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yq.cn
 当前位置:首页-> 备课参考 -> 高一历史 -> 高一下学期 -> 第二章 中华民族的抗日战争

第四节 共产党坚持抗战和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

作者:未知来源:中央电教馆时间:2006/4/28 18:31:56阅读:nyq
字号:|


扩展资料

陕甘宁边区的廉政建设

  1938年一1943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制定了《惩治贪污暂行条例》等有关廉政建设法规。1943年2月西北局高干会议上边区政府对王震等22名克己奉公,功绩卓著的干部的隆重表彰,毛泽东逐一为每份奖状题字,使受奖者感到莫大光荣,同一次会议上王华亭等六人因违法乱纪受到开除党籍和严重警告处分。
  1939年边区参议会成立,见赞成民主抗日的,不分民族、阶级党派、性别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议会对政府官员行使监督权和罢免权,边区政府对违法乱纪者依法严惩。边区高等法院曾处死了逼婚不成而杀人的黄克功和利用职权侵吞公款3050元的肖玉璧等。




扩展资料

百团大战

1940年(民国二十九年)8月至12月,在抗日战争中,中国八路军在华北地区进行了大规模进攻日伪军和反击其扫荡的战役,因八路军参战总兵力为105个团,故名百团大战。
1940年夏秋,日本帝国主义乘德国法西斯军队在西欧和北欧迅猛推进、美国的战备尚未完成、英国又无力东顾之机,积极准备实行“南进”政策,攫取英、美、法、荷等国在东南亚和西南太平洋上的殖民地。因而,在中国战场加紧对国民党政府进行政治诱降活动,同时以主要力量继续进攻抗日根据地,特别是日军华北方面军20余万人,在司令官多田骏指挥下,加紧推行1940年度“肃正建设计划”和以“铁路为柱,公路为链,碉堡为锁”的“囚笼政策”,企图摧毁华北各抗日根据地,巩固其占领区,使中国成为其"南进"的后方基地。为粉碎日本侵略者的“囚笼政策”,争取华北战局更有利的发展,并影响全国的抗战局势,克服国民党妥协投降的危险,八路军副总司令彭德怀决心向华北日军占领的交通线和据点,发动大规模进攻战役。
7月22日,八路军总司令朱德、副总司令彭德怀等下达《战役预备命令》,规定以不少于22个团的兵力,大举破击正太铁路(今石家庄-太原)。同时要求对同蒲(大同-风陵渡)、平汉(今北京-汉口)、津浦(天津-浦口)、北宁(今北京-沈阳)、德石(德州-石家庄)等铁路以及华北一些主要公路线,也部署适当兵力展开广泛的破击,以配合正太铁路的破击战。8月8日,朱德、彭德怀等下达《战役行动命令》,规定:晋察冀军区破击正太铁路石家庄(含)至阳泉(不含)段;第129师破击正太铁路阳泉(含)至榆次(含)段;第120师破击忻县以北的同蒲铁路和汾(阳)离(石)公路,并以重兵置于阳曲南北地区,阻击日军向正太铁路增援。