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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生命价值取向的赢得性教师角色

作者:未知来源:网络收集时间:2013-4-22 12:13:2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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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向生命价值取向的赢得性教师角色

  [论文关键词]规定 赢得 教师角色 生命价值

  [论文摘要]长期以来,教师角色价值主要是以外在取向为主,教师只是按照社会规定或期望的角色规范进行职业行为,这种规定性的角色地位不利于教师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和自我潜能的实现。随着教师专业化发展和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化,教师角色只有从“规定”走向“赢得”,即达到一种自我取向的价值,教师的职业实践才会具有生命意义。

  纵观历史发展,人们主要是从社会意义上去理解教师角色价值,教师必须严格按照社会规定或期望的角色规范进行职业行为。这种规定性的角色地位忽视了教师个体的生命意义,既影响了教师作为一个人的生命质量,也影响了教师作为一个“育人”者创造性的发挥。随着教师专业化发展和课程改革的深化,教师角色只有从“规定”走向“赢得”,即要通过不断地自我更新实现一种自我取向的价值,教师的职业实践才会具有生命意义。

  所谓赢得性教师角色是指教师通过主动地、创造性地完成角色规范,赢得角色地位,从而获得幸福、快乐,教师的角色价值是生命取向的。这种角色价值使教师对自己行为及行为结果的认知即控制点倾向于内部,反映了教师工作的生命化取向。

  一、教师是人不是神:走向生命本真的教师角色价值的认识论基础

  教师是谁?教师是干什么的?在“尊师重道”与“君子不言利”观念的影响下,人们习惯于抬起头来看教师。关于这一点历来有很多崇高的描述:教师是春蚕、是蜡烛,教师是传道、授业、解惑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等等。表面上看似乎是给予了教师至高的尊重,满足了教师的高级需要,实际上这种仰视的目光忽略了教师首先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生命个体,把教师职业置于高不可攀的神圣地位,超越了教师的发展极限,结果造成教师自我发展动力的降低。这样的职业认识一味地对教师强调奉献和牺牲,忽视教师身体健康、情感世界及内在需要。随着教师专业化发展和课程改革对教师角色的要求,教师职业呼唤理性的平视目光,仰视和俯视都不利于教师创造性的发挥和自我潜能的实现。就如学校不等同于教育一样,教师也不等同于教育者。教师只是教育者中的一个因子,充其量是一个主要因子而已。教师不可能时时、处处完美,但他只要是一位永远追求完美、对待学生真诚热爱的教师,我们就应该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多给予教师职业一份理解和宽容。况且目前我国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与其它职业相比,教师的待遇也不高,升迁的机会也比较少,而这些又是影响教师积极性的重要因素。因此,认识到教师是有清醒的自我意识和角色意识的人,是有着与他人一样的七情六欲和多方面需要的人,不要给予教师太多不切实际的期望,使教师从“神”走向人,走向一个现实的生命本真,这是教师能够胜任教师这一角色并能赢得与这一角色相吻合的地位的基础。

  二、以师为本的角色规范:走向生命本真的教师角色价值的制度保障

  教师角色制度化、规范化的结果是使教师渐渐丧失控制环境的能力,出现心理上的无能与行为上的被动适应。只要教师角色行为不是一种自由的活动,而是一种生存活动,那么教师就不会去关心学习与生活的内在价值,而只是关心它的工具价值。学校作为一种人为的组织,其保持组织活力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使所有成员能产生共同的归属感。学校的制度文化发挥功能的前提是从“纯制度文化”转变为“素质文化”,即转变为学校成员实际占有的文化。但现行的一些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师管理制度,一方面仍是以“章”为本、以“分”为本、以“权”为本,过分强调了制度的约束力与评价的甄别功能,忽视评价的改进与激励功能,客观上没有真正将教师作为主体,强调遵守、服从的成份多,内化的成份少;另一方面存在“三多”现象,即要求多、检查多、评比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教师的负担,使教师整日忙于备课、上课、应付检查、对付考试,从而限制了教师主体性的发挥与创新精神的发展。实践证明,学校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因此,社会在制定教师角色规范和学校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时,要以人本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规范结构合理为原则,以创设良好的组织环境为途径,来激发教师主体性、创造性的发挥,关注教师的生存质量,关注教师的情绪和情感体验;要多一点生命意识,把创造与生命还给教师,让每一个教师都能享受到成功的喜悦和无比的幸福,能在学校这一组织中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有效地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真正从制度管理发展到人文管理,赋予教师更多的人性化内涵,还教师一个自由成长的空间,让教育成为教师生命历程中充满活力、富有诗意的一段重要经历。

