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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作者:未知来源:中央电教馆时间:2006/4/27 22:47:22阅读:n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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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例题

  1、南京市规定,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病人,就医时可享受免收门诊医疗费,减半收取住院诊疗费和护理费,手术费和床位费减免30%,这体现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
  A、社会保险
  B、社会救济
  C、社会福利
  D、社会优抚
  答案:C
  精析:A、D两项错的比较明显,容易选错的是B项,这就要弄清题干中“这体现中”的“这”字指的是就医中的优惠,并非是指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所以,B要排除,故选C。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一部全面规定劳动者权利与义务,保障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它的诞生标志着
  A、我国已完全进入“法制社”
  B、完整的劳动法律体系新局面已完全形成
  C、我国长期缺乏劳动基本法律的状态宣告结束
  D、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答案:C
  精析:本题主要考《劳动法》诞生的意义。A项说法错误,《劳动法》的诞生并不能代表我国已完全进入依法治国的阶段;B选项中"已完全形成"的说法太绝对;D项说法也是错误的,自从新中国诞生的那一天起,劳动者就成了国家的主人,故只有C项是正确的。

  3、辨析题: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是统一的
精析:这是一道“缺乏条件型”辨析题。即题目所示的观点是孤立的、抽象的,这在一定条件下正确,在一定条件下错误。答好此题的关键是说明事物合理性的具体条件。其一般解题思路是:指出命题缺陷,据理补充条件。针对不同前提,辩证分析判断。
  答案:“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是统一的。”这要在具体条件下具体分析不能笼统地说。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实现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人民当家作主,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是由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履行的基本义务构成,是通过实现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体现出来的。只有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才能充分体现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因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资本主义社会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剥削阶级享有一切权利,而把义务推给另外的阶级。因此,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权利与义务不是统一的,而是分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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