要求各部在破击交通线的同时,相机收复日军占领的一些据点。在这些地区和交通线,驻有日军3个师的全部、2个师的各2个团、5个独立混成旅全部、4个独立混成旅的各2个营、1个骑兵旅的2个营,共20余万人,另有飞机150架和伪军约15万人。八路军参战兵力,计晋察冀军区39个团、第129师(含决死队第1、第3纵队等)46个团、第120师(含决死第2、第4纵队等)20个团,共105个团20余万人,还有许多地方游击队和民兵参加作战。
第一阶段(8月20日至9月10日):进行交通破击战,以正太铁路(正定至太原)为重点。
八路军的进攻战役于8月20日首先在正太铁路发起。正太铁路横越太行山,是连接平汉、同蒲两铁路的纽带,是日军在华北的重要战略运输线之一。日军在正太铁路沿线驻有独立混成第4旅(司令部驻阳泉)全部,独立混成第8、第9旅(司令部分别驻石家庄和太原)各一部。8月20日夜,晋察冀军区在司令员兼政治委员聂荣臻指挥下,以18个步兵团、1个骑兵团又2个骑兵营、5个游击支队,在部分炮兵和工兵配合下,组成左、中、右3个纵队,分别向正太铁路东段日军独立混成第8旅大部和独立混成第4旅一部展开攻击。经数小时激战,右纵队攻入晋冀交界的要隘娘子关,歼日军一部。尔后,破坏了娘子关以东的桥梁和通信线路。向娘子关至微水段进攻的中央纵队,连克蔡庄、地都、北峪、南峪等日军据点,并破坏桥梁两座。攻击井陉煤矿的中央纵队一部,在矿工支援下,破坏了煤矿的主要设施,迫使其停产达半年之久。23日,因石家庄方向的日军西援,加上连日降雨,河水泛滥,严重妨碍作战行动,晋察冀军区部队遂转移兵力,实施对铁路、桥梁、隧道的全面破击。
第129师在师长刘伯承、政治委员邓小平指挥下,以8个团(包括决死队第1纵队2个团)、8个独立营的兵力,组成左翼破击队、右翼破击队和中央纵队,亦于8月20日夜对正太铁路西段日军独立混成第4旅大部和独立混成第9旅一部展开攻击;另以2个团会同平定、辽县、榆社等地方武装,分别对平辽、榆辽公路进行破击,并牵制各点守敌,保障主力侧后的安全。左翼队一部进攻芦家庄,连克碉堡4座,歼日军80余人;右翼队一部攻击桑掌和铁炉沟等据点,歼日军130余人。21日,该师为阻止日军从侧背攻击破路部队,令预备队一部抢占阳泉西南4公里处的狮垴山高地。从23日起,阳泉日军在飞机支援下,并使用化学武器,不断向狮垴山猛攻。第129师阻击部队英勇奋战,坚守6昼夜,歼日军400余人,保障了破击部队翼侧的安全。经数日作战,第129师控制了正太铁路西段除阳泉、寿阳以外的大部分据点及火车站,严重破坏了该段的路轨、桥梁、隧道,使正太铁路西段陷于瘫痪。
与此同时,第120师在师长贺龙、政治委员关向应指挥下,以20个团的兵力破击同蒲铁路北段和铁路以西一些主要公路,并攻占阳方口、康家会、丰润村等据点,歼日伪军800余人,切断了同蒲铁路北段和忻县至静乐、汾阳至离石等公路。
为配合正太铁路和同蒲铁路北段的破击战,第129师和晋察冀军区还令所属部队出动50多个团的兵力,在游击队和民兵的配合下,对平汉、平绥(今北京-包头)、北宁、同蒲(南段)、白晋(白圭-晋城)、津浦、德石等铁路线和一些主要公路,以及日军占领的许多据点,进行了广泛的破击和袭击。
