利。平时决不轻战,战则必胜。其二是养精蓄锐,极大限度地增强实力。鄱阳湖之战,陈友谅空全国之兵,为孤注一掷之计,据长江中游,以逸待劳,结果是失败了。其故安在呢?诸将多不理解,元璋剖析曰:“友谅虽众强,……用兵连年,数败而无功,不能养威俟时。今日适劳于东,明日又弛鹜于西,失众心也”。按照他的原则又应该怎样?应该是“向时而动”,北伐中原以前,他特别指示徐达曰:“将者三军之司命,立威者胜,任势者强,威立则士用命,势重则敌不敢犯(《太祖实录》卷13、21)。这是一种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双重胜算。

  第三是“知己知彼……用力不分”:即集中力量于一方面的战争,避免两线作战或陷入重围。为了执行这样的战略,便需要对作战双方的全面情况作出十分精确的估计。当元璋与刘基研究对友谅和士诚的用兵先后时,他们认为友谅势大、气骄,好生事,而士诚则是个“自守虏”,懦怯无远图。如果先向士诚用兵,则友谅完全可能从后面进行攻击,因而使自己陷入腹背受敌的不利地位。而先向友谅用兵,特别是在用兵胜利的情况下,则士诚决不会轻举妄动。因此,决定先消灭友谅,后来事实完全证明了他们的估计正确。友谅曾不止一次向元璋发动进攻,恰好中了他的圈套。当元璋并力于姑苏时,也有人认为陈友定窃据福建,因循日久,恐根深蒂固,难以为力。元璋认为他正在以全力对付士诚,友定在闽,时间已久,“积粮负险,以逸待劳”,轻于用兵,分散兵力,反将使自己陷于不利地位,因此,没有采纳这个意见(宋濂:《平汉录》。《太祖实录》卷18)。

  第四是先去枝干,然后摇基本根:元璋对士诚用兵,是先取“淮东”,斩断他的江北退路,次取湖州和杭州,披其羽翼,因为湖州和杭州是苏州外围的两个重镇,最后进攻苏州,披其羽翼,苏州乃处于四面无援的全面包围之中。北伐时,是先取山东,“撤彼屏蔽”,移兵两河,“破其藩篱”,控潼关而守之,“扼其户槛”,最后直捣元都,则形势之地俱在元璋掌握之中,而元都便处于“势孤援绝”的不利地位(《太祖实录》卷16、21。北伐战略参阅《明史》卷1《本纪第一》)。

  朱元璋通过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努力,获得了众多的劳动人民以及广大反元地主成员的支持。培养了一个政治上较为廉洁和团结的统治集团。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生产,创建了一个较好的物质环境,减轻了人民的经济负担,克服了起义初期的财政困难。训练了一支纪律严明,战斗力极强的精锐部队,在战略上,朱元璋又始终能勇谋并重,稳步前进。这些便是朱元璋所以能取得胜利的全部主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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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特务机构——锦衣卫

  与“廷杖”相比,朱元璋的另一项发明更是让朝野上下闻之毛骨悚然,这便是“锦衣卫”,亦即秘密特务组织及刑狱机构。身世坎坷的朱元璋生性多疑,在贵为人主之后更是缺乏安全感,生怕臣下对自己不忠,更担心千辛万苦得来的江山与荣华富贵会化为乌有,因而他时时处处充满戒备之心,对臣下的一举一动都不放过。他不仅要求大臣们当面对他毕恭毕敬,言听计从,忠心不贰,就是出朝回府之后的言行也要在他的监视与掌握之中。为此,朱元璋煞费苦心,派出密探四处巡视,保证以最快的速度向他汇报各位大臣的动向。

  《水东日记》曾记载了这样一件趣事,典型地反映了朱元璋手下密探的厉害:大臣钱宰受命编纂《孟子节文》,连日劳作,自感非常疲倦,一日散朝回到家后诗兴突发,成诗一道云: 

  四鼓咚咚起着衣,

  午门朝见尚嫌迟。

  何时得遂田园乐,

  睡到人间饭熟时。

  这本是一篇信笔之作,诗成之后,钱宰也就宽衣歇息了。没想到第二日上早朝时,朱元璋一见钱宰就笑着说:“昨天爱卿作了一首好诗啊,可是寡人没有嫌你上朝‘迟’呀,是不是用‘忧’字更好一些呢?”这一番话说得钱宰心惊肉跳,连忙磕头谢罪,心中暗自庆幸,多亏昨日还没有胡言乱语,否则今天此头就难保了。

