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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鸦片战争的影响

作者:未知来源:中央电教馆时间:2006/4/28 18:31:55阅读:n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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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裁判权:
  指资本主义国家的侨民,不受居留国法律管辖的特权。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开了侵略者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的恶例,严重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
片面最惠国待遇:
  是指一国在通商、航海、税收或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另一国享受现时或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同样的一切优惠、特权或豁免等待遇。此种待遇称为"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的取得必须有条约和根据。最惠国待遇一般是相互的,缔约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相互享受最惠国待遇。但在中国与外国签订的条约中,往往只片面规定该缔约外国得享受最惠国待遇,而中国则无对等权利,因而是片面的。

协定关税:
  又称协定税率、是关税税则制度的一种。它是一国根据与他国缔结的条约或贸易协定,对进出口商品所规定的税率。有双边、多边和片面协定关税数种。前两种一般是平等互利的,是为了相互发展经济。片面协定关税,则是帝国主义强加给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在这种税则制度下、强国依靠强权或武力,强迫弱国或落后国家在条约和关税税则中订立适合强国要求的片面的低税率,以便达到他们侵略的目的。缔约国双方权利是不平等的:一方有权利而无义务,另一方却有义务而无权利。19世纪中叶开始,中国被迫与列强订立了片面的协定关税。1842年的中英《南京条约》规定:"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这是中国被迫接受协定税则的开始。此后,在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中又规定,一般货物应纳税额,皆按值百抽五核计,如欲变更,则须与英人共同协议订定。1844年签订的中美《望厦条约》规定:"倘中国日后欲将税则变更,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其他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也以"利益均沾"为借口,纷纷效尤。这样,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就落入到所有与中国通商的资本主义国家手中。

租界和租借地:
  租界是指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国家强迫半殖民地国家在其通商口岸或城市划出的作为外侨居留、贸易的一定区域,是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对半殖民地国家进行侵略的据点。在帝国主义国家取得"租界"管理权后,"租界"便成了"国中之回"。近代中国出现的第一块"租界",是英国根据所谓的《虎门条约》,英国驻上海领事巴富尔强迫上海地方官公布《上海租地章程》划定的。其后,从1843年起的近60年间,英、法、美、德、俄、日等13个国家先后在上海、厦门、广州、天津等10多个通商口岸开辟了近30多个租界。"租借地"是指帝国主义国家强迫半殖民地国家将其划定的地区强行"租借"。租期25年至99年不等。近代中国第一块"租借地"出现在胶州湾〔今青岛〕。1897年德军攻占胶州湾,1898年3月强迫清政府签订《胶澳租界条约》,租期99年。其后,各帝国主义国家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租界"或"租地"条约,掀起划分势力范围和强占租借地的高潮。"租界"和租借地直接由帝国主义各国管理,是半殖民地旧中国的地区性殖民地。
"租界"和港、澳成为殖民主义者的侵略基地
  侵略者肆无忌惮地破坏中国主权。五口之中,上海逐渐成为最主要的侵略基地。英国驻上海领事巴富尔(G.Balfour)于1845年11月和苏松太道员宫慕久议定,将黄浦江边洋径浜(今延安东路)以北和李家场(今北京东路)以南的一块地划为英国人租借居留地,并由宫慕久颁布了二十三款的租借办法,称为《上海地皮章程》。这是外国侵略者在中国占?quot;租界"的开端。1848年,美国人占据另一块地为居留地,后来和英"租界"合并为"公共租界"。849年法国也夺取了一块"租界"。这些侵略者在1854年7月,乘上海小刀会议起义的时机,擅自制定"管理章程",在这些"租界"中成立行政、税收、警察和司法机构,以所谓"工部局"为中心建立殖民地式的统治。香港被英国侵占后,迅速地殖民地化,并且成为走私的中心。葡萄牙在1849年竟强迫中国海关从澳门撤出,强迫中国居民交税,企图把澳门变为殖民地。这样,中国沿海一批半殖民地化和殖民地化城市出现了。侵略者势力所到之处,包括香港、澳门两地,中国人民都不断奋起进行英勇强烈的反抗,广州是反侵略斗争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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