8月25日后,日军从白晋铁路、同蒲铁路南段抽调第36、第37、第41师各一部,配合独立混成第4、第9旅向第129师反击;从冀中、冀南抽调约5000人的兵力,配合独立混成第8旅向晋察冀军区部队反击。9月2日,日军合击正太铁路南侧的安丰、马坊地区的第129师。该师以4个团的兵力英勇抗击,毙伤日军200余人。9月6日,第129师第386旅和决死队第1纵队各两个团,于榆社西北双峰地区包围日军1个营,击毙400余人,打破了日军的合击。晋察冀军区为策应第129师作战,以4个团向正太铁路北侧盂县地区的日军出击,迫使正太铁路南侧的日军北援。同时,第120师对同蒲铁路忻县至太原段的破击,也有力地牵制了日军对正太铁路的增援。
9月10日,八路军总部为休整部队,准备再战,命令各部结束第一阶段的作战。第一阶段作战,八路军进行大小战斗265次,攻克娘子关等日军据点91座,毙伤俘日伪军6000余人,使正太铁路瘫痪。由于八路军突然而猛烈地破击日军占领的交通命脉,使日军联络中断,到处被动挨打,陷入一片慌乱之中。汉奸、伪军更是惶恐不安。沦陷区人民异常振奋,自发地支援八路军作战。
第二阶段(9月22日至10月上旬):继续破坏交通线,重点攻占交通线两侧和深入抗日根据地内日军据点,进行涞(源)灵(丘)战役和榆(社)辽(县)战役。
9月16日,八路军总部发出第二阶段作战命令,要求各部队继续破坏日军交通线,摧毁深入抗日根据地内的日伪军据点。部署是:第120师主力对同蒲铁路北段宁武至轩岗段进行彻底破坏,再次切断同蒲铁路北段的交通;晋察冀军区主力破击涞(源)灵(丘)公路,并夺取涞源、灵丘两县城;第129师重点破击榆(社)辽(县)公路,收复榆社、辽县(今左权)两县城。
晋察冀军区以8个团、3个游击支队、2个独立营组成左、右翼队和预备队,于9月22日发起涞(源)灵(丘)战役,对该地区的日军独立混成第2旅和第26师及伪军各一部发动进攻。右翼队重点攻击涞源县城,由于缺乏攻坚器材,日军顽强抵抗,经通宵激战,未能得手。23日,转为攻击涞源外围日军据点。至26日,相继攻占三甲村、东团堡等10余处据点。28日,由张家口增援的日军3000余人进抵涞源城,右翼队遂转移兵力于灵丘、浑源方向,协同左翼队先后攻占了南坡头、抢风岭、青磁窑等日军据点。10月9日,又有大同日军1000余人来援。晋察冀军区遂决定结束涞灵战役。此役共歼灭日伪军1000余人。
第129师以第386旅和决死队第1纵队两个团组成左翼队,以第385旅(附第32团)组成右翼队,于9月23日发起榆(社)辽(县)战役,向守备榆辽公路的日军独立混成第4旅展开攻击。至30日,左翼队经过艰苦奋战,攻占榆社县城,歼日军400余人。右翼队攻占榆辽公路上的小岭底、石匣等日军据点后,准备协同新编第10旅进攻辽县时,和顺、武乡的日军同时出援,第129师遂决定停止攻城,转移兵力于红崖头、官地垴地区伏击由武乡出援的日军。第385旅在向伏击地域开进途中,与日军援兵600余人遭遇,经15小时激战,日军虽被消灭过半,但余部依托有利地形进行顽抗,双方形成对峙。同时由和顺出援的日军突破新编第10旅狼牙山阻击部队阵地。在这种情况下,第129师遂撤出战斗,榆社复为日军占领。榆辽战役共歼日军近1000人。10月14日,第129师一部在和(顺)辽(县)公路上的弓家沟设伏,歼灭日军一支运输队,击毁汽车40余辆。