  朱元璋如果仅仅派亲信四处刺探臣下的稳私,显然还不足以对朝野构成严重威慑。起初。朱元璋任用的亲信密探名曰“检校”,任务是专门负责侦察探听在京大小衙门官吏不公不法之事,及风闻之事,事无大小,全部上奏。至洪武十五年(1382年),著名的皇家特务衙门——锦衣卫正式挂牌。

  所谓“卫”者,皇帝亲军之谓也,但锦衣卫的使命主要不在于保护皇帝的人身安全,而且专掌不法风闻之事。锦衣卫的最大头目为指挥使,官居正三品,佐官有同知、佥事、镇抚、千户等,部属有将军、力士、校尉。锦衣卫下设经历司与镇抚司,经历司主管文卷出入,而镇抚司为其核心部分,职理狱讼,后分南北司,北司专理刑狱。锦衣卫最厉害之处并不在于他们可以直接向皇帝汇报,而在于他们拥有独立的法庭和监狱,也就是说,他们在直接听命于皇帝的同时,可以在朝廷刑部之外,自设公堂,有权拘留与审讯疑犯,号称“诏狱”,即皇家自设监狱。

  上有所好,下必承风。锦衣卫的设立,为愿意充当御用爪牙的臣子提供了真正的用武之地。不少人因此而受到朱元璋的宠任,如高见贤、夏煜、杨宪和凌悦均以“伺察搏击”驰名一时,就连功高盖世的公侯都惧之三分。而他们却搏得了朱元璋的欢心,朱元璋曾得意洋洋说:“惟此数人,譬如恶犬,则人怕。”这一比喻是十分贴切的,为了保住朱氏社稷,朱元璋可谓煞费苦心,不惜采用“以毒攻毒”的手段,用邪恶的方式来遏制郡臣。事实证明,锦衣卫确为朱元璋铲除异己、大肆屠戮的得力帮凶。朱元璋大杀功臣,罗织大狱,绝大多数都是锦衣卫的干将承旨而为。朱元璋设立锦衣卫,是为了监视各级官吏的不法行为。皇帝本人不可能事必躬亲,去认真审理锦衣卫吏员所告发的每一件案情,因而定罪与量刑就完全掌握在锦衣卫官吏之手。朱元璋特别喜欢使用酷刑,锦衣卫官吏在实际运用中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古语云:“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重刑之下,求死不得,焉能不诬?因此,锦衣卫就成为这些皇家特工发泄淫威、任意胡为的工具。锦衣卫校卫力士名为“缇骑”,都是“都中大豪,善把持长短,多布耳目,所睚眦无不立碎”。他们鲜衣怒马,横行无忌。后世人称:“幽絷惨酷,害无甚于此者”,也就 是明代刑法系统中危害最烈的一部分。

  首先,锦衣卫的设立本身就是对明代司法监察系统的一大破坏。明代司法系统承继前代,号称“三法司”,即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刑部掌管天下一切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都察院负责叫察百官治案,大理寺对具体案件审理结果进行驳正。朱元璋即位后,对天下案件的审理工作极为关心,并声称为了防止办案官吏有任意构陷罪名、严刑逼供诬陷的情况出现,特别规定凡有重大案件,必须由他本人当面审讯。因此在朱元璋在位期间,绝大多数重要案件都由他本人来亲审,三法司并无权干预,这无形中就是对三法司权力的一种剥夺与削弱。而朱元璋本人不可能亲自处理各个案件的始末,故此一切事务均落在锦衣卫官吏的手中。这样,从案件的揭发到审理的全过程,三法司往往被搁置一边,而由锦衣卫来掌握。