  三、自我意识的觉醒:走向生命本真的教师角色价值的不竭动力

  自我意识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具有良好的自我意识,教师才能将社会对教师的要求转换为自我发展的目标,教师的内驱力才能得到充分激发,从而成为一个富有主体性和创造性的生命个体。而规定性教师角色导致了教师的自我生命意识被掩蔽、自我发展的动力丧失,教师只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重复着所谓的“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教学模式严格按照“组织教学——导入新课——讲授新教材——复习巩固——布置家庭作业”五步教学法;教学内容完全依赖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规定;教学评价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你考什么我就教什么,你怎么考我就怎么教;教学研究完全依靠专家,教师只是专家理论研究的验证者与实践者而非参与者,所有这些导致了教师生命的工具化与麻木化,加剧了“主体我”与“客体我”的矛盾斗争,使教师难以确立自我形象,遏制了教师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造成教师自我认知失实与自我体验失衡,使教师失去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教育是一个使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变得更完善的职业,只有当教育者自觉地完善自己时,才能更有利于学生的完善与发展。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教师角色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如教师要树立新型的学生观、课程观、评价观,成为教材的建构者、开发者,成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等等,所有这些都必须建立在教师自觉地完善自己、发展自己的基础上,也就是要求教师自我意识的觉醒。可以说,没有教师生命的发展,也就没有学生生命的发展。因此,教师只有找回主动赢得教师角色的意识,才能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才能唤回教师的生命意识,激发教师自我发展的动力,促进教师的自我反思与自我修养,教师的角色行为才能从根本上发生变革;才会克服职业倦怠,去主动地更新教育观念,不断丰富完善自我、反思自己的教学生活以适应课程改革的需要。这样,教师才能在积极投身教育改革的浪潮中实现自我,走向专业化发展之路,教师职业的生命价值才能充满朝气和活力。

  四、追求创新的幸福:走向生命本真的教师角色价值的终极价值

  马克思曾说过:“能给人以尊严的只有这样的职业——在从事这种职业时,我们不是作为奴隶般的工具,而是在自己的领域内独立地进行创造。”教师的创造主要体现在教师用自己的智慧生产出符合学生发展特点的独特的教学行为,如一件偶发事件的巧妙处理、一个学习困难学生的成功转变、一种教学方法的灵活运用、一段教材内容的创新性开发等等。只有创造,教师才能体验到职业的幸福与快乐。我们这里指的幸福范畴,不仅包含着享受,更重要的在于劳动,在于过程,在于创造,是创造与享受的统一;是既感受到收获的喜悦,也享受到转苦为乐的幸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是新世纪教育的重要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是教师首先要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精神。一个墨守陈规的教师对于学生创造性的发展无疑是一种近乎灾难的障碍。这次课程改革要求教师重新理解和塑造自己的职业角色,如由课程规范的复制者转换为课程的创造者、开发者、评价者;由知识的搬运工转换为充满实践智慧的专业人员等,所有这些都离不开教师的创造,也只有在创造性的教学实践中,教师才能体验到幸福感。而幸福感是教师在其职业生涯中产生的最美好的心灵感受,是教师道德智慧的最集中的表征。这也正是教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的最深刻体现。

  丰富和完善的环境、无拘无束的言行以及自由的想象等都是创造力发展的必要条件。如果教师只是被动地履行职责,言行不敢越雷池一步,纯粹在强制性规范下备课、上课、评价学生等,那么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如何发挥呢?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如何培养呢?教师和学生作为人的社会性需要又怎么能够满足呢?所以,只有不断满足教师与学生高级需要特别是能有利于充分发挥个体潜能的、实现个体生命价值的教育才能真正使人富有创造性、获得尊严、体验幸福快乐,也只有这样,教师才会不断挑战自我,不断重组与反思自己的经验,在探索育人的规律和实践中不断完善自我、发展自我、创新自我,这些反过来又会进一步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动机,从而更好地服务于“育人”,实现“育人”与“育己”的有机结合。课程改革赋予了教师更多的自主权,实际上就是要求教师进一步挖掘自己的潜能,鼓励教师不断创新,这无疑为教师赢得自己的角色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只有不断创新,教师才会感悟到教育的真正魅力所在,才会体验到自身的生命价值和幸福、快乐。追求、创造本身不但是人获得幸福的手段,而且追求、创造的行为本身就包含着幸福,即对幸福的追求、创造过程本身对于人的幸福来说,就具有终极价值。所以,赢得性教师角色就是强调在教学生活中教师既要遵循教育规律,又要不唯制度规范,更要勇于开拓创新,让教师在创造的职业生涯中,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完整理解工作的意义,充分享受工作的快乐,真正体现教师角色的生命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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