第120师为配合涞灵、榆辽地区的作战,对同蒲铁路北段进行了新的破击,再度切断了该线交通。第129师所属冀南军区以12个团的兵力,对日军正在修筑的德石铁路和邯(郸)济(南)铁路以及一些重要公路线,均进行了破击,共歼日伪军1700余人。晋察冀军区所属冀中军区部队10月1~12日,举行任(丘)河(间)大(城)肃(宁)战役,攻克据点20余处,歼日伪军1500余人,破坏公路150公里。第二阶段作战,八路军攻克日伪军据点多处,平毁了部分封锁沟、墙,打击了伪政权组织,进一步扩大了抗日根据地。
第三阶段(10月6日至12月5日):反击日军报复性扫荡。
日军遭到八路军连续两个阶段大规模进攻作战的打击后,深感八路军对其威胁的严重性。为稳定局势,巩固占领区,便调集重兵对华北各抗日根据地进行大规模残酷的报复“扫荡”。10月19日,八路军总部下达反"扫荡"作战命令,要求各部队与地方党政机关和广大群众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游击战,坚决消灭进犯之敌,粉碎日军的“扫荡”。
10月6日,沁县、襄垣日军在榆社、辽县日军的配合下,以近万人的兵力,对中共中央北方局、八路军总部等领导机关所在的太行抗日根据地榆社、辽县、武乡、黎城间地区进行连续“扫荡”。29日~11月4日,第129师第385、第386旅和新编第10旅主力及决死队第1纵队2个团,在彭德怀直接指挥下,于武乡县关家垴地区,将日军第36师1个营包围,歼其400余人,并给武乡、辽县增援之敌以重大杀伤。日军连遭打击,余部于14日撤退。从11月17日起,日军约7000人“扫荡”太岳区。第129师所属太岳军区将主力编成沁(源)东、沁(源)西两个支队,在游击队和民兵的配合下,活动于沁河两岸,寻机打击日军,至27日,歼日军近300人,迫使其于12月5日撤退。
从10月13日起,日伪军以万余人"扫荡"平西(今北京以西)抗日根据地,11月9日,日军又以万余人“扫荡”北岳抗日根据地,并占领了晋察冀军区领导机关所在地阜平。平西和北岳两区军民,以内外线相配合,广泛开展游击战,连续伏击、袭击日军后方交通线,迫使日军大部撤退。阜平、王快的日军则筑堡修路,企图长期占领。12月3~27日,晋察冀军区以4个团向阜平、王快的日军发动进攻,歼其500余人,迫使日军全部撤出北岳抗日根据地。
12月中旬,日军以2万人的兵力对晋西北抗日根据地进行"扫荡",至23日,占领了除保德、河曲以外的所有县城和大部集镇。第120师部队和晋西北地区群众实行空室清野,坚持“区不离区,县不离县”的游击战。同时,集中部分主力部队,破击日军后方交通线,攻击日军修路部队和运输队,共歼日伪军2500余人,迫使日军于1941年1月下旬全部撤出晋西北抗日根据地。