  锦衣卫直接受命于皇帝,其他官员无权干涉他们的所作所为。因此,锦衣卫事实上就有了一把至高无上的保护伞,其飞扬跋扈的程度甚至可以不把三法司放在眼里。但为了遮挡天下人的视听,锦衣卫往往将审理好的结果交给刑部。因此,在当时人眼中,锦衣卫及“诏狱”成为最高的刑法审理机构,“法司可以空曹,刑官为冗员矣”!三法司的职能与权力为皇帝及锦衣卫所剥夺,实际上导致了王朝法制系统的破坏,朝廷法权竟成为锦衣卫官吏胡作非为的工具。至朱元璋晚年,鉴于锦衣卫“非法凌虐,诛杀为多”,朱元璋命尽焚锦衣卫刑具,将狱中拘禁的囚犯交付刑部处理。至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申明其禁,诏内外狱毋得上锦衣卫,大小咸经法司”。至此,朱元璋明确地禁止了“诏狱”,也就是将王朝司法权重新还给三法司。然而,朱元璋这些亡羊补牢的举措并没有就此使“诏狱”寿终正寝,后世的皇帝根据自己的需要,使锦衣卫及诏狱的祸害愈演愈烈,成为明代臭名昭著的弊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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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纲独断

—罢废丞相与内阁制度之确立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的罪名,捕杀了丞相胡惟庸。随后,他又取消中书省,废除了丞相一职。并且在《祖川》中规定:

  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并不曾设立丞相。秦朝设置丞相,不旋踵而亡。隋、唐、宋各朝因袭此制,其间虽然不乏贤相,但也多有专权乱政的小人。现在我朝罢除丞相,设立五府六部,彼此相互制约和抗衡,而诸事皆由朝廷总揽。后代子孙做皇帝,都不许再行设立丞相。臣下胆敢奏请设立的,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废除丞相,不仅是有明一代的大事,也是中国政治制度史上一个划时代的重大事件。它表明——中国传统社会中君权与相权之间长期的矛盾斗争,至此已告一个段落;秦汉以来的宰相从此废止,皇帝的权力更大了,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从此发展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此后,明代内阁制度取代历朝的丞相制度,事实上反映了我国封建社会后期皇权的高度强化。

  从历史上看,自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以后,地方集权于中央,中央集权于皇帝。身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宰相),历来是辅弼皇帝处理全国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然而,在漫长的历史时期,由于权力分配上的不均,帝权与相权之间始终互为消长,不断发生冲突。这种矛盾、斗争的结果,一方面表现为宰相的“专权”甚至于“篡位改朝”。譬如,霍光、曹操、司马氏父子和桓温等人,就是以相权压倒帝权的典型人物。在另一方面,历代有所作为的君主,无不采取措施限制相权的膨胀。伊尹放太甲,成王疑周公,便是极早的例证。自此以后,君、相之间的斗争就始终没有停止过,发展到明代,太祖朱元璋,深感丞相的权力对他的帝业终穷是个威胁,于是干脆废除了丞相一职,实际上是以皇帝兼行宰相的职权,成为中国历史上权力最大的君主之一。

  在丞相制度废除之前,六部从属于中书省,此后则直接听命于皇帝,并向皇帝负责。明太祖将此前丞相的职权作了重新的划分:定制、决策诸大权,收归他本人亲自掌管;实际政务则通过提高六部尚书的职权,交由六部分担。明太祖将中枢机构概括为:“六卿分职,朝廷(皇帝)总揽。”然而,这种划分也随即产生了一个新的矛盾——废除丞相虽然使得朱元璋一人大权独揽,满足了他个人强烈的权力欲,但此后六部处理的政务,事无巨细,最后全都汇总到他的手里。有人做过一个统计,废相之后,以供武十七年(1384年)九月十四日到二十一日为例,8日之间,内外诸司奏札共1660份,合计3291桩事。换言之,朱元璋每天平均要看200个报告,处理400多件事情。如此繁多的政务,使得朱元璋即便是精力过人,事必躬亲,也仍然会因应接不暇而心力交瘁。尤其是定制、拟旨、批示等都要笔之于书,写成文件,此类的文书工作,更非一人所能操持应付。故而朱元璋也不得不承认:“朕尝思之,人主以一身统御天下,不可无辅臣。”

  为了解决这一新的难题,洪武十三年(1380年)九月和十五年(1382年)十一月,独裁勤政的朱元璋先后设置了“四辅官”和“殿阁大学士”,让他们襄助侍从,以备顾问,并协助自己批阅奏章,处理政务。一般认为,殿阁大学士的设立,标志着明代内阁制度的萌发。内阁制度的萌发绝不是偶然的,它是朱元璋要大权独揽而又无法不任用辅臣的结果。

  明成祖朱棣即位后,为了进一步提高君主专制统治的职能,又挑选了一批翰林入值文渊阁参掌机务。因文渊阁在午门之内的内廷,遂有“内阁”之称。当时,朱棣也是自操威权,而让儒臣侍奉左右出谋划策,以备顾问。

