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地理教学案例的选编原则
高中地理教学案例的选编原则
案例选编得当,在教学中,学生就会有很强的参与积极性,也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一般来说,案例的选编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选择与教学内容吻合的案例——贴近目标
案例功能之一是用来论证和检验地理知识和地理规律的。作为载体,它必须包含重要的地理信息,体现地理原理和规律;作为呈现方式,它必须切合教学实际的需要,受各种教学原则约束,促进教学过程的和谐发展。因而,地理教学的案例,必须能使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体现教学互补、师生互动的原则,达到优化教学过程的目的。因此在选编案例时,应注意避免与教学内容脱节。如在学习澳大利亚的混合农业时,可选择珠江三角洲的基塘生产模式作为案例进行探究和拓展。
二、以日常生活中的事例创设案例情境——贴近生活
案例是一种情境化的学习材料。地理教学中,教师要注意经常收集、引用一些鲜活的、真实的事例,并把它加工成有一定背景,一定过程的情境呈现给学生。但要注意案例的情节,所给材料和和叙述的方法要能够激起学生兴趣,使学生觉得新奇,有探索欲望。如:学习人口迁移时,能充分利用“春运”的新闻、图片、数据并在课堂上以案例呈现,通过课堂环节的分析讨论,有关人口迁移的知识就可很好地掌握了。
三、教材“活动课”改编为案例——贴近教材
课文末尾的“活动课”是教材的有机组成部分,能很好地围绕教学目标提供学生探究的空间。基中有些内容很好很新,具有典型性,地理教师可试着将其改编为教学案例引入教学过程之中。如“交通条件改变对攀枝花市形成和发展的影响”这个活动课本身就是很好的一个案例。
四、高考题等试题资料中寻找教学案例——贴近高考
地理教师完全靠自己去创造和选编案例,工作量太大,往往不特别现实,而每位教师手上都有这样那样的各类试题资料,不妨尝试从各类高考题、高考模拟题中选择一些紧扣教材内容,又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材料,稍加处理,就可以形成一个优秀案例了。
误区之一选择的案例不典型,难易失当。
“案例是案例教学的核心,案例选编是一项重要工作。案例的类型、内容和特点,决定了后续教学是什么类型,该如何进行,应达到什么要求,合理地选编案例也就成为案例教学的兴废基础。”选择案例时,要避免随意性。有人认为上课时随便给个案例,只要能与教学内容沾得上边就行。其实,这是对案例教学的一种误解。花大量时间来研究一个案例,如果学生从中受到的启发少而又少,那就违背了案例教学的初衷。案例教学,一定要紧扣教学内容选择案例。案例中所涉及的知识,应该是学生已经学过或即将学到的。这样,通过案例分析、处理,达到温故知新的目的。
选择案例时,还要根据学生的素质情况选用难易相当、繁简相宜的案例。一方面,不能太简单、太明了。假若案例内容简单,理论含量不多,学生一看就懂,那么案例教学就会变成实例阅读课,也就达不到启发学生思维、学习相关知识、培养实际能力的目的。选择的案例要有一定难度,注意多包含一些必须运用新知识才能解决的困惑点,这样才能激发学生对知识的渴求,迫使他们勤于用脑。另一方面,选择的案例又不能太难、太复杂。案例的难度太大,超越学生的实际可接受性,绝大多数学生觉得无从下手,无法表达自己的见解,那么分析讨论便无从进行,更提不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导致教学活动的失败。
究竟选择什么样的案例才是好案例呢?“一般来说,一个好的案例有以下几个特点:描述了一个有趣的、真实的故事;与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兴趣相关;有充分的与决策有关的资料和较多的主要人物直接引语;引人深思,有争论余地;充分体现了解决问题所需的理论与技能的实用价值。”
误区之二:案例分析就事论事,教师教案例,学生背案例,忽视系统理论学习。
教师在课前必须熟悉案例内容并进行深入研究,还要准备好案例讨论可能涉及到的有关知识。如果准备不充分,很容易陷入案例教学就事论事的误区。
选择好案例后,教师有必要对案例作细致而全面的教学法分析。首先,要着重分析案例本身的内容结构,析出案例包涵的基本要素、各要素之间的联系,把握案例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其次,要确定与案例相关的基本原理,明了本案例涉及到哪些理论观点,思考需要引进什么理论展开深入的讨论,培养学生哪些方面的能力。另外,还需对学生分析案例可能遇到的障碍做到“心中有数”,大致预料学生在讨论中可能提出的一些问题。必要时,还应该把上课需用的案例提前发给学生,让他们有时间去查资料和就案例中涉及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以便对问题作深入而细致的思考。惟有这样,案例教学才能有序进行,教师才能游刃有余地引导学生围绕案例主题展开讨论,从而避免课堂教学中对案例作随心所欲的分析解释,有效地调控整个教学进程。
误区之三:滥用案例教学,错把事例当案例,教师的角色缺失。
案例教学效果的好坏与“导演”水平的高低有着极其重要的关系。然而,在运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又极有可能不自觉地陷入这样的角色误区:或者放任自流,提供案例后便撒手不管,任学生自己去讨论、争论;或者越俎代庖,担当“演说员”的角色,从头至尾只顾自己发表见解;或者充当“仲裁员”,对学生之间的争论横断是非。无论是哪种情况,都会有损于案例教学的效果,甚至直接导致案例教学的失败。放任自流,由于缺乏必要的引导,整个课堂将是一盘散沙;越俎代庖,学生成了纯粹的观众,不利于调动学生的思维;横断是非,容易损害学生的积极性。
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必须有非常明确的角色意识,尤其要注意自己在案例讨论过程中的角色。“教师在整个案例讨论过程中要善于当‘三导’角色——‘导航’、‘导游’、‘导演’。即既要善于倾听学生发言,又要适时地诱导学生,或给予提示、发问,或故设疑团,或充当争论反角,使案例讨论的发言始终围绕题目中心顺利进行,不发生偏题或跑题,同时也使讨论中的争论能深入开展下去,以促进学生对问题的认识和对知识理解的深化。”③在案例分析讨论中,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创造出一个有利于学习的氛围,负责引导和组织学生的讨论。教师要避免自己成为讨论的中心,要善于控制案例讨论过程,使尽可能多的学生都有机会参与讨论,保证讨论范围不偏离主题,鼓励“百家争鸣”。对于学生的发言,教师可作简短的评论,但一般不直接进行判断,最好没有导向性。教师要尽量避免给出肯定的观点或答案,除非只有惟一正确的答案或全班都不能得出答案。对于学生向老师提出的诸如“究竟谁的说法正确”、“正确的答案到底是什么”之类的问题,教师不妨“糊涂”一些,宜用“某某的说法很有见地,不过某某的观点也很有道理”之类的话语来回答,而不要正面直接回答,更不要斩钉截铁地下断语。这是因为有些问题本来就没有什么“惟一正确的”答案,教师的见解更不见得就是“标准的”、“最佳的”。更何况案例教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提高学生的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而不是让他们记住一两个正确的结论。待案例讨论全部结束后,教师可以根据案例教学所要达成的目标,结合学生对案例分析和交流的情况,概括几种有代表性的分析思路和对策,明确其依据,着重说明在讨论中出现的争论焦点,并运用相关原理和学生已有的认识作出自己的分析解释,给学生提供参考。总之,作为“总导演”的教师一定要有正确的角色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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