扩展资料

东京审判前后
1946年5月3日——1948年11月12日

  还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进行之时,反法西 斯盟国便多次声明要严惩战争罪犯,追究战犯责任。欧战结束后,1945年8月8日,苏美英法在伦敦签订了《关于控诉和惩处欧洲轴心国主要战犯的协定》及其附件《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1945年11月,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在纽伦堡开庭,开始对德国法西斯首要战犯进行审判。反法西斯盟国认为,日本战犯也应受到与德国战犯同意的处理。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郑重指出:"吾人无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灭其国家,但对于战争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者在内,将处以法律之严厉制裁。"
  1945年8月14日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9月2日日本签署无条件投降书。
  1945年12月16日至26日,苏美英外长在莫斯科会议中决定,驻日盟军最高统帅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实施《波茨坦公告》的日本投降条件,包括惩办日本战犯。此决定征得了中国的同意。
  根据1943年12月1日开罗宣言,1945年7月26日波茨坦公告,1945年9月2日日本投降书和1945年12月26日盟国授权麦克阿瑟将军于1946年1月19日颁布《特别通告》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决定在东京设庭审判日本首要战犯。
  法庭宪章共5章17条,规定任务、组成、诉讼程序及管辖权等,内容与《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大致相同。
  根据宪章规定,法庭将审判犯有以下三种罪行的战犯:1,破坏和平罪;2,战争罪;3,违反人道罪。
  根据宪章规定,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于1946年2月18日任命澳大利亚的韦伯为首席法官,中国、苏联、美国、英国、法国、荷兰、菲律宾、加拿大、新西兰和印度10国各1名代表为法官,美国的约瑟夫·B·凯南为首席检察官。
  宪章规定,被告有权选择辩护人,但法庭可随时不承认其选择的辩护人。
  1945年9月11日,前首相东条英机等39名战犯被捕。11月19日,小叽国昭等11名战犯被捕。12月2日和16日,宣布平沼骐一郎、广田弘毅、近卫、木户幸一等68名战犯被捕,近卫在赴狱报道前服毒自杀。战犯被关押在东京巢鸭监狱候审。
  1946年4月29日,对东条英机等28名被告正式起诉。
  被告中没有日本国家元首、三军最高统帅裕仁天皇。关于国家元首应对发动侵略负刑事责任问题,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对德皇威廉二世的处理已有先例。《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也明确表示:"被告之官职上地位,无论系国家元首或政府各部门负责官吏,均不得为免除责任获减轻刑罚之理由。"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却回避了国家元首的责任问题,只说:"被告无论何时期内之官职上地位",均不能免除罪责,有意删除"国家元首"字样。
  在1945年12月6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美国小组一行16人离美赴东京之前,凯南对美国报界表示,他认为裕仁天皇显然应该受到审判。登上飞机后,凯南收到杜鲁门总统的一封信。信中指示凯南不得对裕仁和任何皇室成员起诉。总统采纳了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的意见而作此决定。麦克阿瑟认为,从美国的利益和占领日本的政治需要出发,不应以战争罪起诉天皇。东京法庭首席法官韦伯曾向报界发表个人意见:"天皇在开战问题上起了巨大作用,但他却被免于起诉……毫无疑问,免除对天皇的审判是基于同盟国所有成员国的利益而作出的决定。"法国出席远东国际法庭审判的代表亨利·贝尔纳说:"不可否认,(战争)宣言的一个主要祸首逃避了一切诉讼,不管怎么说,出席的被告职能被视为同谋犯。"皇室成员,日本侵华部队的司令官朝香宫未被列入被告名单。
为中国人民所深恶痛绝的侵华战犯冈村宁茨也逍遥法外。在中国进行了种种骇人听闻的残酷试验的日本"731细菌部队"司令官石井也不在被告之列。
  1946年5月3日,东京国际远东军事法庭正式开庭。法庭设在原日本陆军省会议厅,庭长室设在东条英机原来的办公室里。由于中国法官梅汝敖据理力争,法官座次除首席法官外,按日本投降书受降国签字顺序美、中、英、苏、加、法……等排定。审理采用英美法律,分立证和辩论两个阶段。
  开庭第一天和第二天,首席检察官宣读了长达42页的起诉书,历数了28名被告在战争中的罪行,列举55项罪状,指控他们犯有破坏和平罪、战争罪、违反人道罪。