  然而,朱棣虽然信用阁臣,但因后者的品秩不高,故而在处理朝政时仍然多有掣肘。有鉴于此,随后的仁、宣时期,就不断提升阁臣的官价,从而使得内阁权限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原先只有五品衔的内阁学士,此时都跻身于公侯尚书之列,内阁势力也因此超过了六部的权力。对此,《明史·七卿年表序》说:

  明太祖十三年罢丞相,政归六部,(六)部权重也。洪、宣以后,阁体既尊,而权亦渐重,于是(内)阁、(六)部相持。

  于是,内阁便从最初的文学侍从机构,逐渐演化成凌驾于府部院寺之上的中枢机关。特别是宣德年间,内阁开始“票拟”。所谓票拟,是指阁臣将处理政事的初步意见拟具成文、奏呈皇帝的工作,这实际上就是掌握了代替皇帝起草批文意见的职权,等于直接参预了国家政事的处理。于是,内阁的权限得以迅速地提高。后人将明代内阁之职比作古之丞相,主要原因就是阁臣主持票拟的缘故。在宣宗朝,由于皇帝的信任,阁臣三杨(杨士奇、杨荣、杨溥)所草拟的意见,绝大多数都能很快变成在全国必须遵照的谕旨,当时内阁的票拟制度,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提高了明王朝国家机器效能。

  随着内阁权势的提高和阁臣品位的尊崇,阁体内部也发生了变化。内阁大学士多时达六七人,少时也有三四人,最少的有二三人。仁、宣年间,内阁权力集中在三杨手中,其他阁臣的权力不能与之相提并论,明中叶之后形成的“首辅”制度,实际上在此时已初见端倪。  后来,在主持票拟及处理其他政务时,往往根据阁臣入阁的先后、资历的深浅以及皇帝的旨意等,在阁臣中挑选一人担任内阁首领——首辅,首辅之下为“次辅”或“次揆”,其余的大学士作为他的助手,号称“群辅”,权力远较首辅要小得多。

  此时的首辅品位尊崇,与皇帝是近水楼台,权大势重,恍若汉唐时代的宰辅,所以内阁首辅号称“无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实”。不过,虽然后来在入值阁臣中也曾出现过权力很大、与历代丞相颇为相似的内阁首辅,但明代的内阁制度与先前的丞相制度,毕竟仍有着本质的区别——首先,丞相具有裁决机宜的执行权,遇事可以上奏执行,甚至可以先斩后奏;而内阁辅臣却没有汉唐宰相的实权,事无巨细都要禀承皇帝的旨意,请旨定夺,一切都断自宸衷,遵照他的意见拟具出办法,等被批准之后,才能据以拟旨颁行。换言之,内阁对于朝政国事,并无独立裁决的法权,而是奉诏办事,其职掌实际上并没有超出翰林的职责以外,也从未改变其“侍从左右,以备顾问”的身份。从本质上看,明代的阁臣,事实上还是文学侍从之臣,做着翰林份内应做的事情。丞相拥有法定的权力,而阁臣包括首辅在内,只备皇帝“顾问”,其权力的大小,完全取决于皇帝对他们眷顾的程度,故而明代阁权之轻重大小一直处于飘忽不定之中。其次,在历代中央集权制度下,“统理政务,统率百僚”的丞相是法定的最高行政长官,有自己的相府以及诸多僚属。在明初,丞相府称为中书省,省中有左丞、右丞和参和政事等属官,六部为其直 接的下属机构。而内阁则不同,它不是法定的最高行政机构,首辅亦非法定的最高行政长官,六部更不是它法定的直接下属,阁臣的品秩有的甚至比各部尚书还要低。再次,先前的宰相身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总得位极人臣者方能跻身相位;但阁臣却不一定,起初各类学士的品秩才区区五品,甚至更低。嗣后阁臣体制虽然渐趋尊崇,入阁者往往先是任命为礼部侍郎或尚书,再以兼任××大学士而入预机务,但入阁者品秩不拘这一特点却与明代相始终。此外,丞相历来有着定员定制,而阁臣则无一定。丞相人数通常都是左相、右相各一个,最多时也不过再加上一两个;而阁臣则不然,在明代中后期,其人数少则四五个,多时七八人,最多时竟达十数名。内阁始终不是中央一级正式的行政机构,与六部并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内阁大学士兼尚书只是虚衔,不许实际常管六部的事务,内阁并无对部臣发号施令之权,更无直接任免官吏的权限。

  从上述丞相制度与内阁制度的比较上来看,内阁显然只是皇帝加强专制独裁的工具,它是明朝统治者惟恐皇权旁落并试图解决皇权与相权矛盾的有力措施。明代以内阁制度取代先前的丞相制度,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皇权的高度强化。说穿了,明太祖亟欲废除丞相制,是想彻底祛除相权的威胁,挑选一些既能办事、又少实权的“宫奴”,辅佐他统治整个大明帝国。这种内阁制度,为其后代子孙谨遵勿替,对于有明一代的政治制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废除了丞相制,君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得以基本解决。君权空前膨胀,这对于大明朱氏江山的稳固,自然是极为有利的。揆诸史实,有明一代将近300年的历史中,前后在位的皇帝多达十数名,其中,有好几位是在童年时代便成为九五至尊的,有好几位则多年避居深宫,倦于理事。但尽管如此,君权还是极为牢固,并不曾出现过权倾一朝、觊觎皇位的人物。这中的主要原因,自然与丞相制的废除有着莫大的关系。与君权的空前膨胀相比,阁臣的作为则相形见绌。明代的阁臣绝大多数是由进士而翰林,然后再拜命入阁。这些人的人生道路往往是靠书本铺砌的,一生久在翰苑,舞文弄墨,从总体上看,缺少长袖善舞的政治实践经验。像宣年间的“三杨”和万历朝张居正那样的权臣,毕竟是凤毛麟角。在张居正当朝的时期,内阁权威曾发展到了顶峰,但这个“震主”的权臣却最终祸发身后,惨遭抄家之祸。其他的内阁辅臣大多庸庸碌碌,只知恪守皇明旧章,而极少勇于任事、敢言直谏者。于是,有明一代关于阁辅,发现了许许多多的绰号,如“纸糊三阁老”、“万岁阁老”、“刘棉花”、“伴食中书”、“青词阁老”、“土木偶”、“魏家阁老”、“门生宰相”和“清客宰相”,等等。譬如,“纸糊三阁老,”之谣 ,是指成化中后期同值内阁的万安、刘吉和刘珝3人。万安是当时的首辅,他是靠巴结宦官养子得以举荐入内阁的。入阁之后,不学无术,日事请托,整日价忙于交结诸阉作为内援。成化七年(1471年),彗星见,群臣多言此乃君臣之情不通所致,强烈要求宪宗及时召见大臣议政。宪宗畏天命。无奈之余只得面见大学士彭时、商辂和万安诸人。刚刚没说几句话,万安就顿首呼“万岁”欲退出。彭时、商辂不得已,也只好叩头而退。对此,中官戏朝臣曰:“你们这些人一直说皇上不召见,等等到见面了,却只知高呼万岁罢了。”后人有《万岁阁老》诗曰:

  紫微垣旁彗星见,

  群臣请对文华殿。

  群臣乃受阉宦欺,

  情意未洽休尽辞。

  一言不合叩头退,

  若辈只知呼万岁。

  噫吁嘻!

  传言绝倒万岁阁老,

  安小人不足言,

  彭公、商公何草草。 

  万安诸人见到皇帝,只知高呼万岁。朝野上下一时传为笑谈,谓之“万岁阁老”。万安的同党刘结,也是锐于营私的小人。此人时常为言路所攻,但却从未倒台。居内阁18年,人称“刘绵花”。像这样平庸奸险的小人执政,内阁自然无从发挥应有的作用。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神宗皇帝召见大学士方德清和吴崇仁。当时,方德清只是叩首唯唯,并无他言,而吴崇更是寒蝉。御史刘光复越次进言,万历皇帝勃然大怒,厉喝令拿下,众太监一拥而上,哄聚殴打刘光复。此事变出仓猝,吴崇惊怖不已,竟至吓得僵卧在地,口吐白沫,便液流溢。万历皇帝回宫后,当数位皂隶将吴崇仁扶起时,却发现这位大学士犹如土木偶像一尊,完全失去了知觉。直到几天之后,才恢复了视听感觉。吴崇仁的胆怯,自然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从中我们也可看出内阁大臣对于专制皇帝权威的恐惧。在明代,大多数辅臣虽然还没有到吴崇仁那样的地步,但许多人却与另一大学士方德清的作为颇相类似——见了皇帝只知唯唯诺诺,叩头高呼万岁,成为尸位素餐的“万岁阁老”。更有甚者,则整天迎合帝意,撰写斋醮词文,歌颂天人感应,成为名副其实的“青词宰相”。特别是在嘉靖年间,由于皇帝迷信道教,许多阁臣都是以善写青词 而得入阁,而入阁后也是专门只写青词,不干别的。清人万斯同有一首《青词相》这样写道:

  天子锐意求长年,深居秘殿祠神仙。

  一时臣僚争献媚,西苑供奉何荣贵。

  撰得青词文句工,富贵即时超侪辈。

  君不见夏相当年充西市,颇由青词失帝旨。

  又不见严相当年擅国权,实由青词邀帝欢。

  神仙之事诚有无,君兮相兮乃争趋。

  天下未得神仙力,群公实赖神仙扶。

  试观前后诸公辅,谁不由兹登政府?

  君臣论相只青词,庙堂衮职更谁神。

  噫吁嘻!庙堂衮职更谁神。 

  诗中的“夏相”、“严相”,即嘉靖朝先后以青词而得入阁的夏言和严嵩。由此可见,在这种皇权登峰造极的形势下,失去了相权的辅弼和制约,政治上欲求清明,更少可能。故而明代的皇帝也大多是碌碌无为之君主,除了太祖、成祖外,只有宣宗和孝宗,稍为后世所称许,其余的均不过是些昏愦无道之主。

  “票拟”是内阁的最大权力,而票拟能否被批准,则取决于皇帝的“批朱”。所谓“批朱”,也叫“批红”,是指皇帝根据阁臣的票拟文件,用朱笔批具意见,或是认可,或是批驳,或是指出另外的做法,交回阁中,命其照拟。换言之,票拟只是提出方法和意见,而批朱则是皇帝对内阁所拟意见的裁决,故而处理政务的大权,实际上仍然牢牢地掌握在皇帝的手里。正因为如此,即使是二十余年不视朝的明世宗,也能“张弛操纵,威柄不移”。万历年间范守己就曾说过,他曾在大学士徐阶处看到嘉靖皇帝的谕札和改定的旨草,发现大学士票拟的文件,全都经过嘉靖皇帝的省览改定,有时整个文件甚至被批得体无完肤。即使所拟完全符合帝王的心意,嘉靖也一定要更易数字,以表示自己的“明断”。倘若有不符皇帝旨意的,则驳回再拟。再有不符,则加申斥,所以内阁辅臣拟旨之后,无不惴惴不安。由此,范守己得出结论说:以往人们认为辅臣拟旨,几乎是执擅国柄,事实则远非如此。