  5月6日全体出庭被告均声辩自己"无罪"。东条英机说:"对一切诉因,我声明无罪。"被告方面援引"罪刑由法定","无法则无罪","禁止事后立法"等法律原则,企图逃避制裁。法庭认为,被告罪行很早以前就被国际法认为是犯罪。
  被告辩护方面还强调,战争是国家行为,是国家间的现象,主体是国家。国际法只审理主权国家的行为。法庭认为,国家违反条约,发动侵略战争,责任总是在个人身上。
  审理过程中,在涉及中国问题时,中国方面出证的有秦德纯、王冷斋和溥仪等人。秦德纯和王冷斋主要就日军挑起卢沟桥事变,发动对北大营攻袭,日军大肆掳掠的罪行作了揭露。溥仪由苏联派员从他所在押的苏联伯利监狱伴送东京出庭作证,讲述了他如何被土肥原从天津劫持到东北,坂垣如何指示人毒死其亲妇,逼他讨娶日妇为后等情况。
  1948年4月16日,法庭宣布休庭,以进行讨论,作出最后判决。在讨论过程中,法官们在对东条英机等战犯是否应该判处绞刑的问题上发生了较大分歧。庭长韦伯主张流放,美国法官主张只将发动太平洋战争和虐待美军战俘的战犯判处死刑。中国法官要求严惩土肥原贤二和松井石根。最后法庭以6票对5票的微弱多数作出死刑判决。
  东京审判共开庭818次,举行内部会议131次。419位证人出庭作证,771位证人提出供述书和宣誓口供。法庭受理证据4336份,英文审判记录48412页。审判历时2年半,耗资750万美元。
  审判过程中,被告松冈洋佑前外相和永野修身海军大将病死,日本侵略理论家大川明因发狂而中止受审,实际出庭被告25人。
  1948年11月4日,法庭开始宣读1231页的判决书,至12日宣读完毕,对25名出庭被告判决如下:
  判处绞刑7人: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坂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东条英机。
  判处无期徒刑16人:荒木贞夫、烟俊六、星野直林、木户幸一、平沼骐一郎、小叽国昭、南茨郎、冈敬纯、大岛浩、佐藤贤了、岛田繁太郎、铃木贞一、松本欣五郎、贺乌兴宣、白乌敏夫、梅津美治郎。
  判处有期徒刑20年1人:东乡茂德。
  判处有期徒刑7年1人:重光葵。
  1948年11月1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闭庭。根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规定,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于1948年11月22日批准了法庭的全部判决。他声明:"我不到法庭审理过程中一处或若干处疏忽的地方能证明干预判决是正确的。"
  但麦克阿瑟未按法庭宪章条例立即执行判决,而将土肥原、广田、木户、佐藤、岛田、东乡等人的上诉书呈递给了美国最高法院,从而推迟执行对所有被告的判决。
  12月6日,美国最高法院决定接受上诉,定于1948年12月16日着手分析案情。消息传出,世界舆论大哗。东京法庭的中国法官梅汝敖指出:"如果代表11国的国际法庭所作的决定要由某一国的法庭来重新审理,不管他是多么高级的法院,都当然会使人担心,任何国际决定和行为都要同样受到一个国家的重审和改变。"
  东京法庭的荷兰法官罗休声称,美国最高法院的决定是"令人震惊的错误"。一位检察官批评麦克阿瑟说:"他已超越自己的权限,不会区分远东军司令和盟军司令两种职责的差别。"
  在世界舆论的压力下,美国司法部副部长致函美国最高法院,指出它无权干涉东京法庭的判决。美国最高法院于12月16日决定延缓对"上诉书"的审理,最后于12月20日以6票对1票作出拒绝受理的决定。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判40天后,1948年12月23日东京时间零点30分,东条英机等7名战犯在东京巢鸭监狱中被绞死。尸体被火化。其余被判处的战犯入狱服刑。
  对这些罪大恶极的日本首要战犯作出的严正判决,受到了世界舆论的欢迎。这次审判使全世界人民,包括日本人民进一步了解了日本帝国主义从"九·一八事变"到太平洋战争期间的侵略真相和罪恶事实,是对日本法西斯分子的一次全面清算和重大打击。东京审判和纽伦堡审判在人类历史上开了将战犯押上国际法庭接受法律严惩的先河。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部的《特别通告》和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决书一样,肯定了一些原则,更加明确了反和平罪、战争罪、反人道罪和共谋上述罪行都是违反国际法的罪行,犯有上述罪行的人应承担个人责任,1946年12月11日的联合国大会第95(1)号决议确认了上述原则为国际法原则。这在国际法上开了先例,促进了战争法规的发展。
  在东京审判中,一些本该受到审判的日本首要战犯并未成为被告,一些罪大恶极的战犯并未受到严惩,给深受其害的各国人民留下了不良的印象。
  1950年11月,重光葵获释,后在日本政府内供职。这期间,其他日本在押战犯也纷纷"宣誓出狱"。



关于本站 | 免责声明 | 业务合作 | 广告联系 | 留言建议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管理登录
闽ICP备050307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