  事实上,执笔批朱的往往不是皇帝本人,而是司礼监大太监(王当)。内阁在票拟皇帝诏谕时,要依据皇帝口授的命令,即批朱。批朱是由宦官中的秉笔太监,将皇帝口头指示用朱笔记录下来的,因此秉笔太监的权力很大。“口含天宪”的司礼监秉笔太监,根据皇帝的旨意批答臣僚奏章,传谕诏书,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皇帝的代笔和代言人,这就为宦官借皇权操纵政务提供了方便。与司礼监的这种决策权相比,内阁的票拟不过是供他们参考的建议权。特别是明代中叶以后,皇帝多荒淫昏聩,他们往往深居内宫,不大临朝问政,而将宦官视作心腹,委以重任,故而曾几度出现宦官擅权的局面。内阁票拟也就形同虚设,诏令敕文几乎完全出于内宦之手。宦官专权,是皇帝极端专制独裁的产物。而它之所以专权,是因为其中的司礼监掌管内外奏章文书,并照阁票“批朱”。他们往往倚权仗势,擅自批答和窜改票旨。司礼监有了“批朱”权,便能代替皇帝批未内阁呈进的拟旨,这使得辅臣与司礼监内臣,实际上对立于皇帝宝座的两侧,形成了宫廷与内阁相互制约的局面。司礼监代行“批红”,与其说是让太监代为处理国政,还不如说是利用宦官势力牵制内阁,代表皇权监督和控制内阁的施政活动,以确保皇权不受损害 和侵犯。而司礼监抓到了批朱权,其权力便延伸到了外廷,影响到了阁臣的职权范围。司礼监往往藉此专权乱政,操纵内阁,为所欲为,使自己的特权位居内阁之上。对此,清人赵翼曾评论说:“明代首辅权力虽重,而司礼监权力又在首辅之上。”阁臣为了保官晋秩,往往必须交结太监。例如嘉靖朝“奸相”严嵩的得宠,就与其善交内侍有关。随着明朝政治的日闪腐败,皇权与阁权的矛盾冲突日益尖锐,宦官的权力也急剧膨胀起来。在内阁与宦官的矛盾斗争中,皇帝往往更多地偏袒于后者。明武宗就曾明确指责内阁大臣说:“天下事哪里都是内官闹砸的?你们阁臣办坏事的十常六七,先生辈应当有自知之明才是。”崇祯皇帝更是多次对阁臣表示:“如果各位大臣都能殚心竭虑地为国家尽力,联怎么要倚靠内呢?”由于皇帝的心理天平严重地向宦官一侧倾斜,显然直接导致了后者对内阁辅臣的蔑视。嘉靖年间,一个内侍不无炫耀地说:“昔张先生(璁)进朝,我们要打恭;后夏先生(言),我们平眼看他;今严先生(嵩),与我们拱手始进去。”从嘉靖朝三任首辅对宦官的态度变化中,人们不难看出宦官势力的如日中天和阁臣权势之式微。隆庆至万历初年,徐阶、高拱、张居正等人先后辅政。当时虽说是阁权较重的时期,但徐阶却因为得罪了中官 而被迫退位;另一辅臣高拱企图赶走司礼太监冯保,结果自己反遭放逐。而张居正则正是因为密结了冯保,才得以取代首者而为首辅。执政后,冯保贪财好货,张居正就不遗余力地设法满足他的奢欲。至于后来在魏忠贤专权的时期,有的辅臣甚至不惜卖身投靠,成为“魏家阁老”,阁臣的权位更是为内监所操纵。当时,凡是内阁补用的大臣,大都要取决于魏忠贤。而中官与阁臣的勾结,又必然引发党派纷争。于慎行认为:“国朝既罢丞相,大臣体轻,以故政归宦竖,士鲜廉节。”这确实道出了当时的真实情状。

  明太祖朱元璋《大明律》中规定:“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凡诸衙门官吏,若与内官及近侍人员互相交结,泄漏机密、夤缘作弊者,皆斩,妻子流放三千里安置。”显然,朱元璋对朋党及内外官员勾结的打击不可谓之不严,但明代党争的激烈程度,却远远超过了以往历史上的任何一个王朝。明代内阁中的首辅,因其所具有的拟旨特权,以及品位尊崇、接近皇帝和裁决机宜等特点,故而成为阁臣们竞逐、觊觎的目标。纵观有明一代,阁臣间的争夺排挤,明争暗斗,呈愈来激烈的态势,他们往往朋党台谏,纷争不休,并拉帮结派,互相吹捧或攻讦倾轧,形成朋党势力,倾陷的手段也越来越狠毒,常是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特别是自从嘉靖初年张璁以议礼入阁以后,阁臣间的争夺倾轧开始激烈,到了夏言与严嵩之间、张居正与高拱之间的倾轧争夺,则更是达到了高潮。阁臣间相互拉帮结派,拉拢言官,攻讦不已,进而形在了后来的门户之争。客观上来看,这种阁臣间的纷争,对于皇室的统治是相当有利的。因为阁臣间的纷争,以及阁臣与宦官之间的争斗,使得他们彼此相互制约,皇帝高高在上,更便于平衡处置,统治起来便更加安全、省力,皇位自然也更形牢固。明王朝 之所以能够维持近300年的统治,与此不无关系。但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阁臣间无休无止的倾轧纷争,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却是极为不利的。悬想事势,遥度人情,朱元璋从巩固皇权统治的目的出发,意欲建立相互牵制、内外相维的官僚体制,却没有想到后世竟因此造成了朋党迭兴、党争激烈的局面,并最终导致明王朝国政的日趋荒废,以至走和衰亡。特别是明朝后期,整个朝廷坐视国是日非而振作乏术,终至内外交困,以至于亡。故此,晚明杰出的思想家黄宗羲认为:“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罢丞相始也。”而今看来,这是十分中肯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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